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新儒家王阳明的《传习录》,感触颇深。
首先触动我的是阳明先生对孟子的“必有事焉”的阐释,即事上练。每天都会有“事”,这个事不是具体的什么困难大事,而是一切的为人处事,也就是生活的一切。书中向阳明先生提问的学生说有时事太多,精力不够,因此“宁不了事”,而要留起时间来培养精神。阳明先生就说这已经把事上练分作两事了。他说“凡人为学,终身只为这一事。自少至老,自朝至暮,无论有事无事,只是做得这一件,所谓‘必有事焉’者也”。
简而言之,日常生活待人接物就是“这一件”事,仅仅是为学这件事,仅是“去人欲,存天理,致良知”这件事而已,无论是大事小事,都一样对待就是了。又孟子之“必有事焉勿忘勿助”。忘就是不去理会,就是事来了不理,或者在对待某些事上就没有做到为学的态度;助就是参杂了自己私欲在里面,想要获得某种结果而去助推事情的发展应对。举例而言,我们的完美主义就是一种“助”,我们以私欲而企图获得完美的结果。何为完美?就是他人都称赞和称善的最佳结果。为何要完美?何为完美?谁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完美?这个完美就是我们的妄念参杂到事情上去,也就是“助”,也是庄子所说的“益生”。
孟子的“勿助” 就是庄子的“顺因自然而不益生”。王阳明对孟子之“勿忘勿助”解释为:事物之来,但尽吾心之良知以应之,所谓“忠恕违道不远”矣。应对事物之来,首先要知道自己的良知所在,然后以此来做依据而去应对那事,就这样即可。那么如何得知自己的良知?通过“去人欲”。在考虑如何应对事物之来时,是否有参杂到自身的利害得失,如果有,那么就是有人欲的遮掩,那么良知就不能光明正大地用来做判断的标准了。如果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利害得失,也没有想着要为自己的利去应对处理,那么就是天理了,就是良知了。这也不是说要变为利他主义而牺牲自己,而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一种推己及人的良知。
自立立人,自达达人,这是忠。即自己好了就要让他人一起好,不是一种先后次序,倒是通盘考虑,不失此顾彼的考量。如做生意,不能只想自己得利,把客户当作是压榨的对立关系,而是你好我好的共赢关系,或者和自己的合作伙伴,就是必须要自达达人一起;也不是牺牲自己的存活去一昧为他人的发展,这当然也是不现实的,也不是顺因自然的,而是以好恶内伤其身了。这样的考量就是依据天理,不是私欲。
何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的就不要推给别人去做。这说来容易,但是做起来难。有时也有一定的灵活性。譬如各人的喜好口味都不一样,一个人的毒药或许是他人的良药;一个人所厌恶吃的或许是另一人的佳肴美味。这就在于如何去判断。如果有些东西自己不喜欢不需要,那大可先问他人是否想要,如果他人想要,那就尽管是己所不欲之物,亦可施于人的;但如果他人也不想要,那就不能强迫地塞给他人,就因为你自己不想浪费。 态度应该是亦可亦不可,可与不可皆一样,对方受与不受都合理。
忠恕即是依据天理和良知去应对外人外事。
“凡处得有善有未善及有困顿失次之患者,皆是牵于毁誉得丧,不能实致其良知耳。若能实致其良知,然后见得平日所谓善者未必是善,所谓未善者却恐正是牵于毁誉得丧,自贼其良知者也。”阳明先生这段说到厉害之处了。
何为有善有未善?就是有些事做得好,做得体面,有些事却处理得不够妥当让人满意。困顿失次,就是困住了不知如何处理,失去了冷静,慌乱失序。这四者都是因为本身受到“毁誉得丧”的牵制而一时失去了良知作为依据去应对人事。
何为“毁誉得丧”?即利害得失,就是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是赞许的还是批评的,自己的名誉受到的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再者就是自己的好处是得到了还是失去了,这些都是私欲之体现。“毁与誉”这个社会舆论评价系统的影响是极其强大的,大部分人都很在意社会舆论对自己的批判和赞赏,都想成为大家所赞誉仰望的人,而不是成为大家批判奚落嘲笑的对象。然而正是这些外部的过度考虑掩盖了自身的良知,使得个人的毁誉和得失变得更为重要,成为应对人事的依据,本末倒置了。“得与丧”,就是个人的利害得失,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能得到还是得失去一些好处呢?这是个人内在私欲的考量。一外一内的夹攻,就让本身的良知如厚云遮日般不见天日了。根据这些内外私欲考量而做的事,对事后的结果的评价就会产生“善”与“未善”的差别,就是他人说好的、对自己有利有得地处理结果就是善,而被他人所批评和奚落的、对自己没有获得太多好处和得着的处理结果就是未善,就是还不够好。因此,这“毁誉得丧”四个字真真是私欲的最直接了当地体现,而我们为学就是格物,事物之来的格物就是要格去这四个私欲的体现,从而让良知显露出来,让自己能感知天理,然后顺因自然而不益生地去做事待人。
何为庄子所说的“顺因自然而不益生”呢?就是庄子所指的“无情”,对自己和对他人对万事万物都“勿助”,那么就可以做到。这里的“自然”并不是个人的各式欲望妄念等由无明所生出来的冲动,而是去除私欲后的纯然的本质,要达到这个境界亦实属不易。如果无法觉悟看透,那就只能通过儒家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来修身了,因此才有新儒家王阳明的“去人欲,存天理,致良知,而后知行合一”。去除人欲后就是纯然本然的自然本心了,此时就能顺其自身的需求去做去存活,“勿忘勿助”,不会因个人私欲私利而有损良知地去做事了。
孟子的“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助”,庄子的“不以好恶内伤其身,顺因自然而不益生”,王阳明的勿牵于“毁誉得丧”,都足以给我们日常生活中修身及待人处事提供深刻的精神指引,其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