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狸的作家


自从写了三部小说——《童年》、《爱与乐》、《捉迷藏》——他的家被偷了三次。

第一次少了一张照片,那是作家儿时的写照。

照片里有两个小孩和一位年轻女人,男孩与女孩都是大脑门,同样的碎花围兜,手上戴有套袖,后面的女人着一套不合体的粉红色女式西服,因尺寸偏大,肩部垮了下去。

第二次被偷走一张精装音乐专辑,名字叫《Feathers And Down》,歌手是来自瑞典的羊毛衫乐队,在过去,作家很喜欢听他们的歌。

过去是多久?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第三次什么都没少,不仅如此,桌子上还多了一瓶红酒,瓶颈上挂着一张卡片。

上面写着:“你偷窃别人的生活,而我偷窃你的,被害者抓不到你,同样,你也抓不住我。”



冬日的午后,作家身穿灰色呢子大衣来到街上,因为怕冷,围巾拉得很高。

一刻钟过去,他来到一家名叫“希望狸”的咖啡馆并走了进去,简单点上一份甜品、一杯咖啡、半个汉堡,转身走到靠窗位置坐下。

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大,他解下围巾,脱去外套,对着窗外的街道发起呆来。

八分钟后,侍者端上食物与咖啡。

“谢谢!”

作家的声音很轻,女侍者点了点头。

他端起咖啡轻抿一小口,目光再次回到窗外。

街道上的两个小女孩正在打雪仗,似乎是玩疯了。

追逐过程中,更小的女孩突然摔倒在地,接着便翻腾身子哭了起来。

不远处的一扇门打开,穿蓝色羽绒服的女人匆忙赶到,扶起女孩后,先是安慰一番,然后对着大女孩厉声怒斥,大女孩低着头站在原地,直到被骂哭才转身离开。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作家笑着摇头,拿起叉子准备吃甜品,刚吃两口,窗外又有了新动静。

大女孩的妈妈气冲冲地带着孩子返回,一点也不客气,对着褐色木门猛敲个不停。

门打开,蓝色女人探出头,很快两人便吵了起来,为避免落入下风,女主人干脆走出屋子,陪着挑事者来到街中央对抗。

小女孩趴在窗户上远远地看着,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是看到了作家,他挥挥手,小女孩却没有理睬。

两个女人越吵越凶,本来清冷的街道很快聚起了一大群看热闹的观众。

大女孩的妈妈比较斯文,很少有大动作,蓝衣女人却极其彪悍,甚至可以用手舞足蹈来形容,一边说话,一边还要征求围观者的支持,遗憾的是,没有人愿意插手。

作家笑了一下,掏出本本,写上这么一段话:

“女人的战争并不简单,暴力从不是男人专属,如果其中一个女人被杀,我一定不会感到意外。事情的起因很荒唐,或许本就没有原因,小女孩摔倒纯粹是个意外,她的妈妈出于爱,毫无来由地谩骂它人。

小女孩害怕蓝衣女人,什么都不敢说,只能无助趴在窗台边躲着,她一定希望纷争停下,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大女孩年纪不过十一、二岁,同样缺乏勇气,小女孩自己摔倒,她成了替罪羊,因为委屈,所以回家向妈妈哭诉,事到如今,她却后悔了,如果忍一忍,或许什么事都没有。

到底谁错了?爱哭的小女孩,母爱泛滥的蓝衣女人,受委屈的大女孩还是她的妈妈?”

写完一段,作家收起记事本,开始吃牛肉汉堡。

“没长眼是吗?”

咖啡馆内突然响起一个刺耳的女人声音,他转过头,看了看,发现是一个妆容精致的窈窕女人。

“对不起,对不起!”

女侍者一边道歉,一边捡拾掉到地上的餐盘和食物。

“怎么做事的?真tm晦气!”

女人继续抱怨,侍者则忙着打扫地面,闻状,经理赶忙跑过来圆场。

“小姐,很抱歉,今天本店买单,小姑娘刚来不久,笨手笨脚的,以后一定好好教导,您看,行不行?”

中年男经理态度温和,说话很有条理。

“算了,算了!那不好意思!”

