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以下案例中运用你的批判性思维。尤其小心去避免在本章和前面的章节中所解释的错误。
a.一个俄克拉荷马州的男人,因为猥琐露体而被判九十九年徒刑。检察官之所以能够定这么长的刑期,是因为那个男人之前就有过十一次入室盗窃的前科。地方检察官解释说"人们已经厌倦了犯罪,他们想让惯犯离开街道。"你支持这个案子的判决吗?
b.一个在康涅狄格州刺死邻居的青少年辩称,他不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当时他被恶魔附身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被判有罪。你同意这个案子的判决吗?
c.一个纽约女人为了孩子和邻居吵架。在愤怒中,她使用了一种反犹太人的污秽语言。因为在纽约用种族或民族诽谤骚扰他人是轻罪,所以这个女人被判了35小时的社区服务。你认为这个法律有意义吗?
d.加利福尼亚阿古拉的一所高中解剖课上,人类尸体以及猫和青蛙被解剖。老师从大学医学院得到尸体。你赞成这种做法吗?
e.有些人认为应该取消大学学位作为就业要求。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如果没有正式的学术准备,许多工作也有资格去做(或者反过来说,即使拥有大学学位,也可能没有准备好做许多工作)。雇主在招聘和提拔方面应该使用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力。你同意吗?
11.在上面的应用练习1中,你评价了关于埃伯尼语的引文。这段引文的作者是Ken Hamblin,一位非裔美国作家、广播脱口秀主持人。他是非裔美国人的事实,是否促使你改变了你对那段引文的评价?你应该改变评价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