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阿嫲共育三儿三女。大女林如梅,次女林如娥,长子林如辉,次子林如荣,小儿林如杰,幺女林如霞。
7.1大女儿卖柴记
如梅长相一般,但个子随爹,较高且清瘦。如梅在阿嫲生病那次,轰走了算命先生,那先生骂咧咧地离去:你将半生劳苦!如梅因阿嫲病情好转,并未把这话放在心上,不过,算命先生的话倒是一语成谶。因为是家里的头个孩子,所以懂事也勤快,年纪轻轻便得到公社一起干活,挣取工分,换取粮食,补贴家用。因为一大家子人都需要吃用,但劳动力就我阿嫲和如梅,所以终年劳碌,却年年借粮。
有了空闲时间,如梅会打柴草去市集去赶集,有一次打得柴草太多,挑过漫漫长路、千山万水来到目的地,让旁边一个阿婆帮忙看着,再回去挑剩下的,结果回到市集,已经散市,路上只剩三三两两的行人,阿婆见她来了,也慢慢收拾东西走了。如梅见到辛苦一天,卖不出去的柴草,红肿疼痛的双肩,几乎抬不起来,被磨穿了个洞的草鞋,十七八岁的大姑娘,突然若无旁人放声大哭,或许是多年的劳作磨灭她的意志,或许是那柴草使她受尽委屈,又或许是觉得自己太愚蠢了,竟然忘记跟照看的阿婆说:帮忙卖卖。总之,泪水如泄洪,狂奔不止。
路边一面馆的老板娘见她哭得如此凄凉:“你的柴草卖给些我吧,但我不需要这么多。 ”
如梅听见这个动听的声音,宛如天籁之音,停止了哭声,瞪大眼睛望着她,怕自己听错了,或者看花眼了。老板娘看见她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笑了笑:“我需要柴草,但不要这么多,只需要一半,你卖我一半,剩下的挑回去吧”
如梅确信自己没有听错,猛然点头,生怕她下一秒反悔。“我卖你一半,送你一半,剩下的我不挑回去了!”
“那可不行,打柴草是力气活,不容易,我不能白要你的。”老板娘诚恳地说。
这时,如梅肚子咕噜咕噜地大叫了起来,才发现已经一天没有吃饭了,尴尬地低下了头。”
“先吃碗面吧,我给你下。”
如梅伸手艰难地摸索自己的口袋,发现没钱,摇了摇头,“我不吃了,我回家吃吧!”
老板娘:“这面管饱,当是你送我的另一半柴草的辛苦费。”
如梅吃了两大碗面,面是洁白的,柔嫩的,顺滑的;汤是温暖的,甘甜的,美味的;葱花是香的,耀眼的。跟家里稀得只剩下点点米渣渣的白粥相比,两碗面条下肚,整个人就像夏日里被清凉的河水包围,冬天里被温暖的阳光拥抱,舒服极了,享受极了。她闭眼坐了一会,幸福,像糖一样甜,像一个世纪那么长
。后来,如梅嫁给了老板娘的小儿子,后半生养鸡养猪,赶上了好时机,过上了小康生活。
回到家里,已经天黑了,阿嫲问:怎么这么晚回来,下次早点回,免得路上有意外。细看,发现她脸上泪痕明显,担心地问:“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了?”如梅把事情始末讲了一遍。阿嫲说:“人穷时,莫要贪人便宜,但,要记人恩惠。”这时阿公走了进来,什么也没做,说了声:“洗洗睡吧!”
三天后,如梅发现自己床脚下有一双木屐,厚厚的鞋底,木屐上用蓝白花布做成绊子,好看极了,她小心地把鞋子拿到屋外,穿在脚上,开心地灰蒙蒙的晨空下来回走来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屋内小心看着她露出愉悦表情的一个中年男人。
7.2我的老豆:林如辉
林如辉是我老豆,我们虽是乡下地区,但地处广东,近香港,深圳,小时候小叔做生意,给阿公、阿嫲买了第一台彩电,我们能看到的电视,基本都是讲粤语,即便我们有自己的语言:客家话,但对于白话,老人、小孩即便不会讲,基本都听得明白。我也就学着电视里头说得,喜欢叫我爸爸老豆。感觉亲切且亲近。
听阿公说,我老豆是个蠢小子,阿公教他起自行车,门前有一块地,地前有个公家的池塘。差不多学会了,阿公走开了,走之前,阿公说:小心点,别骑进池塘里头去了。然而故事的结局是:阿公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咚”的一声,转头,发现老豆的双腿在水与空气间挣扎,赶忙跳下水里,一把把他捞了起来,拦腰拍着他的背,直到他把水咳吐出来。
阿嫲骂阿公:你这乌鸦嘴!