漂亮女人拿起纸巾假装擦拭,同时一脸不悦地走出咖啡馆。

“经理,收拾好了!”

女侍者看起来二十出头,五官柔和,讲话声音很小。

“小丫头,以后做事小心点。”

“嗯!”

她点点头,继续工作。

男经理转身来到服务台,掏出手机为漂亮女人买单,女侍者没注意,作家却把一切看在了眼里。

待经理离开,另一名女侍者凑到做错事的小姑娘跟前窃窃私语,室内很安静,勉强能听到两人的对话。

“秋雅,你怎么不说出来,我都看到了,是那个女人撞的你。”

“没事,别说了!”

“凭什么要忍?如果换做我,一定要求她道歉!”

“假如她道歉,我会失去这份工作,客人得罪不起的。”

“经理还为她买了单,真过分!”

“经理买单?”

秋雅很惊讶。

“对!你以为呢?”

听到同事的话,她极其震惊,几乎来不及思考,一把脱去外罩,哭着跑了出去。

顺着小姑娘奔跑的方向,作家看到了独自漫步的经理,她追上去,掏出钱包打算付钱,男经理不断摇头,似乎在说着什么安慰的话,过了很久,女孩终于被说服。

经理离开,秋雅手抹着眼,边走边哭,作家掏出本本继续往下写:

“同样的误会,美丽的结局,谁对谁错重要吗?活在世上,哪能不受点委屈,只有学会忍受屈辱,才能真正懂得怜悯他人。睿智的经理拥有生活的智慧,小姑娘懂得感恩,如此甚好!”

他收起记事本,发现窗外的女人们还在争吵,即使警察出面劝和,两人仍旧不依不饶。

不知何时,大女孩坐在雪地上哭了起来。

为了替受委屈的女儿讨回公道,斯文女人不顾形象的与蓝衣女人据理力争,她的情绪极高,一心专注于取胜。

随着争吵升级,大女孩哭得越来越凶,似乎被人遗忘了。

吃完汉堡,穿上大衣,作家拎着围巾走了出去。

“真冷啊!”

他小声呢喃,接下来打算去图书馆闲坐。

街道的另一端,突然一阵闪光,作家却没有注意到。



从“希望狸”到最近的公立图书馆有三十分钟路程,刚吃饱饭的作家一点也不着急,懒散地迈着步子前进,遇到感兴趣的事情,总忍不住停下来,观望一阵。

路边便利店的主人们哈欠连连,小吃店的前台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小食,街上的人很少,偶尔会遇到遛狗的老人或者送外卖的小哥。

在路过一条小巷子时,他无意间看到两拨人在打架,年纪都不大,最多十五、六岁。

青少年打群架并非没有套路,一般来说,以单挑为主,作家路过时,两个小胖墩正厮打在一起。

“加油!加油!小胖!加油!”

右边的一方齐声呐喊。

“猪娃,摔倒他,对!用脚绊,我说,你们怎么扯头发?”

左边的小伙子们像教练一样进行技术指导。

“打不过就打不过,别找借口。”

“你们犯规!”

眼看猪娃倒地,左边的少年们慌了神。

“咋回事?”

失败方同时对猪娃发难,胜利方的小胖子则享受按摩肩膀的待遇。

虽然赢了比赛,代价却颇为惨重。

获胜者的脖子上红了好几块,似乎被指甲抓破了,厮打刚一结束,鲜血便沿着伤口渗了出来,擦汗同时,他不小心看到了血,突然昏了过去。

“小胖,小胖,醒醒啊!”

同伴们吓坏了,另一拨人见状,赶忙开溜。

四、五个男孩抬着小胖子离开小巷,在路过作家身边时,完全没有停住,对他们来说,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两拨人接连散去,寒意突然袭来,他赶紧披上围巾,继续往前走。

路过奶茶店时,门口有一对小情侣正在热吻,几分钟过去,女孩挣脱,突然扇了男孩一巴掌,拿着奶茶就要走,男孩一把将其拉回,继续强吻,一开始,女孩还想反抗,无奈力气不够,奶茶摔到了地上。

他们的举动很大胆,路人们纷纷侧目表示好奇。

“世风日下!”

