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了,带着我先声夺人的灵魂。为了便于人们记住我,父母赐给了我一个名字。父母起初给你起名字不会在意不知天命的你会不会喜欢?反正初衷都是出于他们喜欢就是。
名字,就是父母赐在你身上的一个符号,有便于天下人识别你。终身携带这个符号,或多或少,或好或坏都隐藏些暗示和天机,我带着自己的名字颠沛流离地行走着半生,真可谓女儿身男儿命,一半埋土里,一半挂空中。我喜欢文字,从小心怀执念,想从文字里了解自己,剖析自己,读懂自己。喜欢写作的人一生都不会寂寞,因为醮着饱满的灵感会让妙笔生花是一种精神世界的升华。我喜欢鲁迅思想的深刻,三毛性格的随性,小仲马乱世中的悲情,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很怀念在中学那段痴迷文学著作的日子,喜欢等待每个月《读者文摘》的如期所至,喜欢四处去借各种《诗刊》,只要是文字我就有情结,我愿意驾驭文字做表情为隐藏在身体的第二个我画速描,描我有血有肉的灵,画我风情万种的魂。我想用会行走的文字为自己刻个石碑,此生自命不凡,却沉睡于孤芳自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