我老豆是个年轻小子,没多大的本事,成年后以贩卖猪仔和鸡鸭鹅为生,后来,我老豆因为接收了别人偷来卖给他的猪仔,锒铛入狱。这事本与老豆无关,却成了别人的替罪羔羊,偷卖猪仔的人跑了,即使猪仔不是老豆偷得,但老豆却被抓了。我五岁前的记忆里:没有我的父亲,连母亲的印象也单浅薄,我唯一的记忆是:我经常自己一个人在石门前,或坐,或站往往一整天,我忘了自己为何在那,是等待?小时候的自己已经学会默默地等待了吗?阿公、阿嫲带着我长大,我有一个妹妹,妈妈带着她去躲避计生办,一躲,我便几乎忘记她和妹妹的模样了。那时阿嫲还经常需要干活,阿公打铁我便跟着看,阿公打麻将,我便跟在身后,他在屋内打麻将,我在屋外玩泥沙,一玩,往往整个下午,不知厌倦。小时候的我一个人静静地玩着,没有玩伴,却不知孤独为何物。
我老豆从牢里出来那天,我记得:还是那个石门,我看着他跨过了阿嫲为他烧得通红的火盆,我看着他光溜溜的头,疲惫的神情,他看见我站在一边,把挎包一扔,一把抱起来我,我双手环住他的脖子,轻轻地,缓缓地小心地唤了声:老豆。他亲了我的脸颊,留下一脸口水。
“阿爸、阿嫲。我回来了!”老豆对着阿公、阿嫲说。
阿公点点头,阿嫲说:“跨过火盆,从此无灾无难,一生平安。进来,把衣服脱了,烧了,让晦气远离你的一身。去洗个热水澡吧,已经帮你烧好陈皮石菖蒲水,洗一洗,从此晦气全去!”
从此,我跟老豆生活在一起。我很高兴可以和老豆生活在一起,枕着老豆的手臂睡觉很是安稳,没有噩梦,没有惊醒,他给了我除去生命的第二件礼物:安全感。我想我是老豆上辈子的情人,一定是的。我喜欢老豆骑着他的破摩托车带我去游泳,他的游泳是倒插进池塘后学会的,但我从来没有学会,我对水心存喜爱同时敬畏。他说:他带我去游泳地时候 ,救过一个溺水的老外,救人一命会为后辈积下功德,但我对此事已印象全无。
7.3 偷吃的风
我的大叔小时候是个猴精的人儿,凡是能够吃得东西,必逃不过他的眼和鼻。过去粮食过于匮乏,肚子经常像一个漏了的干瘪的气球,都在挨饿的人,谁也无法拯救谁。
等大叔长大一定岁数,家里便让他去放牛,放牛是个相对简单的活:一让牛吃饱,二 :让牛只吃草。吃饱才有力气干活,只吃草,绝对不能让它去贪食了别人的粮食,否则会惹下大麻烦,因为粮食是人吃的。
荣叔每天天刚亮,就出门,为牛占领最佳的地理位置,哪里的草最丰盛,哪里的水最丰沛,已经了然于胸,然后找块地,草帽一遮脸,继续睡觉。睡得无聊了,随手拔根草放嘴里吧唧吧唧地嚼嚼,然后郁闷地吐掉:为什么牛能吃饱,我却饿着肚子看它吃饱,这不公平啊!
这天,他牵着牛比平时更早地回家,透过门缝,发现阿嫲手脚并用爬着木梯,拿着一土罐小心翼翼地放上了阁楼(木板钉制的隔层),心中无限遐想,罐子里装着什么?好吃的?珍贵的?他一定要看看。
他拴好牛,假装刚回家,什么都没有看到。
第二天趁大家都在干活,他把牛栓好在草地上,偷溜回家,根本用不上木梯,一手攀着门,两脚一蹬,另一只手一抓阁楼边缘,整个人一跃,三五下爬上了阁楼,在阁楼木桶中发现了这个珍贵的土罐,打开一看:我的天啊!全是红糖,新榨的红糖,香味堪比年夜饭,他用手沾了自己的口水,然后伸进罐子里,拿出来时,一个手指满满的都是红红的,诱人的糖,毫不犹豫地把手放进嘴里,本来坐着的人,一下子瘫倒在阁楼,他已经被美味折服得没有反抗的力气了。担心家里有人会回来,他又把罐子封好,恋恋不舍地走了。
“哼,阿妈竟然偷偷藏了一罐糖,不让我们吃,我就要偷吃,反正我只吃一点,不会被发现的!”
