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芳华电影上映前小浪潮里,读了这本书,深深的喜欢上这个故事,深深地爱上严歌苓的才情。
读完它,只知道被这本书深深的折服,看的时候,一直在感叹怎么能有这样细腻的思维将故事写的这样的真实。现在让我来写这本书的读书所感,有些不知从何下手,怕解读错了这本书,怕没有领悟到作者想要传达的东西。担心自己的文字太过纤弱,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这个故事所带给我的感触和反思。
在脑子里整理了很久,现在我想以我的视角来重新来试着讲讲这本书里的故事。
在这本书的首页上,说:这是一个跨越四十年的故事,讲述了一代文工团人在不可逆转的时代洪流中的人生轨迹,探讨何谓永恒,何谓伟大,何谓平凡,何谓牺牲。
读完这个故事再回来看这句话,我最有感触的,不是“永恒”、不是“牺牲”、也不是“平凡”或“伟大”,而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洪流”。它最击中我,它为这些文工团人跌宕多彩的青春供给了必不可少的土壤。刘峰、何小曼、郝舒雯、林丁丁、萧穗子……他们是这洪流里的石子,不同形状不同色泽,或许他们有命中注定的相遇,然后彼此磋磨,斑斓了彼此的青春,但他们依旧不可逆转的被这个时代孕育而生,被影响,被裹挟,被造就,成为这个年代的成品,亦或是牺牲品。
时代定位于上世界七八十年代,这个阶段正值对越自卫反击战(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越南在苏联的支持下对中国采取敌对行动而引发的战争)。
在这个时代,他们这些文工团人生活在那栋人蹦上一蹦砖头都要抖三抖的老红楼里,那时候,红楼里有梦,且大多都美。
三十几个少男少女,正值青春年华,又因跳舞唱歌出身被选上来,亦各个都是出挑的。在这幢红楼里,他们互相陪伴,互相嬉闹,旋转跳跃着在脚尖指尖勾画青春,在曼妙悠扬的余音里寻找欢乐的共鸣,男孩女孩之间抓紧每一次训练时“合理的触摸”去释放青春里从不曾缺席的荷尔蒙,去在严苛的条框里寻找叛逆的出口……
故事联系着一个寝室的四个女孩:热辣招人的郝舒雯、娇弱多病又“天真”的林丁丁、眼睛里藏着无数不能言说的秘密的何小曼,还有想象力丰富的作为讲述者的“我”--萧穗子。她们小到属于同一个寝室,但却也可以大到作为那个时代不同人物的缩写。她们有着不同的成长环境,不同的故事也随之在她们身上上演着。当然还有一个叫刘峰的男人,匠心巧手,凭着自己一身的手艺将“年近古稀”的红楼当成一个巨大的裂缝鸡蛋般在手心捧着,东缝缝西补补,让那些文工团人靠着“有事找刘峰”安逸的在这座危楼里生活了十多年的光景。
这是一个大集体,这些青春躁动的少男少女们各不相同,个性鲜明又有不同的棱角,但他们大多都是类似的,至少,他们身上或多或少的优点和缺点都可以基本融合于集体。不过,总会有些例外和特别,像是被当做标兵,善良能干,几乎没有缺点可寻的一直站在高处的刘峰,又如那个差点在故事开头被我忽略掉的眼睛里盛满秘密的女孩何小曼,她被这个集体厌恶和排挤,却好像没人能说出多么正经严肃的理由。
刘峰,l-i-u-f-e-n-g,拉长读慢变成了雷又锋,名字像,做事也像。在红楼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大到修砖补瓦拼装沙发,小到帮女同志在棉被里找一根针,总之,他能干,他的善良对每一个人平等的开放。前两天翻《芳华》9月点映时的影评,有人说不喜欢刘峰的性格,像个中央空调,对每个人都好。我着实不喜欢这个措辞,这个现今社会上流行着的略带暗讽的词,是配不上这个从骨子里善良着的男人的。我觉得善良是他身体中的一部分,以至于在后来经历事故变迁颠沛流离的生活里,他依旧无法将它从身上拔除,依旧随身携带,随时播撒,想着去将街头的发廊女孩带上正途,想着生病了要躲得人远远地,不去麻烦别人。有一句话说:知世故而不世故,才是最善良的成熟。对于刘峰,我想这句话很适合他,那记由荷尔蒙支配的“触摸事件”之后,知人性而存良善,便是属于刘峰的那份坚持。
