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刷微博,看到一个貌似好甜的话题:
#追到喜欢的人是什么体验#
本以为又是为别人的爱情流泪的一天,结果点进去,实实在在把我恶心到了。
没有狗粮,没有感动,只有男人偷拍老婆做家务的视频,还得意地配上文字:
“当初老子追了你那么多年,现在你还不是老老实实给老子洗衣做饭。”
这些,都是抖音上一个话题#娶了校花之后的生活#里获高赞的短视频。
从视频里的背影和侧影可以看出来,凭这些妻子年轻时的长相条件,绝对不缺追求者。
如今她们身上全是操劳的痕迹,被一旁拿着手机的男人,带着戏虐和洋洋得意,拍下在厨房里忙活的状态。
也不管太太是不是快要走光,也不管这一地的家务事,只顾像获得了某件战利品似的讥讽地炫耀:
“当年为了追你,花了多少钱,受了多少罪,现在你还不是给我免费做保姆、生孩子。”
她一脸疲惫,他满眼得意。
我当场想起一句话:当初陪人家看月亮的时候喊人家小甜甜,现在喊人家牛夫人。
就这么戳心,就这么寒心。
能想象到,当初为了把媳妇追到手,这些男人费了多大功夫。
卑微或热烈,疯狂或执着,他对你许下山盟海誓,拍着胸脯说自己是那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你犹豫半天,觉得再也不会遇见一个像他一样把你捧在手心里的人了,于是点头同意。
结果呢?翻过脸去,他把你的疲惫,当作笑料和战绩发到网上,博上万点赞。
从女神到女仆的转变,就这么理所当然,浑然天成了是么?
难怪宝玉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子;再老了,再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这话听上去刻薄,却过于真实。
一个男人曾有多热切多渴望地追求过你,追到手之后就会有多不耐烦和不在意。
婚前他把你捧在手上,婚后他就把你推进厨房;你以为是死心塌地,他觉得是理所当然;你以为是爱情至上,他觉得是报仇雪恨。
因为对男人来说,婚姻更像是一场赌博,前期投的那么多资,就是为了最后赢个一劳永逸。
真就像是有人评论的那样:
“嫁给这样的男人,青春真的都喂了狗。”
02
大学室友橄榄离婚的那天,我问她:“林一他当初追了你那么久,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打动你?”
橄榄想了想说,因为他不高,不帅,学习不好,能力平平,木讷又没有幽默感,好像也没啥男人味......
总之在大学那会儿,林一完全是个存在感极弱的人,若不是苦追橄榄,我大概率印象里都没有这个人。
但他对橄榄是真用心。
只要是橄榄想吃的东西,多晚他都会去买;只要是她想去的地方,随时翘课都能陪着去;只要是她想做的事儿,从他嘴里就不会出来一个“不”字。
但橄榄给他的定义,永远是男性朋友。
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一个害怕她知道又害怕她不知道,纠纠缠缠,这样过了四年。
四年间,橄榄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学长,一个外校的。
时而甜腻,时而委屈,有时候吵吵闹闹伤心流泪,反正不管怎样,林一总是像个小哨兵一样守在她身边。
她开心时从不打扰,她难过时绝对会第一个递上纸巾。
我们有时候都觉得不可思议,原来爱情真的会让一个人这么卑微,卑微到心甘情愿去成全,成全她的潇洒与冒险。
我们也劝橄榄,也许公主最后是等不来王子的,但有一个一直保护她的骑士,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
橄榄说,她试过无数次想要接受林一,可每当要下决定的那一刻,心里总会有很多个“不愿意”把她拉回来。
越是这样她越是愧疚,几次求林一别再等自己了,可他就像电视剧里的男二一样,总是重复一句:我就想陪在你身边啊。
后来一直到毕业、工作,林一这场马拉松,也算是跑了将近十年。
去年,橄榄最喜欢的五月天来开演唱会,林一各种蹲售票网站、找黄牛、托朋友,终于搞来两张最贵的内场票。
橄榄一下子就融化了,这么多年的感激、愧疚、自责以及感动掺在一起,突然就变成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
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给他一个交代,话冲到嘴边,喉咙已哽咽,说了声:我们在一起吧。
你能想象到那种画面,男孩如同做梦一样不敢相信,女孩觉得自己终于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但两人结婚还不到一年就走不下去了。
橄榄委屈,说爱情真假,以为是全世界对她最好的男人,结了婚就变了脸。
再没有什么无微不至,再没有什么处处以她为重,惊喜、甜言蜜语、甚至秒回微信,都做不到了。
林一也委屈,说这么多年的梦,说碎就碎了。
原来橄榄根本不是什么完美女神,其实她那么任性,那么邋遢,那么大手大脚,那么...普通。
可笑吧?