大妈的手里提着菜篮子,低声咕哝,毕竟那不是她的孩子。

作家心里暗想:“如果是她的孩子会发生什么?”

冷风吹过,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此处距离图书馆还有三百米左右,作家并不着急,故意走几步,然后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想要看清小情侣的动向。

热吻过后,女孩似乎屈服了,她用左手紧紧地搀着男孩的胳膊,头斜靠在其肩膀上,作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突然,一阵闪光,作家赶忙回头,却什么都没发现,除了远去的小情侣外,一个人都没有。

“咦!难道是幻觉?”

他暗自嘀咕,不自觉来到了图书馆,馆内的人不多,暖气开的不像咖啡馆那样热烘烘的。

作家想要看关于悬疑类的题材,他最近在写一部叫做《小偷》的小说,于是随手抽出一本准备精读,脑海里却一直回响着那阵闪光,纷乱的思绪搅扰不停,整个下午他都无法专心看书。

下午四点半,烦躁的作家决定回家。



开门,换鞋,脱外套,进屋,一屁股砸到沙发床上,熟悉的流程几乎不用思考。

他喜欢收集灵感,除了吵架的女人、被欺负的店员外,本本里还写了几段文字。

段落一:“孩子们的斗殴像是儿戏,他们在激素的作用下争强好胜,赢了的人昏倒在地,输了的备受屈辱,没有目的的前来,最终又一哄而散,谁敢说赢了的人一定赢了?

怂恿者们大声助威,新兵蛋子用两条腿的代价炸了一辆坦克,然后被冠予英雄的称号,他活了下来,后半辈子却只能坐在轮椅上,不能跑步,不能游泳,甚至上厕所都有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痛苦与愤怒愈发强烈,英雄的名号成为负担,如果有再来一次机会,这名勇士甚至非常乐意把称号送给那个能给予他两条腿的人。

孩子与新兵同样盲目,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段落二:“爱情之中有多少荷尔蒙的成分,男孩强吻,女孩的身子便软了下来,一方入侵,一方臣服,一方支配,一方成为奴隶。”

读完句子,作家放下记事本,起身从冰箱里取出罐装啤酒。

再次回到沙发前,偶然的一瞥,意外出现,摆在电视柜上的相框里的照片不见了,那是关于他童年唯一的一张合影,里面是他的母亲、他的妹妹以及大脑门的作家本人。

他放下啤酒,到处翻找,柜子里、沙发下、卧室.......甚至连厕所也找了个遍,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见鬼!明明放在这的!”

作家疲惫地靠在沙发上,十分不解。

起初,他怀疑家里被偷了,但重要的东西却一件没少,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除了照片,屋子里原封未动,并不像遭到盗窃的样子。

“报警?”

很快,他便否定了这荒唐的想法。

一张尘封许久的照片而已,谁会为了它立案呢?

放在那里,作家不会去看,等到失去,才顿感失落。

“它重要吗?”

他反问自己。

喝完啤酒,作家躺在沙发上做了一个梦:

“身穿红色西服的女人还很年轻,她火急火燎地抓过孩子们说,‘要拍照了,谁不听话就没有新衣服,中午的肉也不给吃’,威胁很有效,大脑门的男孩、女孩乖乖地站在女人面前,一开始,他们不知道做什么表情,女人提醒说,‘茄子’,只见三个人一起喊出‘茄子’两个字,照片定格,背景陷入黑暗,单薄的相纸缓缓飘落.......”



次日,天气阴沉,作家睡到了十点,醒来,看着空荡荡的相框,突然觉得有些无所谓。

“丢了便丢了吧!”

他叹口气,准备洗漱。

换一套蓝灰色的大衣,裹着昨天的格子围巾出门。

街上的雪依然很厚,无风。

作家照例来到“希望狸”咖啡馆,点一份吐司和一杯原味咖啡,看着窗外,不禁回忆起昨天的吵架场景,最后谁赢了,或者说谁妥协了呢?