对,就是那起和林丁丁有关的触摸,改变了刘峰的一生。他喜欢了很多年等了很多年的女孩,他帮她入党帮她做甜饼的女孩,在偏僻的屋子里,在刘峰触摸她的一瞬间,一声“救命”的呐喊,像刀刃般割裂了荣誉标兵刘峰的人生。因为这件事,保卫科的人在审查时替他的“罪行”添油加醋,他在台上的光荣演讲变成了自我批判,直到他把自己说的不成人样,给大家下跪,大家才愿意放过他。像是高高挺立着的雕像,被拦腰斩断,可最可笑的部分是,在地面上受过他无数恩惠的围观的人们,谁都没有伸手去接他一把,反而狠命的在地上跺上一跺,让地面再低洼一点,让他下落的高度差再大一点,再摔的狠一点,然后后退了一步,给它腾出空间,看着这半截雕像在眼前坠落,摔得粉碎。
这起触摸,人尽皆知,但我想为他们这些文工团人盛大的青春故事里激起波澜的还有一记名正言顺的没人过分注意的触摸,一记温暖的触摸,关乎刘峰和那个浑身汗臭被所有人嫌弃的女孩,何小曼。 也是因此,让大家面对着支离破碎的雕像一哄而散的时候,只有何小曼跑过来将这些碎片拾起,悄悄在自己的世界里依旧拼回原来的那个英雄。
那次触摸发生在排练新舞《红军飞渡金沙江》的时候,节目高潮部分时男舞者需要将女舞者托举起来,而何小曼的搭档不愿意触碰极爱出汗浑身汗馊味儿的她,男兵们都互相推辞,“何小曼就那样看着正前方的墙壁,比任何人都局外”,等着大家商量出一个最后的结果。这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呢,好像这件事真的与她自己无关,我想,她的心里有太多痛着痛着就痛习惯了的伤口,有太多需要温暖而无法得到时遗留的冻疮:在疼爱她的父亲被批判逼着自杀的时候,在她的母亲嫁给他人为了生活卑躬屈膝的时候,在她新家里的弟弟妹妹降临的时候,在她的母亲识破了她身上被染黑的红毛衣而给了她两个耳光的时候……慢慢的,心脏向阳的那一面伤了结痂,再伤再结痂,最后变得看似坚硬无比,没什么可以波动她的情绪,而心脏的另一面,朝向自己的那一面,对温暖和爱的渴求,也不过是自已和自己的对话罢了。
就是这个时候,在她看着墙壁等待结果的时候,刘峰站了出来主动和小曼的搭档换位置,我想,这就像有一道火光跳进她的视线,透过她的漆黑的盛满秘密的眼睛,钻入到她的心里,明亮又带着一丝想让人流泪的温度。他触碰着她的身体,她的腰,将她高高的托举起来,“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借着公家触碰输送了私人同情的”,何小曼感激这个触摸,她感觉自己好像又像爸爸在时那样当了一次人家的掌上明珠,她看到自己的身体也可以轻盈的在空中划出美丽的弧线。“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在那场轰动的“触摸事件”后,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当兵的前一天晚上,只有何小曼去看了他,没有他给过无数恩惠的人,没有他心爱的女孩,没有曾经拿他当榜样的人,只有何小曼。那晚刘峰将自己以前受到的表彰和奖品都委托给何小曼处理,大概在那个时候,刘峰就想明白了。明白了组织给他的所有英名都与真情无关,明白了他的忙前忙后得到了感谢却换不来真心,明白了人性里那些虽无法启齿却一直暗暗潜藏的灰白:‘我们太过平凡,你却在高处,当拉低你的时候,我们也变高了一些,我们就有了不能大肆分享却实实在在的成就感’。也大概是那个时候,何小曼的爱给了这个叫刘峰的男人。
后来,太多变迁和浮沉,我不想再去过多的描述,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那一部分故事,或喜或悲,不过是在生活里挣扎漂泊,终究被岁月淘洗的变了样子,书里说,人的记忆是活的,事情就摆在那,跟着我们一块活,一块成长,随着我们变了样子。大概,她们再去回忆的时候,又有了一番新的心情。
总之,在后来的后来里,每个人都活的不够容易,但仔细想来,又不知道该去苛责谁,不知道该去怪谁,因为他们终归没有逃得出时代的洪流,他们不过也是被时代左右着罢了。那是一个需要宣传的时代,一个需要英雄的时代,因此刘峰这样的好人自然要被放上高处,激励和鼓舞大家学习;因此被人嫌弃的何小曼在救了一名战友之后胸前也被挂满红花和奖章变成天使。可其实呢,没人在乎他们自己是否是自己愿意的。所以即使何小曼自己说并没有背着受伤的战友走十几公里,报纸上依旧在这么写,将她写得思想觉悟高到值得众人学习。有没有夸大事迹不重要,但我们需要你,时代需要你,需要这样的英雄去影响和感召群众,我们给了你机会和荣誉,你有什么不愿意的呢?
