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下班的时候,酒吧起了骚动,听声音像是那桌生面孔,一看就是来意不善,一言不合,直接开砸。
后来酒吧突然停电,乱作一团。我跑到吧台旁边,借着外面射进来的灯光看,小斌带着一票人围了上去,“给我围起来,一个也别想跑。”
这种阵仗我还是头一次遇见,难得我还如此淡定,两腿站的笔直,一点儿不打颤。酒吧一片刀光血影,有肥婆类似于杀猪的尖叫传过来,我想我还是趁乱下班吧,等这边打的差不多了,警察那边也该来收拾残局了。
我正要往门口去,见着一个高大的黑影朝我过来,虽然我不确定是不是冲我来的,但那种压迫感让人心里一慌,我本能地向后退缩。之后又有一个人影从旁边蹿出来,拽着我就跑出了酒吧,狂奔了两条街才停下来。
对方一回头,我才发现,原来是苏凉辰。
我抚着胸口喘气,他也像累的不轻,弯着腰咳了几声,然后转头看我,“是你?”
是你?这话说的真有意思,你不知道是我,拉着我在街上狂奔,吃饱撑的锻炼身体还是陶冶情操呢?
“可不就是我。”
“不好意思啊,拉错人了,光线不好,没看太清。”
我耸肩,“没关系,正好我也想出来跑步。”
之后他电话响起,接了电话“嗯嗯啊啊”了几句,就挂断了。他说:“我朋友说,酒吧基本报废了,伤了不少人,警察正往局里逮人呢,我看你还是别回去了,免得被带回去录口供,搞不好要折腾到天亮。”
“好。再见。”说完,我转身要走。
他又说,“我朋友当时去了卫生间,灯突然灭了,我没看清,以为她从卫生间出来,所以才认错人。”
我管你朋友去卫生间还是太平间,“哦,那你快回去接她吧,酒吧卫生间今天堵了,很臭。”
他嘴角抽了抽,没有再说一句,转身走掉。
苏凉辰口中的朋友,大概是酒吧里的妹妹。他在酒吧人缘向来不错,不过他对哪个都不大上心而已。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套着的红色工作服,刚刚从酒吧跑出来,没有时间拿衣服。穿这套衣服回学校,恐怕明天就会上校园BBS首页,晚上不睡觉在校园里溜达的无聊人士不在少数,他们最喜欢爆别人隐私,以此取乐,从前我觉得他们这辈子都讨不到老婆,但我看看自己的窘境,就觉得或许让他们讨到老婆才是正经,至少没时间出来闲逛。
正这样想着,一件黑色风衣就递到我面前,我抬头一看,还是苏凉辰。
“穿上这个吧,你这小身板子可别感冒了。”
我傻呆呆地接过他的风衣,“谢谢。”这真是雪中送炭,值得让我一辈子铭记于心的大恩大德啊。可见我之前对他有些偏见,其实他是个还不错的人。
他离开后,我裹了裹身上的风衣,虽然已经是四月初,但天气还是挺冷的。
我本以为今晚寝室只有我一个,刘小早代表院里去外省参加比赛了,而唐爽,由于沈公子从香港回来,她一大早就梳妆打扮,打算给沈公子一个惊喜。古话不是说嘛,小别胜新婚。我仿佛已经看到和沈公子一番巫山云雨之后,唐爽脸上满足的笑意。
可我打开寝室门一看,唐爽一个人坐在地板上喝酒,两眼泪汪汪,一看就是受了委屈。
我蹲到她身边,“怎么了?一个人喝闷酒。”
她摇了摇头,“男人都他妈是混蛋,有钱的男人更混蛋。”说着又往嘴里灌酒,我夺下她手里的啤酒罐。
“有事说事行不行?喝酒顶个屁用。”
唐爽抹了抹嘴,“我今天早上去东爵广场等他,结果看见他搂着一个女人从旁边的酒店出来。之后两个人依依惜别,他转头又过来找我。混蛋!沈平阔这个混蛋!”
“唐爽你要清楚,沈公子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你当初跟我说,他后宫佳丽三千,你不指望他能把你捧在手心当公主,你只是看上他的钱。既然如此,你们各取所需不就完了吗,何必把自己搞到这样不堪。”我说这话无疑是在唐爽心上捅刀子,但我想,她必须明白。
“我发觉我爱上他了。”唐爽把脸埋在手心,“我爱上了这个混蛋。”
人都是贪心的,得到一点儿就还想得到更多。得到他的钱,还想得到他的心。许多人成功就是依靠贪心给予的动力,才一步步爬上高位。但爬上高位,也有人摔得粉碎。
“你爱他什么?”我本以为洒脱如唐爽,这辈子跟她缠绵不断,纠葛羁绊的只能是人民币,没想到,她也为了一个男人,在这里借酒浇愁。
“一切。他的冷脸他的微笑,他的热吻他的怀抱。”
“这不是好事,唐爽。你要想清楚。”
唐爽酒醉后蒙头大睡,我见她睡熟才睡下,免得她撒酒疯跑到楼道里扰民。
早上醒来后,我起床洗漱,上午有理查德先生的课,我必须拽着唐爽一起去,有她和理查德先生聊上半节课,我觉得英文课过的很轻松。
叫了几次都没有醒,我伸手探她额头,竟然在发烧。我弄醒她,要送她去医院,但她迷迷糊糊地,神智不太清楚,嘴里一直叫沈公子的名字。我拿她电话打给沈公子,结果对方告诉我,他现在很忙,没空来见唐爽,让我先送她去医院。
但我看了看唐爽超过一米七的大个,再看看自己一米六多一点儿的小身板,怎么弄的动她?后来我犹犹豫豫,还是打给了黄小明。小明可以算是C大唯一一个随时准备为唐爽赴汤蹈火的人了,不如成全他一次。
小明同学背起唐爽就往医院去,丝毫不含糊。四月份的天气里,累的他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但他没有一丝怨言。这事儿要搁沈公子身上,他肯吗?当然,沈公子有豪华座驾,风一样来去。不需要像小明一样,狂奔在路上。
于是我比较了一下沈公子和小明,一个是腰缠万贯的贵公子,偶尔想起来,就买个礼物逗逗她,双方找个乐子。但关键时刻,总也见不到人;另一个虽然方方面面都平淡无味,拥有的不多,却全部交付于她,而且关键时刻,从不玩消失。
我比较的丝毫没错,小明同学跑前跑后为唐爽办手续交医药费,然后去为她买粥买汤。唐爽的烧退了下来,沈公子带着一束玫瑰花降临在病房。
唐爽一看到他,眼中立刻神采奕奕,真是一个沈公子胜过灵丹妙药,包治百病。我看了看旁边的小明,顿时替他不值,真不该叫小明送这女人来医院,让她烧成傻子算了。
李渺打电话来,说老K有事找。我们约了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往老K家去。
他家并不像我想象中的,是什么大宅,高档住宅区里的普通的三居室,陈设简单,看不出有女人生活的痕迹。他从书房出来,穿着家居服,显得年轻了几岁。
他说酒吧需要重新装修,大概一个月之后才开始营业,又说小斌被抓进去,恐怕要待上半个月才能出来。还说,如果我需要工作的话,可以介绍到朋友的酒吧里做事,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等“沸点”重新开张之后,继续在“沸点”工作。
离开的时候,老K让李渺多留一会儿,李渺眼睛里透着笑意,微微点头,之后我一个人离开老K家。李渺和老K之间的关系看起来并不明朗,或许是他们各取所需,或许是李渺需要依附老K,不管是哪种,我都确信,李渺并不讨厌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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