随后,荣叔日复一日地放牛,顺便偷吃一点糖,然后心满意足地躺着看牛。
大年三十,阿嫲又爬山阁楼,打开土罐,被惊地一下子坐在阁楼板上,大喊:“我的天啊!我的糖呢?”这罐子没被打翻,盖子盖着还保持的好好的,不可能是老鼠偷吃的。阿嫲失望地拿着罐子下来,荣叔心虚地退了两步。
阿嫲看着他:“是不是你偷吃的?”
荣叔:“阿妈,那个,那个……我可以解释的!”
阿嫲气得拿着棍子来了。
“我饿,我肚子饿,所以偷吃的!每天看牛,牛都吃得比我饱,可我还得饿着肚子看它吃,我饿。”荣叔心虚里底气十足地说。
阿嫲放下罐子和棍子,什么都没说,眼角的泪在打滚。走进厨房,默默地搓着面团,准备年夜饭,荣叔被吓到了,哭着,扯着阿嫲的大腿,“我不是故意偷吃的,我以为每天偷吃一点不会被发现的,我太馋了,太饿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偷吃了,真的,我发誓保证。否则,你打死我。”
阿嫲心疼地抱着他,用手顺着他的后背,看着哭得生气不接下气的他,“没事了,没糖的汤圆也能吃。”
阿嫲说:她很抱歉,对于孩子,连个饱饭都不能让他们吃上,而且他也认错了,她有什么资格责备他呢?从此,荣叔再饿,也没偷吃过别人的任何东西。
我的大叔还是一个运动全能的健将,如果生得合时合地,应该能为国家争光的,我心里经常想着这事,觉得十分的可惜,但后来我父亲三兄弟都变成了厨师。
如何证明运动这件事情呢?听阿嫲说了荣叔众多光荣事迹后。后来他们三兄弟各立门户,当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琢磨出最近的路线,然后每天从自己家跑着往返阿嫲家,跑了一年,觉得自己跑的足够快了。然后,我信心十足抬头看着他,跟荣叔提出:我想跟你比赛,从阿嫲家到我家,看谁跑得快。
荣叔低头斜视了我一眼:“额,你确定?输了怎么办?”
“我帮你照顾你的女儿和儿子一个星期,我下周开始放暑假了!”我仔细地想了下。
“好”荣叔爽快地答应了,“为了公平起见,我让你先跑,直到我看不见你为止再跑,而且,我抱着两个孩子跑!何如?”
“当然好!”我偷乐道。“那我先跑了!”
我拔腿就跑,用尽全力,吃奶的那些个劲也全部使尽。目标只有一个:我的家。
在穿过竹林的时候,一阵风从我身边刮过,我看过一个黑色的背影和左右两个膀子上回头看着我的孩子,我跑得更快了,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当我气喘吁吁,扶着膝盖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看见荣叔坐在凳子上悠闲自得抽着烟,时不时吐出一圈圈烟雾。我吞了下口水,开声到:“你怎么这么快?”我无法理解,我走得明明就是近道,为什么一个在我看不见还没开始跑的人,一个抱着两个孩子的人,竟然跑到了我的前头,而且还如此悠闲地抽着烟,自此,我相信阿嫲说过的所有关于他的光荣事迹。
年月催人老,如今的他,已经是舔着肚子的头发微白的中年大叔了。如果我再跟他挑战的话,你说:我会赢了吗?只是我不会再跟他跑了。我们以为我们已经准备十足了,可以挑战比我们所强大的,却有可能低估对手,但失败了的从不需要依靠岁月帮我们战胜,任何时候我们首先需要战胜的只有自己而已。
7.4 帮我洗澡到长大吧
小叔小时候是个很懒的小子,听阿嫲说:他十三岁时,阿嫲都把洗澡水给他准备好,认真地告诉他:你已经十几岁了,再让阿妈洗澡就丢人了,是时候该自己洗澡了,洗澡前,先把脸洗干净,然后把脚搓干净,再泡进盆里搓一搓背,洗洗肚子,水凉了,就要上来啦!明白吗?
小叔光溜着身体,一脸的不高兴,阿嫲出去干自己的活,回来时,听不见洗澡的水声,赶忙跑进去一看,小叔还保持着阿嫲走时的动作和神情,就像我们在玩“一二三,木头人,不许说话,不许动。”
阿嫲问:“洗好了?”