五分钟后,咖啡与吐司上桌。

“小姑娘,辛苦你了!”

侍者正是昨天受了委屈的小姑娘秋雅,她长着一张圆脸,脸颊红润,眉宇间蕴含着一股子英气。

“应该的!”

她很疑惑,一般的客人只会轻描淡写地说声谢谢,很少有人用别的词汇。

“没事了。”

意识到尴尬,作家赶忙低下了头。

秋雅似乎已经忘了昨天受过的委屈,他本以为小姑娘要恢复个几天。

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何曾遭受过如此的不公,抱不平的同时,他意识到了一件事,这正是年轻人的力量,向前看,永远地向前。

吐司吃到一半,作家又端起咖啡,看向窗外。

两个女孩竟玩到了一起,昨天,她们的妈妈拼命争吵,转眼间,孩子们和好如初,大人们会感到羞愧吗?或许吧!

他很欣慰,本以为事态会恶化,现在看来,全是杞人忧天。

生活很狡猾,它一定不会按照某个人的设想去运行,幸福人的遭遇灾难,不幸的人重获新生,福祸转换,皆为常态。

作家心满意足,放下咖啡,继续吃另一半吐司,远处的女侍者们在说着悄悄话。

“小雅,那个女人又来了,你看!”

同事边说边指了指,顺着她指的方向,他快速看上一眼,只见精致女人正坐着享受早餐,她吃东西的姿势极其优雅,一小口,一小口,翘起的兰花指在空中划着弧线。

“别说了,专心工作!”

秋雅端起餐盘,准备送餐,不巧的是,点单的正是那个女人。

小姑娘宛若无事发生,微笑且恭敬地提供服务,女人抬起头,很吃惊,然后微笑一下,她们说了几句话,甚至还谈笑起来,或许,她们也和解了。

秋雅要离开,精致女人显得有些依依不舍,她或许愧疚,或许今天心情好,谁知道呢!毕竟谁都有失去耐心的时候。

送完餐,两个小姑娘又开始聊天。

“小雅,她没有为难你吧?”

看到如此和谐的场景,多事者感到不可思议。

“没,她昨天被公司辞退,身上还怀着孕,男友跑了,只剩她一个人。做女人真不容易,现在,她要靠副业为将来做准备,真不敢想,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居然要倔强的靠自己。”

多么美好的一刻,因为经理的干预,昨日的冲突和平结束,到了今天,当事人又互相谅解。

作家忍不住多看了女人几眼,直到此刻,他才如梦初醒,原来她优雅的不仅仅是外表。

吃完早餐,他近乎愉悦地来到街上。

天边的浓云散去,和煦的阳光洒落下来,远处,突然出现一道闪光,作家依旧毫无察觉,似乎忘了昨天在手机上看到的。

小吃店的台子上摆满了冒着热气的小食,客人很少。

想必每个人都有这样一种困惑:“他们的食物卖的出去吗?街上几乎没人。”

约架的小巷里,一只花斑流浪狗正在翻找垃圾,昨日的斗殴少年团早已不知去向。

“或许去了别的什么地方打架吧!”

他暗自猜想,但不是很确定。

快餐店门口的外卖员背着比上半身还要高的送餐箱,箱子看起来很重,他的动作十分利索,取餐,上车,匆忙离去。

曾站在门口激吻的小情侣在哪里,他们是不是换了个地方继续亲热?

再次来到图书馆,站在书架前,抽出昨天没有读进去的书。

今天的他很平静,不间歇地读了三个小时。



五点半,作家回到家里,刚想躺进沙发,却发现柜子全是打开的,他这才意识到家里招了贼。

匆忙检查一阵,却发现什么都没少,除了一张羊毛衫乐队的专辑《Feathers And Down》—— 唯一一张爱人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那年,作家刚满二十三,面容白净,身型修长,少女们大都喜欢此类具有文艺特质的男生。

