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到底是怎么死的?《资治通鉴》说是直接被赵无恤杀死,而《史记》和《战国策》则记载豫让自己伏剑而死。我们或许会觉得,反正是死了,他杀和自杀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一个历史人物罢了。但实际上,自杀和他杀背后有着两套古代意识形态的碰撞,这关乎国民性的塑造和国运的盛衰。
我们先来看一下《吕氏春秋》中与豫让相关的记载。赵无恤乘车过桥,马忽然不肯往前走,赵无恤怀疑桥下藏了人,便派家臣青荓下去探查。豫让看到青荓,原来是相识的朋友,就对他说:“你快走,我有大事要办。”青荓回答:“我跟你是多年的好朋友,如果我上去向主君如实汇报,那就有违交友之道,太不够朋友了;但是如果我装聋作哑,那就有失为臣之道,对不起主君。真是左右为难啊,我该怎么办?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死了。”就这样,青荓“乃退而自杀”。(《吕氏春秋·序意》)
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青荓在友情和忠诚这两种道德观念的冲突中选择了自杀。豫让也是如此,他既然已经对智瑶尽了心、尽了力,也感受到了赵无恤的仁至义尽,除了自杀似乎也没有其他路可选了。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种意识形态:
1. 封建道德至上的意识形态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体现了封建道德观念至上的意识形态。无论是青荓还是豫让,他们的行为选择都被封建等级观念和传统道德准则所左右。对于他们而言,道德原则是绝对的,不容违背的。这种道德观念包括君臣之间的忠诚和朋友之间的义气。
青荓在面对友情和忠诚于君主的冲突时,选择自杀来维护道德的纯粹性。这表明在这种意识形态下,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低于道德准则的。人们愿意为了坚守封建道德观念而舍弃生命,因为这些观念被视为社会秩序和个人声誉的基石。
2. 士人的自我牺牲精神和道德洁癖
豫让和青荓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士人的自我牺牲精神。他们对自己的身份和道德责任有着极高的要求。作为士人,他们将荣誉和道德准则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种道德洁癖使得他们在面对道德困境时,无法接受任何可能被视为妥协的选择。
例如,豫让为智伯复仇,体现了他对智伯知遇之恩的回报,这是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观念。当复仇无法完成,且又面对赵无恤的宽容时,他同样选择以死来维护自己的信念和道德准则,这种行为是当时士人阶层所推崇的自我牺牲精神的体现。
3. 以道德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观念
这种意识形态还包含了通过个人道德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的观念。在当时的社会结构中,封建等级制度需要道德观念来强化其合法性。人们相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君臣、朋友等各种关系中的道德准则,社会才能稳定有序。
青荓和豫让的自杀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对这种社会秩序的维护。他们以极端的方式表明,即使在道德困境中,也不能破坏既定的道德原则,否则社会秩序将会崩塌。这种观念反映了当时社会对道德的依赖,将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转的重要纽带。
豫让之死在不同史书中有不同记载,但自杀或他杀背后所蕴含的意义远超事件本身。通过对《吕氏春秋》中青荓与豫让相关情节的分析,可以看到一种深刻的古代意识形态。这是封建道德至上的思想体现,君臣忠诚和朋友义气等道德观念主宰着他们的行为,生命在这些绝对的道德原则面前显得次要。同时,豫让和青荓展现出士人阶层的自我牺牲精神与道德洁癖,他们对自身身份和道德责任要求极高,荣誉和道德准则重于生命,“士为知己者死”在他们的行为中得到充分彰显。再者,这种意识形态强调以道德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封建等级制度需要道德的加持,他们以自杀这种极端方式维护道德原则,表明社会对道德的高度依赖,道德被视为社会稳定运转的关键纽带,而这些观念对古代社会的国民性塑造和国运发展都有着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