小叔:“没,还没洗。”
“没洗,你在干什么?”
“等着。”
“等什么?”
“等你回来帮我洗啊!”
“天啊!你想阿妈帮你洗到什么时候?”
“肯定是洗到我娶媳妇,然后你就不用帮我洗了,有我媳妇帮我洗就可以了!”瘦的只剩下肚子的小叔,两手叉腰,昂着他的隆起的肚子,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回答。
“哈哈哈哈……”阿嫲捂着肚子笑着给他洗完了澡。后来,这事连我这个小辈都知道。
忽略此事,我的小叔是个帅气的年轻男子,至少在我小时候的时候,他是。而且,我小姑姑也认同我的话,因为小姑姑曾经跟我说过:小叔叔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的样子。
我后来在一封照片上看到小叔骑着白马的样子,身穿白色衬衫,外搭小西装坐马背上,双手握缰绳,脚蹬着靴子,踩着马镫,年轻时候的他,头发茂密经常中分,如香港明星,眼睛清澈见底,面容白皙,手指修长,完全遗传了阿公年轻时的美好基因。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除了老豆,小姑,最最喜欢的还是小叔。
为什么喜欢小叔,因为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总是一样的,为什么最最喜欢,我们会爱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给我钱花,就是因为他爱我。而小叔三样齐全,一:长得好看;二:小叔几乎每天去买食材,都会带好吃的给我;三:给我钱花,当我零食吃完后我稍微跟他撒娇,我便能得到一块钱的巨款,去隔壁的小店买我最喜欢吃的巧克力,吃上一天,这巧克力到现在还有生产,我偶尔还会买来怀念童年的味道,希望我们都能够长长久久地活着,为了小时候甜蜜的渴望。
小叔在景区开了饭店,价格公道,且模样俊俏,为人豪爽,所以生意还算不错,招聘了我老豆和小姑作为二厨师和服务员,啊嫲在我未上学时带我去那居住,顺便帮忙。我依旧在大人们忙碌的时候做着自己的事,从不打扰。每天早上,老豆或小叔会在百年忙中给我下一碗麻陂肉丸河粉,然后我会坐在一边吃完,这是我从小吃到大的食物之一,竟然从不厌倦。
吃饱了,便沿着后面的小溪散步,那条小溪,水流清澈,夏日,我会在溪边熟悉的水域走来走去,想象自己是一条游鱼。两岸布满浪漫的紫色牵牛花,我最爱的花,简单,朴素,大气,漫天卷地。我常想:他日,在自己的坟头,种上我最爱的牵牛花,不过,后来想想,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就会迁延到别人的领地,不知道在阴间,会不会招致别人的不满。溪边偶尔在某个角落冒出含羞草,我便会来回逗着他们玩,我想如果他们有脚的话,恐怕一听到我的脚步声就落荒而跑。而我的眉毛现在都是淡淡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逗他们太多了,眉毛都合拢了不肯长了!
散步回来,餐碗就该堆得更我坐下一般高了,他们忙的时候,我会坐下,慢慢地刷着碗筷,当他们看到已经刷过一遍的碗筷,就会夸我乖巧能干,这对我来说,的确很受用。看来我是个喜人夸奖的主。
小叔对我很好,下午饭市之前,有空经常带我出去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游泳,他和老豆一样喜欢游泳,不过,老豆通常带我去澜石河,小叔经常带我去游泳池,两个地,我都喜欢。
即便经常带我去游泳,即便我101次想象自己是条鱼,但我还是没学会游泳。为此,小叔恨铁不成钢,有一次,直接把我救生圈拔了,把我扔进水池,任凭我像只落汤鸡随意扑腾,最后,看见我头都没在露出来,像捞他的肉丸一样,一把捞起来我,我抱着他,很久都没放开,从此对水更加敬畏!