他喜欢音乐,尤其爱好爵士与摇滚,羊毛衫乐队——Cardigans的作品融合了Pop、拉丁、爵士与摇滚——刚好符合他对音乐的所有幻想。

几种风格不同的音乐竟能融合得天衣无缝,宛如奇迹一般。

女主唱的声音俏皮、甜美,靡靡之音、缠绵不断,像个不听话的小女孩。

未来的大作家性格内敛,不懂得该如何表达自己的爱意,对他来说,爱人是不可以被打扰的。

原始的冲动被谦虚、礼貌以及家庭教养所束缚,他爱她,甚至连梦里都在想着她。

但对女孩来说,他的克制等同于冷漠。

两人的恋情一直不温不火,二十四生日那天,女孩送了他一张羊毛衫的唱片《Feathers And Down》,一个月后悄然离去。

他没有试图挽回,也没有自暴自弃,对一个浪漫的人来说,幻想可以满足他内心对于爱的需求。

五年过去,男孩的幻想变得虚弱、苍白,如今的他愈发饥渴,想象早已无法为精神提供足够的养料,他这才第一次意识到,最爱的那个人已经离开了,走了,消失于人海,或许今生都无法再遇到一个像她那样的人——灵动、热情、纯粹、敢爱敢恨.......

失去爱情,失去爱人,失去热爱,一个人该怎么活下去?

不知何时开始,男孩突然拿起笔开始创作,写啊!写啊!就这样一直写到了三十岁。

没有爱,他便爱整个世界,他的脆弱代表着整个世界的脆弱,外表强大,其实不堪一击。

五年没有听过的专辑,直到被偷,作家才注意到现在的他什么都没了。

“还有什么可失去的?我一定要抓住你,看看你到底想干吗?”

疲惫的作家心力交瘁,唯有睡眠能带来安慰。



在远离作家的另一座城市,一位知名的摄影师正举办一场个人展,展会的主题《前半生》。

摄影师突发灵感,决定对不同年龄段的人进行拍摄,其中包括婴儿、娃娃、青少年、少年、青年、已婚人士、新父母等,最大年龄的模特不过三十五岁。

按他的理解,三十五岁便到了人生的一个循环点,一般这个年纪的人都有了孩子,前半生恰好从新生儿开始。

他不喜欢死亡,厌恶走向衰败的后半生。

展会共有一千五百张照片,分别来自五百个不同的人,有的在玩闹,有的在哭泣,有的看镜头,有的抱着玩具,有的背书包,有的在接吻,全家福,年轻的父亲以及沧桑的母亲.......

在所有的摄影作品中,有一张特别惹眼,照片里两个大脑门的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身穿素色的围兜,后面站着一位身穿红色西服的齐刘海女人——正是作家丢失的那张照片。

事情很蹊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说摄影师是个小偷?



醒来后,作家计划着捉住盗窃者,他很确定,神秘人一定会再次光顾。

按照习惯,他穿上大衣,围好围巾,来到了街上。

走进熟悉的咖啡馆,点一份简单、精致的早餐,看向窗外收集故事,观察咖啡馆内的动静,或者听附近的客人与侍者的谈话。

作家无心品味美食与咖啡,也无法专注于收集素材,他的心里全是可恨的小偷。

“今天一定早点回家!”

作家默默地制定计划,准备来一次突然袭击。

娃娃脸的女侍者送来餐点,同时浅浅地鞠了一躬。

“先生,请用餐。”

她的微笑很纯粹。

“辛苦你了,谢谢!”

“应该的!”

小姑娘抱着空餐盘离开,步子十分轻盈。

街道依旧冷清,咖啡馆里只有寥寥数人,作家快速吃完,起身便朝图书馆方向走去。

今天的他完全不在状态,既然要搞突袭,那么该如何行动?

一方面要保证遇到小偷,同时还得制服他,如果小偷带有凶器,他一个手无寸铁的作家应如何反抗?