那是一个批判的年代,人人都在搞批判,举报仿佛只是正义的指出同志的错误,可以名正言顺的为自己潜藏在人性中的丑陋找一个合理的借口,于是他们忙着进步,也忙着出卖。那也是一个战争的年代,所以能工巧匠刘峰失去一条右臂,无数的战士们也勇敢的冲向战场为了保家卫国血肉横飞……无关于对错,时代造就了他们,无处宣泄,无处指责,只剩无奈罢了。
我钦佩严歌苓的才情。她的笔触太细腻,她就那样在笔下细细诉说着,将我们身而为人,内心里的善良,自私,柔软,丑恶,用不必轰轰烈烈言辞激昂的方式,将那些或好或坏的人性与人心写得那样深刻而真实,她的每一句话都写的那么恰到好处,让我不知道从何转述,以至于"搬运"了些许。她的故事太运筹帷幄,从头带尾,环环相接,读后细想,甚至有些细思极恐的感觉:
站在高处的刘峰,站在最低处的何小曼,因为一记触摸,刘峰被撵到尘埃,却是因为另一记触摸,让何小曼和刘峰一前一后的感受到了真心,不管是这份真心是关乎同情还是爱情,对他们两个截然不同的人而言却都是难得久违的了。也是这样,才让刘峰在承受病痛的生命末年有个人在他身边陪伴。一个从标兵却后来被所有人抛弃的刘峰,一个被人嫌恶却后来不小心“被成为”英雄的何小曼,还有两记触摸,便是他们四十年的岁月里盛大的故事。严歌苓给了他们两个镜面对照式的人生,然后又让他们兜兜转转,终于摇摇晃晃的达到了平衡,在生命的最后相惜相伴。让人觉得,或许是这个时代戏弄了他们,有些无奈和悲哀,但还好,没那么惨烈,他们没有全部输掉,岁月没有全然辜负了他们还留着的善良和温暖。
写在最后:
我的思想一向是有些不独立的,在好的作品面前总是有些怯懦于表达自己的思想,生怕想错了方向成为笑柄,总想着先看看别人都在怎么说,但这次我想先自己来写写这个故事传达的东西,再去看别人思维的火花,这样才有机会去看看在我的眼睛里这个故事又独特在哪。
之前读完《撒哈拉的故事》,也有在说三毛带给我的惊艳,如今严歌苓也是如此,前者在她的作品里读到她可爱的性格,后者,在她讲述的故事里看到她无限的才情。她们大不同,但她们都活出了让人喜欢的模样。或许是我读的文字太少,所以觉得处处惊艳。但我却喜欢这种随处可收获到五彩斑斓的惊喜的感觉,感叹有这么多可爱有趣的人,感叹有这么细腻的人,这样才更易体会到世界之大,故事之精彩,我之渺小,让我更想探求更多,寻觅更多,遇见更多。
不知道为什么,想说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