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2日,第52届台湾金马奖,冯小刚凭借影片《老炮儿》一举勇夺影帝。可对于冯小刚来讲,10日前发生了更重要的、非常低调的事情。上市公司华谊兄弟做了笔令人羡慕惊艳的大交易,花了10.5亿元买了一家叫浙江东阳美拉传媒公司的70%的股权。
我了个去,美拉传媒什么来头?工商查询得知:在该公司,冯小刚持股99%,陆国强持股1%,这次要转让的70%股权,冯转让69%,陆转让1%。冯影帝这是要在2017年荣登《胡润富豪榜》啊!我们再看看美拉传媒的财务数据,截止转让的时候,资产总额1.31万元,负债总额1.91万元。负债空壳?!华谊兄弟做慈善吗?!
小法研究后发现:天下还真没有免费的午餐,原来这次交易中华谊兄弟和冯小刚存在对赌协议!这是个什么鬼?小法为此特意请教李彦馨律师。
小法:对赌协议怎样对赌呢?
李彦馨律师:一般来说有几种分法,1、按投资方式的不同分为:增资对赌和股权转让对赌。2、按照对赌主体的不同分为:投资方与目标企业原股东对赌、投资方与管理层对赌和投资方与目标企业的对赌。3、按照对赌标的的不同分为:业绩对赌、上市对赌和其他对赌。4、按照支付对价的不同分为:现金对赌(现金补偿),股权对赌(股权回购或转让)和其他对赌。
小法:对赌协议法院支持吗?
李彦馨律师:被称为对赌第一案的海富投资与甘肃世恒案作为国内首例判决认定对赌协议无效案件,一度在私募投资界引发轩然大波,最高法院对该案再审的走向也一直受到各界热切关注。最高法院区别对待投资方与目标企业原股东和投资方与目标企业的对赌,认定投资人与被投资公司之间的对赌条款无效,投资人与原股东之间的对赌条款有效。
小法:签订对赌协议应该注意什么呢?
李彦馨律师:1、对赌条款的约定应注意避免与目标公司对赌。从海富投资与甘肃世恒案看出,投资者在设计对赌条款时不应绑定目标公司,尽量通过与目标公司管理层或原股东对赌的方式,绕开将目标公司卷入对赌,从而避免对赌条款被认定无效。2、注重体现对赌协议的公平合理性。根据最高法院再审判决所体现的审判原则和精神,对赌协议公平、合理性也是法院在认定协议效力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建议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投资定价的依据,如列明股权投资时所依据的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行业前景等因素、及其股东、管理层对业绩的承诺,并明确列明投资价款确定的方式或计算公式,有利于法院综合考量并认可估值调整条款的公平合理性,避免对赌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
划重点:华谊兄弟为了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在美拉传媒公司股权转让中设定了对赌协议,激励小刚同学好好干活,票房大卖。
据了解,在协议中冯小刚承诺2016年不低于1个亿的净利润,2017年到2020年每年比上一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5%。华谊兄弟10.5亿元收购的70%的股权2016年-2020年对应的净利润就是不低于7000万元、8050万元、9257.5万元、10646.13万元以及12243.04万元。五年合计权益不低于4.72亿元不到5亿元。如果没完成的话,冯小刚就得自己掏腰包啦,搞不好今年上榜、明年退榜,多没面儿啊。
那么,浙江东阳美拉传媒公司现在情况如何?上半年的净利润仅仅为3535.6万元,这都11月啦,要完成1个亿的利润,还差那么那么那么多。看来成败重任都看这个《潘金莲》了,华谊兄弟和美拉传媒都是出品方。难怪冯导宣传期就一直在说“要干点出格的事”。为了6464.4万元,“炮轰”王健林自然让人觉得正常啦。
六爷(冯小刚在《老炮儿》中角色)可是讲规矩的人,说到就得做到,“对赌协议”自然要履行。上次因为《老炮儿》撕后辈的《恶棍天使》得了影帝。这次在《潘金莲》首映之日酸酸地喊话王健林,至少带来眼球和人气,爆炒一番。看看冯导是否可以实现“小目标”,“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