不知不觉间,作家又来到青少年们斗殴的那条小巷,他走进去随意翻找,却意外地发现了一根软橡胶棍。

作家试了一下,棍子打在身上非常痛,他十分满意,于是将橡胶棍揣进大衣,假装去图书馆。

刚拐进前方300米远的路口,他突然开始奔跑,路中间处折入小巷,然后再次奔跑,大概拐了七八次,最后才朝家赶去。

作家一直有种预感,有人在跟踪他,但苦于没有证据,幻想也好,事实也罢,他到楼下的时候刚好十点半。

遗憾的是,什么都没发现,作家不愿放弃,决定藏在柜子里守株待兔,两个小时后,竟呼呼大睡起来。

三天过去,小偷始终没有现身,失望的猎手决定出门。

“或许,他不会来了,反正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

说罢,作家走出柜子,就在这时,屋子里突然有了响动,他很兴奋,心险些跳了出来,慌张之下赶忙抓起橡胶棍冲了出去,客厅里的黑衣人没反应过来,差点被逮了个正着。

不速之客又高又壮,上身穿黑色毛衣,脸上戴着小猪佩奇的面具,扭打之下,作家被掀翻在地,黑衣人不慌不忙地逃了出去。

他以为行窃者会携带凶器,以为能轻松地制服入侵者,现实却恰恰相反,小偷赤手空拳地打败了他,然后从容离去。

作家很伤心,躺在地上胡思乱想,无意间看到了桌子上有瓶红酒。

他起身拎起红酒,只见瓶颈上挂着一枚卡片,内容如下:“你偷窃别人的生活,而我偷窃你的,被害者抓不到你,同样,你也抓不住我。”

“小偷!我竟是个小偷!”

踉跄之余,作家又看到了一张不规则的纸片,它安静地躺在地板上,想必是打斗时小偷留下的。

纸片只剩五分之一,他捡起纸片,坐到沙发上开始阅读:“落魄的作家不仅生活拮据,甚至连灵感都没了,他欺骗自己说,热爱文字,可他已经三个月没动过笔,整天除了游荡便是睡觉。

街头有一家叫做‘希望狸’的咖啡馆,因为价格低廉,作家每每光顾,然后去图书馆发呆。

死板的文字并不能带来激情,他一页都读不下去。

他的脑中全是幻想,幻想着有一个小偷光顾他的家,偷走所有的贵重物品,例如那张发黄了的没人看的童年合影、落满灰尘的音乐专辑、女友的照片以及身上的那本字迹凌乱的记事本,最后杀了他。

可小偷并不是傻子,为什么要偷一个落魄作家的东西呢?

它们不值一文,唯有作家视若珍宝,属实可笑。

为了让自己引人注目,他又幻想着自己被偷拍,因此走路的时候总会看到闪光,作家故意视而不见,骗自己说那是记者或摄影师的专业相机才能发出的光,拍照的必须是他们,不可能是小丫头、小青年或是某个收集生活资料的爱好者,偷拍者为他而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将来会出名。

最后,作家确定了偷拍者的身份,即使没有看,没有转身,他也十分笃定,一定是某座大城市里的著名摄影师在拍摄。

他一定喜欢记录名人的生活,用构图精美的日常照片去向普通人介绍——他,一个了不起大作家,他的收入足以买上豪车、别墅,但依然生活清贫,他的人格高尚,把收入全部馈赠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展览上,摄影师着重介绍那几张关于作家的照片:‘大家看啊!这就是伟大的作家,左边的是他童年时的照片,总的来说,不算难看,哈哈哈.......中间的是作家恋爱的时候,他的爱人很有文艺气质,看那双眼睛,又大又黑,当然作家年轻的时候也很帅气,虽然品味差了些.......左边的是作家现在的生活,廉价大衣,拼团网站上买的围巾,一个人在破旧的街道上独自游荡,我相信他一定很满足,因为他拥有过上美好生活的能力。’

作家十分执着,不遗余力地幻想着,拼命地向这个世界展示他的谦逊、克制以及安贫乐道。

有一天,他突然想喝红酒,于是安排小偷送来并特意布置一个悬念,他认为读者一定猜不透神秘红酒的用意,偷照片、偷拍,然后跑到异地开《前半生》的画展,多么荒唐至极的情节,也只有他能想得出来。

街上的吵架妈妈,咖啡馆里起冲突的女人与女侍者,巷子里打架的孩子.......他写不出情节,于是用笔记本上的内容来凑,早在五年前,那些文字便已写好。

还有,作家的女友名叫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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