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国际交流学院作辅导。我的一个学生叫欧马,他偶然间说了句武汉话:“干么撒”?我很好奇,问他:“欧马,你会说几门语言?”他说他会法语,阿拉伯语,摩洛哥语还能讲英语。他转而问我:“老师你学英语学了几年?”我说:“above ten years”。他感到很震惊并且自信地说:“我只学了一年。我如果学汉语学了十年,我可以当老师的。”
我又问班上的其他两个学生——白龙和贝里。他们都可以说五种语言,而且白龙的英语也只学了一年,是看电影学的。
后来这我对这件事很介怀,我们从小学就开始学习英语,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般“速成”呢?
回来以后与给我们上研究生英语的老师李小洁老师聊起这件事情。老师说:“他是在英语的语言环境里,另外还要看学习的重点放在说还是读 ”。这让我想起了《孟子》里的一则故事,也是关于学习语言的。“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习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一个楚国人,如果在楚国学习齐语,周围的人都在说楚语来干扰他,如此一来你每天拿着鞭子打着他让他说齐语,他也说不好。但是如果你把他放到齐国呆上几年,回来后你每天拿着鞭子打他让他说楚语,他也不能说了。这就是老师所谓的“在语言的环境里”。
而我们学习英语也是一样的。我们课上学习到的英语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不了交际功能。另外,我们学习英语的动机在做题上,即侧重点放在读与写上。尽管你学习十几年,只要这两个问题解决不了,我们还是说不好英语。
这反映到语言学理论上来,就是我们学的《语言学概论》的第一课“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不能满足社会的日常交际需要的语言,那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