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字复古,生于公元971年,卒于公元1047年,11月1日),濮州(今山东菏泽市鄄城县)人。他35岁时中进士甲科,状元及第(自科举制度以来,鄄城县就这一个状元),后来两度官至宰相,也是状元宰相。《全宋诗》录其诗两首。
李迪中进士后,开始仕途生涯。据《宋史.李迪传》记载,他处理过的大事有“升起居舍人,安抚江淮”,即公元1011年6月,江淮地区发生饥荒,李迪以起居舍人、直史馆为江浙、淮南安抚使,担负起“存问里闾,察访官吏,讯祥犴狱,宽节财征”的责任,并被皇帝赋予“便宜行事”的权力。他到任后,采取“督吏课,彻徭赋,通关市,散利已责,赈廪劝分,劳徕安集”等措施,使社会在当年收成不好的时候仍保持了稳定,使一方百姓得以保全。
“亳州剿匪”的事情是说他在公元1014年二月,以吏部员外郎、知制诰出知亳州,到任后,改变以往使用大部武装进剿的做法,“阴听察知贼区处,擒贼,斩以徇”,显示了他足智多谋的军事才能。他还规定军士逃亡三年以上者,即使自首也要送京城严惩,很好地解决了逃兵入山为匪的根源问题。
公元1015年闰6月,李迪以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出知边防要地-永兴军。永兴军“城中多无赖子弟,喜犯法”,号称难治之地。李迪对此重拳处置,如当时有一位叫郑文坦的豪强,放高利贷给贫民,利息高达本钱的数倍,民告他还不接受官府处理,另外还指使家丁犯法。李迪对他采取决杖、黥面、发配到异地牢城,并规定即使遇赦也不准放还。通过整治不法豪强,使当地社会治安迅速好转。这就是他“永兴军整治”的事情。
由于他的军事、政治、国家管理才能卓越,在公元1020年,宰相寇准因欲使太子监国一事被免,李迪第一次担任宰相。宋朝制度规定宰相是“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至此,李迪实现了读书人状元宰相的梦想。但李迪拜相后,发生了李怀政谋立太子被诛事件,“帝怒甚,欲责及太子,群臣莫敢言,迪从容奏曰‘陛下有几子,乃欲为此计。’上大悟,由是独诛怀政等”。史评“由是独诛怀政等,而东宫不动摇,迪之力也”,国家因此避免了一次政治动荡。可见,仁宗顺利登基,李迪是有功的。
后来,李迪与权臣丁谓争执不力,仅当了四个月的宰相,就被免掉宰相外放衡州团练副使。随着宋真宗去世、刘太后去世、宋仁宗掌权亲政,李迪凭政绩一路升迁,公元1033年,他又被皇帝任命为宰相。担任宰相期间,因处置台官不当和庇护范讽二事犯了大忌,再加上他人的攻击和排挤,1035年2月被免宰相外放知兖州。
在李迪外放期间,由于西夏犯境,而宋朝“武事久弛”,边关不宁。李迪愿意亲自守边关,皇帝不许,但封他为彰信节度使、知天雄军,调知青州,欲借他两朝宰相的威名,镇守边关。边关当地官、军、民都知他的宰相威名,都非常敬畏,所以不严而治,疆场又宁。次年,他以太子太傅致仕,归濮州,公元1047年11月1日,病逝于家中,享年七十七岁。
李迪属一代名相,曾与当朝寇准齐名。他的家族中有7人在《宋史》中立传。如他儿子李柬之,赐进士出身,以太子少保、工部尚书致仕。他侄子李肃之坐过两次开封府,为枢密都承旨,加龙图阁直学士;侄子李承之,字奉世,进士及第,知应天府、河阳、陈、郓、扬州;侄子李及之,字公达,由荫登第,以太中大夫致仕,再转正议大夫。他的孙子李孝基,字伯始,进士高第,知随州,光禄寺卿;从孙李孝寿,字景山,开封尹、龙图阁学士;从孙李孝称,字彦闻,以荫入仕,开封尹,刑部尚书,徙工部尚书。李迪一家,祖孙三代,世居高官,成为北宋本郡及全国的名门望族,宋神宗称赞其“一门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