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作家最正当的理由就是喜爱他的作品,从而对其产生敬仰钦佩之情。我本身很认可阅读是件好事,不过书海浩瀚不知从何读起,而且无论从何读起都不可能读完,所以这不是一个关于起点选择的问题。按图索骥虽然是个贬义词,说的是伯乐的傻儿子,然对于读书这件事来说确是一个好思路。作家,就是一条很好的读书线索,自从读过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决意这位作家的所有作品都将排上读书清单上面,幸好他不是一名高产作家,否则对自己这样的许诺就要变成大话了。他的作品甚至有些不敢读,有种怕读完了的奇怪情愫。
对于米兰·昆德拉这位作家,每每令我惊叹的是,这样杰出的旷世奇才居然还在生。很庆幸能在他活着的时候就读到他的作品,也很庆幸这个时候我还没开始老。这是一位可以用哲学的形式和内涵来创作小说的作家,米兰·昆德拉喜欢通过文字去定义“存在”和描述“现象”。是的,就是定义,对世事万物进行精确的定义,对其进行哲思般的审视,以此表达作者对于“存在”和“现象”极富思想性的理解。
我也很喜欢“定义”这件事,我认为本身患有轻微的强迫症,我闭门思考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于是我径自得出关于它的定义——个人给自己制定的无秩序规则,并要求自己有秩序地严格执行。另一点,我想起大学期间,一位文艺学老师提过,概念一定要弄清楚,否则讨论什么问题就失去了基本的意义。我当时就很认可这一点,而概念清楚需要的就是“定义”。昆德拉为数不多的讨论文学理论的作品《小说的艺术》,这本书便说出了我概括不出的喜爱这位作家的理由。他在著作中这样定义诗人,“诗人是一个在母亲的促使下向世界展示自己、却无法进入这个世界的年轻人。”这样定义“老人”,“老人是对老年一无所知的孩子”。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这样定义“眩晕”,“一种让人头晕眼花的感觉,一种无法遏止的坠落的欲望。眩晕是沉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去抗争,反而自暴自弃。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而我的软弱就像情绪病一样,有些反复,时好时坏。特蕾莎的软弱在托马斯的面前是生命之“重”,而托马斯的态度在特蕾莎面前是生命之“轻”,同时加剧了这种眩晕的软弱。那个关于沉迷自身软弱的说法让我很震惊,也很后怕。我醒悟到原来那种自怨自艾的情绪来自这种病态的沉迷,而后怕的是差一点就要倒在地上,比地面更低的地方了。昆德拉点破得很及时,我才得知原来不但好的感觉体验会令人沉迷,坏的感觉体验也会令人沉迷。我认为自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并没有那么有效,自身性格的缺陷总有死角是看不到的。但是当你与一个素未谋面的小说角色不期而遇时,你就会发觉她身上这么明显的问题,在自己的身上也存在。仿佛当时就得到了一个疑惑已久的答案,仿佛当时就得到了一条医治病症的良方。这样一来,除了拜服于昆德拉的才华,他的作品对我的现实生活还起到警示的作用。
想以昆德拉在一篇答谢辞的最后一句作结尾,“但我应该就此打住了。我几乎忘记上帝在笑,他看到了我在思考。”
作者:cherie ch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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