小时候,我是不吃肥猪肉的,所以每次吃饭,我的碗边,总有一堆咬下来的肥猪肉,这在小叔眼里或许是对他厨艺的低视,终于有一天,对此忍无可忍,逼着我吃了一块肥猪肉,我的确是把肥猪肉吞进去了,但后来把一顿饭给呕吐了出来。他再也没逼我吃过任何东西了。
爱你,是让你舒适的方法对你好。后来我13岁的时候喜欢上了吃半肥半瘦的猪肉,觉得韧性与柔软结合在一起的猪肉很是美味,我24岁的时候通过专业训练,学会了游泳,享受着游泳的快乐和克服重力的自由自在,101次的想象变成了美好的现实,我在水里成了一条鱼,心中对他一样的感激。
在我24岁学游泳的时候,阿嫲说:我们在娘胎时,就会游泳,只是我们忘记了而已,24岁,虽然大了点,但一样可以找回初时的记忆。24岁,虽然我已经长大,但我依旧爱着你,谢谢你。
7.5 吃货与车祸
小姑姑年轻的时候,相貌凸出,有倾国倾城之相,她拍过的艺术照里,有一张令我印象深刻:身穿黑色礼服,衬得皮肤越发白皙,头戴一顶宽缘黑丝帽,帽缘压低,眼神深邃,口红艳丽,戴着黑色网状手套的手,一指若有若无地划过红唇,甚至迷人。
因小姑姑与我年纪相差最小,而且她经常带着我,所以我们感情甚好。她在小叔家当服务员之前 ,在尖沙咀的一个在工厂里当裁缝工人,我小时候的衣服,几乎都是姑姑做给我的。她拿到的人生中第一笔工资,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心满意足地放进一个漂亮的木盒子里,结果下班回来,房门被撬,她的宝盒被毁,钱财被盗,那种悲痛哀伤愤怒之情已无法言表,一屁股坐下,哭得没心没肺。这样的小偷最是可恶,大抵是被他偷窥了藏钱所在
,然后兴高采烈、顺手牵羊了别人一月的劳动成果。
后来,阿嫲说:到你哥哥家的饭店去帮忙吧,好有个照应,于是姑姑拉上她的好友,摇身一变就成了服务员。
小姑姑和她的好友我都叫姑姑,为了区别开,小姑姑我还叫“小姑姑”,她的好友,我唤“静姑姑”。我们三唯一的共同爱好,大抵就是吃,除了吃饭,各种零食都是藏起来,悄悄吃,怕被大人发现了,责备我们好吃且乱花钱。因为我没钱,所以,我是那个按劳动获得报酬的小吃货,比如,她们忙了一天,腰酸背痛,这时,我会卖乖地出现在她们面前,让她们舒舒服服地躺着,然后轮流帮她们捶背,最后三个人愉快地吧唧吧唧地吃着零食。
我以为幸福的吃货生活会持续,结果,我们差点变成了蚂蚁的甜食,一天夜里,我们在睡梦中,被一群不明生物攻击,被咬的跳起来,开灯一看,我们的床上床下都是蚂蚁,我们连跑带跳着吓出了房门,看到一个王国的蚂蚁浩浩荡荡、目中无人地带着我们的零食离开,我跟着两个姑姑站在门外,看着它们,一夜未眠。后来,她们相互责备,怪对方没把零食收拾好,才招惹了那么多蚂蚁,吵着吵着,发现我的存在,一致认为:一定是我没把零食放好
,才招此大难。所以:我就是那个传说中躺着也中枪的人。在差点变成别人的食物的失误中,我们深刻反省,后来的日子,只要吃完零食,我们在吃完后必定封存108遍,确保没有一丝一毫的缝隙,把地面打扫干净,才敢睡去。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蚂蚁算是温和的动物,只是给我们一夜惊魂,便放过我们,现在的蚂蚁一靠近你,随口就赏你一个又红又痛得大脓包,数日难
好。
小叔饭店对面,有一眼泉,一到夏天便冒出沁人心脾的地下水,我们一般都在那里取水喝,一个下午,我和表哥在附近球场玩得大渴,便自己一个人跑到泉眼接水喝,快接近泉眼,我突然飞了起来,被一辆摩托撞得飞起来了,然后完美地抛物线“咚”掉落在地上。第一次在陆地中感觉呼吸困难,无法言语。附近发现车祸的人,赶紧叫来我的家人,姑姑看着穿着我的白衣服变成血红色,边喊我的名字,边抱着我痛哭了起来,我却无法回应她。小叔叔赶忙抱起我,把我塞进车里,让姑姑拿毛巾捂住我像泉水一样流出来的血,赶往医院。
后来,我醒了。看见我姑姑,笑着看着我,脸庞还有泪痕。小叔骂到“谁让你自己一个人过马路的,幸好现在没什么事,以后,再也不准自己过马路,你表哥也是的,竟然让你一个人过马路。”我心里点点头,疼痛让我不能自己。
再后来,我出院了,整天躺在床上,为了让我开心,姑姑允诺我:只要我好了,就带我去买各种我喜欢的零食,这是我听到最为安慰的消息了。
吃货是最单纯的生物,只要有美食,她们的心一般都很大,所以吃货们遇到难过,烦恼的事,去吃美食吧,心情自然慢慢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