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高中班主任说过,时间最懂人心。所以那些回不去的过去,都自然有他的道理。
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见到了两三年没见过的一个同学。我喜欢这样的见面,没有提前约定,之前没有联系,遇到了就一起聊聊天,没有任何的不自在,聊完天继续奔赴各自的未来。
突然就很怀念初中的那几年,怀念那一群炽热的小伙伴。是整个年级最让老师头疼的一帮人,却也是年级排名最靠前的一群人。
可能十五六岁的年纪发生的事,最容易记住,所以才觉得那段日子是最特别的时光。
那个时候真的好纯粹啊,可能是选择太少,想法也还简单,空余时间也多,完全把自己变成了喜欢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自己不爱讲话,却有富足的内心世界。喜欢文字,喜欢电影,喜欢画画,喜欢和少有的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讲着心里那些特别的想法。会坐在窗子边偷偷看暗恋的男孩子打篮球,会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停下看日落,会在本子里记下书里动人的句子。也是在那个时候,知道了张爱玲,知道了林徽因,知道了女孩子要活出个性,要跃出别人给你的那个界定。
“忠于内心,清醒成长”。这是我在那几年给自己写的话。那个时候的我最想要的生活,不过就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我想要自由,还想要丰盈的内心世界。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我们常说,宁愿吃着泡面在大理古城里听民谣哼唱,也不愿因为生活低头放弃心里的丰盈。那个时候真的太小了,对生活充满了热爱,也很明确的喜欢着文字,把文字放在了心里很重要的位置,因为语言没办法去表达的,文字都可以说出来。没有什么比写信更有仪式感了,所以那个时候的我给自己写了很多的话记在了好看的本子里,告诉自己要清醒,要热爱生活,要热爱自己,要是生活不如人意,还是要坚持做最特别的自己。
只不过后来啊,那些书被放在了书柜里,那个小本子被放在了箱子的最下面。我忙着上课,忙着和不同的人交际,去匆匆的做决定,忙着沉溺在网络的世界里。
生活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渐渐的,好像最快乐的事情变成了半夜一点钟听着音乐什么都不做,脑袋里那些富足的想法在别人看来是奇奇怪怪,性格好像是大多数人都没办法理解的,好看的文字我写不出来了,好听的话我也说不出来了。
可是我曾经明明很自信的,现在却只能安慰自己,性格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永远热爱自己。
要不是因为见到她,我可能已经想不起来这些事情了,甚至会忘记,曾经那么炽热勇敢的自己。
我好爱以前的自己,可那段日子终究回不去了,我只是希望,想起那个样子的自己,我可以眉眼带笑。
枯木逢春,我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