十年前对自己最好的那个男人,在一起之后却变成了另一个人;
十年前觉得是唯一挚爱的那个女孩,在一起之后好像根本不是当初爱上的那个人。
到底是谁变了?
03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契可尼效应,也叫未完成情结。
人们都会对已完成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易忘怀,但对那些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目标的事情却永葆热情。
熟悉吗?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就像娶了红玫瑰的那个,迟早会觉得红色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然后惦记着“窗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的那个,也会把白月光变成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依旧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爱情嘛,就这样荒唐,最没道理。
我又想起沈从文和张兆和的那段往事。
当年26岁的沈从文,到了上海中国公学,在课堂上对18岁的张兆和一见钟情。
放在那会儿,张兆和是妥妥的白富美,“别人家的孩子”。
长相是“额头饱满,鼻梁高挺,秀发齐耳,下巴稍尖,轮廓分明”,秀气,漂亮。
而且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江苏巡抚兼署两江总督张树声的曾孙女三小姐。
长得好,有背景,标准学霸,校运会女子全能冠军,健康又朝气。
放在哪儿,都是一个行走的发光体。
而沈从文呢,那时只是个刚到上海打拼的穷作家,名气小小,又大张兆和8岁,虽对她一见倾心,也只能勉强拿到爱的号码牌,是“追求者13号”。
在遇见张兆和之后,沈从文开始了马拉松式的苦追。
苦追第一招,狂写情书。
“我这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
“只要是爱你的,如果我发现我死了也是爱你的,不用劝我去死了。”
“如果我爱你是你的不幸,你这不幸是同我生命一样长久的。”
那些年,张兆和收到的情书半数以上都是沈从文写的。
第二招,以死要挟。
托人传话给张兆和,说爱而不得快要死了,搞得张兆和更加反感。
第三招,请人牵线。
当时的校长胡适,也向着沈从文,劝张兆和说,“他是个潜力股啊,你错过会后悔的。”
张兆和自动屏蔽。
第四招,以退为进。
沈从文开始处处为张兆和考虑,保证不会再让她苦恼,像一个乖巧委屈的孩子。
张兆和的心也软了下来,莫名对他多了一丝感动和愧意。
第五招,贿赂亲友。
沈从文特意去苏州,带着礼物拜访张家上上下下,彬彬有礼,斯斯文文,把张家的好感安排得明明白白。
连张兆和的姐姐张允和都推波助澜,努力撮合妹妹和沈从文。
最后,用了差不多4年的时间,沈从文终于是抱得美人归,1933年,他们结婚了。
结果婚后两年,沈从文就出轨了,还几次三番,死灰复燃。
张兆和选择了原谅,哪怕最后与沈从文相伴到老,也一直在原谅与责备中挣扎。
她说:“从文与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到,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
我刚开始读到这段故事之后,完全无法理解:苦追四年,终于修成正果,为什么沈从文没有此生完满,惺惺相惜?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很多人要的并不是“我们相爱”这样一个幸福的过程,而只是“我得到她了”、“我们在一起了”、“我成功了”,这样一个结果。
他根本没变,其实那就是他原本的样子啊。
04
你一定听过太多类似于这样的话:嫁给物质的女孩最后都快活得不得了,嫁给爱情的女孩最后的输了。
可这年头,面包我们都自己挣了,真的就是想要那点爱情啊。
哪怕那个人你最开始并不喜欢,但只要他嘴巴够甜,够有心机,够会用小花招,时间一久,你一定就会心软了。
你错把感动当好感,错把感激当心动。
可生活是庸常琐碎,婚姻是柴米油盐,当新鲜感消耗殆尽的时候,他对你的渴望和在意早就变成嫌弃和不耐烦了。
追到你之后,大功告成般松一口气,像是个玩腻了玩具的孩子,会失望,会懈怠,会丢失那份爱你的初心。
甚至,会在自己心里找到一个平衡点,用以压制你:
老子那么辛苦追你,你老老实实生儿育女怎么了?
老子付出了那么多,你给我当个免费保姆怎么了?
可好的爱情,明明根本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好的爱情,是才华横溢的郎朗,和惊为天人的爱丽丝,你璀璨辉煌,我光芒万丈,这样的关系才有平等基础;
好的爱情,是天王周杰伦,和拍戏、做主持人、坐拥亿万财富、生日时会送周杰伦豪车的昆凌,不是剥削的爱,不是粉丝的爱,而是双行道,有来有往;
好的爱情,是年轻的富豪扎克伯格,和被TIME杂志评为2016年全球最具影响力100人的普莉希拉·陈,你有你的一套,我有我的一套,我们彼此般配,实力匹敌。
互相欣赏,一拍即合,共同成长,这才是爱情应有的模样啊。
亲爱的,千万别和那个苦苦追求你很久的人在一起。
你还年轻,一切都还来得及,为什么要和一个不那么喜欢的人将就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