Take me to church在维秘秀大放异彩,我看到了Hozier,循环了一下午,是关于反对俄罗斯禁同而创作的。推荐我这首歌的朋友昨天在咖啡店听到这首歌,她穿着很慵懒的灰色夹克式卫衣,卸掉了黑色的历练,沉默而喜悦,有种Blues的味道,说曾在深夜听哭过。我想她一定是触景生情了吧。
接着昨天的话,我对边缘性题材和边缘人物有一种特别的情谊。同性恋的话题在我们学校不是禁令,我们有老师是同志,开了一门课叫酷儿文化;我身边的朋友有同,身边这位曾痴恋女性朋友。去年,学校新闻系在校园微信中刊登了一篇同性恋调查:深入我校和临校的同志群体,探寻校园生活中的同志现象,结果大吃一惊,非常普遍且多少不太愿意暴露。
在中国因为没有强烈宗教信仰,同志虽然没有被合法化,但年轻人大多开放且宽容,尤其在上海,成都和北京,同志人群密集。相比在有宗教信仰,多种族的国家问题严重很多,涉及的民族,种族,宗教,政治的牵连,让这样的冲突上升到意识层面的对立。如果不被主流价值观认可,就不是幸福不幸福。而在艺术领域,给予足够的理解,恰恰因为这些题材的出现,让作品充满生机,增添了更多human的东西......
我曾经没有那么细腻的感情,对于很多感情迟钝。大多数可能因为缺乏同理心,所以只能通过感性的形式去传递,而非说教。某种程度上,带有宗教意味的作品,比如音乐或者绘画就能直抵人心。运用的意象或者素材多如死亡,圣坛,昏鸦等。这首Take me to church的歌词很让人回味,因为题材的禁忌背景,配合歌词有一种很绝望的色彩。而这种唱法,这样的声线和配乐加重了无奈和沉重感,直抵人心。
科特柯本和他的形象有些相似,因此我说Hozier似乎是未亡人,柯本的词也很有画面感,读这样的音乐就像读诗,如果用颜色去看,唯有黑金才能匹配这种绚烂的冲击。
中间停顿了一下,我一直在循环这首Take me to church,有一句叫 deathless death,我很喜欢,混响以及和声拉长了画面的意境。今天是格莱美的颁奖,Hozier做了现场演出,但是没有维密带给我的感受冲击大,因为场合和整个氛围。维密的圣洁的天使翅膀走台音乐用同性恋题材的 take me to church带着审美化的想象。而格莱美更多是音乐和现场感染力,没有场景化,所以音乐的联想差了一点,而回归表演的舞台元素多了。从着装上来看,维密上的Hozier一身黑西装,宗教元素很强,没有乐器,因为已经是多余。
写到这,不禁让我想到去年大热的一部美剧 True Detective,哲学和宗教情节也很重,这些作品我的感受比较强烈,大概受到某种神秘力量驱使而迷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