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对“悟”是很推崇的。“悟”的本义指正确理解,正好明白。说到“悟”,马上想到醒悟、领悟、参悟、感悟、觉悟、大彻大悟等词语。在我们的头脑中搜索一下我们对“悟”的认知。什么是“悟”?我们关注是否是自己想出来,是否是自己突然想出来那种状态与表现,从主体来说,是自己身上发生的,而且自己意识到发生了,是自己发现新的意识、想法、观念生成了;从状态来说,豁然开朗,灵光一闪,有突然性;从时间来说,往往是在一段思考酝酿与准备阶段之后;而且具有个体差异性,有人很快地“悟”出来,有人慢慢地“悟”出来,快和慢只是差异,不分优劣,体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特点与认知风格。这些,是我对“悟”之所悟,与他人对“悟”的认知一定有所不同。对“悟”,我们也是需要悟的。
厦门大学连淑能教授认为:悟性,通过感觉、体验、意会、领悟、凝思、冥想、内省、自求,以“尽心”“体道”“体物”,但难于言表,即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求简洁而缺推理,靠灵感而非逻辑,重直觉而轻论证。连液能教授的阐述,让我们对“悟”又有怎样的新想法呢?
华东师范大学钟启泉教授认为:领悟,是借助微妙的注意力带来的,是一种同客观世界直接地接触的感觉,是指在概念化、解释、评价之类所谓的“思考”侵入之前,直接地经验客观世界的现实。领悟不是借助因果的线性关系能够说明的,它往往伴随着飞跃性的主体的事件。我以为,钟启泉教授阐释的“主体的事件”,正说明了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必须“在场”参与,身在其中,领悟才可能生成。而这样的学习过程,有一种“醒来”的生命感。
让学生“悟”,教师要把学生带入学习任务、学习场景、问题情境中,还学生思考的时间与空间。“感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教师让学生想,让学生做,让学生说。学生的每一种想法,都是有价值的,教师把握“缓说破重感悟”原则。教师在教学中要能适时地忍住,暂且不直白地告诉学生那些对教师来说都是已知的结论,而要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耐心地等待某种想法秩序从混沌无序中苏醒、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