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相差九天去世,他八十三她八十二,他和她从二十几岁开始就是乡邻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据说在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的年代里,讲讲这类的故事有解乏提神的功效…
因为他俩不是一家儿的!他们各属于另一个男人和女人,各属于几个淌着鼻涕拖拉着鞋的孩子们!他们也许曾在背灯影处青纱帐里亲过爱过,他们也许曾被自己家里的那位指着鼻子骂过最下流恶毒的话,他们也许曾前头一走背上就沾染上村邻的嘲讽和口水,他们也许曾相约私奔做想长久夫妻…他们的另一半都在几十年前过世了,可他们直到最后也没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那个老头先走的,几天后老太太也去了,人们开着玩笑说那老太太是想那个老头想死了!要不就是老头舍不得老太太所以把她接走了… 如果一场所谓的“奸-情”可以跨越六十年,是不是比金婚钻石婚还要不容易?那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和忍受力,那支持它的动力还只是单纯的肉体刺激吗?是不是该把那恶毒的“奸”字去掉呢?
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我倒愿意想象这是老天替他们安排的,身不能同衾同椁,但愿灵魂可以同步奈何。走过了忘川,饮完了孟婆,下辈子他她会在对的时间里相遇,心里只剩一份情,浓烈到眼中只有彼此,因为他们的手最后是牵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