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有时候,现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
江歌案今日开庭。大家都在关注这个事,这应该也是此事再次受到舆论普遍关注的“最后一波”了。舆论场就是这样,一个事情很快会被另一个事情取代。
听说刘鑫到庭,似乎迈出了自我拯救的第一步。但是,庭审中抖出的一些情节,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先来看之前刘鑫描述的案发当晚:
“三叔(即江歌),今天打工的时候来姨妈了,好像裤子弄脏了,幸亏打工时有围裙遮着,今天还穿了件长开衫。”
和特意等她的江歌,一起从地铁站走回家的刘鑫,因为这个原因跑回家,一进门就开橱找卫生巾,准备换裤子。
听到外面“啊”了一声,然后去推门的时候,门嘭的被反推回来了。
“我就一边看猫眼一边捶门,猫眼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出去。当时我以为房子旧了猫眼脏了,还以为我近视眼没戴眼镜的原因,我就边跑边喊‘再不说话我要报警啦’,就去卧室的桌子拿手机。”
警方通告称,刘鑫听到门口的撞击声和呼喊声后报警。当警方赶到时,江歌已倒在二楼走廊的血泊中,送医两小时后因失血过多而亡。
但是,陈世峰律师描述的完全是另一个版本:
凶器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里递给江歌的,并迅速关门;江歌多次用肘部按门铃,刘鑫都没开门。
陈世峰在夺刀过程中,与江歌发生肢体冲突,水果刀伤到江歌左颈动脉,这也是导致江歌失血过多死亡的致命原因。
看到江歌倒下,陈世峰想到将要负担的医药费,心想“完了”,于是有了杀意,补了九刀。
但律师辩称,陈世峰应该算故意杀人未遂,因为让江歌死亡的致命第一刀,是夺刀造成的,当时他并没有杀意,后面的九刀,虽有杀意,但不足以造成江歌死亡。
两个版本的案发现场描述,你更愿意相信哪一个?
之前那些骂刘鑫的人,肯定更愿意相信后一个;而之前那些包容刘鑫责骂网民的公知,肯定更愿意相信前一个。
然而,事实判断就是事实判断。陈世峰律师关于补九刀的辩解,固然是出于减罪目的;但其关于杀人经过的描述,似乎更合实情。
在刘鑫版本的描述里,又是门被反推回来,又是猫眼一片模糊,又是近视眼没戴眼镜,巧合之处太多;相比之下,递给江歌一把水果刀护身,关上门躲起来,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巧合了。
在刘鑫的报警录音中,“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句中文,至少说明刘鑫确实锁了门,而且清楚知道陈世峰在门外,无关有没有戴眼镜,以及猫眼是不是脏了。
撒一个谎,就要再撒一百个来圆。
那扇门,确实锁了,而不像刘鑫回答江歌妈妈追问时说的“没有锁”。
那把刀,到底是陈世峰带来的,还是刘鑫递出去的,日本地铁不搞安检,暂时不得而知。
一直没说陈世峰,是因为没什么好说的。因为如果按照中国法律,他必死无疑。
陈世峰在“误伤”(暂且相信其说法)江歌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救人,而是为了省医药费再捅九刀,如果这都不算故意杀人,那世间也就没有故意杀人一说了。
想起来药家鑫,撞人之后补八刀,当时有个说法叫“激情杀人”,意思是,那一刻神魔附体,他不能代表他自己。
陈世峰伤人之后补九刀,虽承认有杀心,却辩称第一刀才是致命刀,后面九刀只能算杀人未遂。
律师拿人钱财忠人之事,怎么辩护怎么鬼扯都是职责所系,陈世峰否认故意杀人也很正常,毕竟谁也不想死。
但,前以公开裸照威胁前女友刘鑫,后以残忍方式杀害前女友闺蜜江歌,陈世峰是毫无疑义的人渣恶魔,死不足惜。
江歌案直播仍在进行中,到底是刘鑫撒了谎,还是陈世峰反咬一口,看的让人直摇头。
递把刀出去,让江歌独自面对前男友,自己反而关门不管?无论刘鑫当时有多么害怕,也没有这么做闺蜜的,何况是一心在帮自己的闺蜜。
一个姑娘,一个恶魔,一个闺蜜,一把刀,一扇门。
这是一个关于人性悲凉的故事。
那个姑娘死的太冤,那个恶魔毫无人性,那个闺蜜让人心寒。
那把刀割裂了人性,那扇门关不住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