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贾岛有五言绝句《剑客》一首,“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狗蛋拜师了,拜了天水城赫赫有名的剑客李一为师。拜师的第一天,李一就告诉狗蛋要记住一首诗,到死也不能忘,那是剑客的道。
据说,独臂剑客李一年青时是条响当当的汉子。当年,天水血战,他一个人,一柄长剑,杀光了来天水城打劫的几十号土匪,刀光剑影,残肢断臂,怒吼惨叫,好不热闹。三十年后的今天,茶馆酒肆里,人声鼎沸之时,仍能听到说书先生讲述着当年他的传说。
那天太阳毒辣,黄沙漫天,路的尽头蓦地出现了几十号赤膊上身,精壮的虬髯汉子,个个手持钢刀,面露凶相,见人就杀,见到东西就抢,所过之处是尸横遍野,血光满天,惨无人道!
那群强盗挨家挨户地抢东西,一言不合,稍有反抗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畜牲不如啊!当时的场景就像身处阿鼻地狱中,一群黝黑发亮的大汉,睁着牛蛙似的血红的大眼睛,手里拿着半人高的银白的大砍刀,像是群生活在地狱里的罗刹。各位看官,您说说,咱们就是小百姓,谁敢在这群恶鬼面前吱声?
可有些人就是天上的武曲星下凡,风华绝代,英魄十足。越是危急时刻,他越是临危不惧。越是生死关头,他越是勇敢无畏。只见一个白衣少年手持长剑,从小巷深处漫步走来。只听一声断喝‘住手’!一个人,一席白衣,一柄长剑,一声断喝,如同天神下凡,竟吓得对面几十号匪徒丢了手中的钢刀。乖乖的娘亲东,这世上怎的会有如此英雄人物?
只见那白衣少年丰神俊貌,英武不凡,手持六尺藏青剑,足蹬厚底大红鞋,持剑向前一横,一挑,一刺,对面狗熊似壮实的匪徒就像纸糊似的稻草人一样,不堪一击。不过秋风扫落叶的功夫,几十号匪徒就被这位大侠一一了结了。
哪知,看见这满地断臂残肢,血泊似海,那大侠竟忽的发了疯,左手举剑断了自己的右臂,神色恍惚,嘴里不住说:“剑不是来杀人的。”
正是“将军座下千人骨,不是无情不称王。”
狗蛋真名王通天,父亲是天水城的城主。狗蛋出生那年,天水城里天花盛行,很多孩子没能挺过去,狗蛋也染上了。算命的大师说城主之子的命格太硬,需要取个贱名来克,千求万求,花了五百两黄金,终于从漫天诸佛那讨来狗蛋这个贱名。
兴许是冥冥中自有神佛,这贱名真有奇效,狗蛋真的活了过来。
古人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原本狗蛋作为天水城城主之子就极尽殊荣,现又有漫天神佛的法力加持,更是被城主当做掌中宝,心窝肉。凡有所求,无所不依。
身份尊贵,城主溺爱,这可难为了城里的教书先生们了。谁能教?谁敢教?谁配教?直到十岁,能在狗蛋这教满一个月的先生还没出现过一个。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狗蛋十岁生日那天,城主正巧请了城里的说书先生来说书,这说书先生正巧讲的是《天水血战》,狗蛋少年心性,央求父亲要拜李一为师,也正巧这李一确有其人,不是说书先生编造,正巧是天水城带刀侍卫首领李华的父亲。
大侠李一收了城主之子为徒。这事儿很快传遍了天水城并成为了大家饭后的闲谈。
据说当年天水血战后,大侠李一一战成名,愿意千金拜师的人数不胜数,面对这些目光殷切的求道者,李一却用独臂举剑说:“断臂不能再接,李一绝不收徒。”寒铁森森,字字铿锵。李一确实是条汉子,一口唾沫一个钉。三十年过去了,他没收过一个徒弟,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他也只肯教腿脚功夫,不传剑道。儿子李华更是因此与父亲决裂,一气之下去学了刀法。父亲用剑,儿子学刀,这对剑客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对父亲也是。
众人都知道李一是一个一诺千金的汉子,谁也不知道,这次李一收徒是为了什么?他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誓言?人们都议论说:“大侠李一已经老了。”
往后十年,李一每天都会带着狗蛋去做一件事,去不同的地方吟诵一首诗。他们在悬崖上吟诵这首诗,在瀑布之下,站在城顶上,月光下,烈日下,大河岸边,高山之上……脚下的大地丈量了他们所走的路,天上的白云听到了他们的声音。
老人与少年,老人越走越慢,越来越佝偻,少年越走越快,越来越高大,但不知为何,两人的身影在阳光下竟越来越相似,宛若一人。那是一个人持剑在天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