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帆的课程很快定了下来,课频很高,一周三次。
元皓毫无抵触地接受了这个安排,内心还有一点琢磨不透的小欢喜。于是,在正式讲授的第一节课上,他终于有机会好好看一看那个连模样都没有记住,却给他带来久违的感动与震撼的女子——夏念蕾。
看到念蕾的第一眼,元皓的心跳就不知所以地漏了一拍。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猛一看,哪方面似乎都很平常,五官中的任何部位如果单挑出来,绝无称道之处,可一旦将它们组合起来,一股清纯柔和的气息竟迎面扑来。这股气息中,夹杂着元皓熟悉的感觉——那种在江一帆身上看到的干净透澈的感觉。可除此之外,她浑身还散发着一种使人说不清道不明,拿不起放不下的味道。人有两种,一种是一目了然可以看出深度的,另一种却耐人细看,耐人咀嚼,念蕾绝对属于后一种。如果说,江一帆像山间奔跑的最清澈的小溪,念蕾就像雪域高原上最纯净的湖水。相同的是,小溪和湖水上都洒满阳光,一个明媚灿烂,一个柔和温暖。
元皓不禁感叹,气质真是个奇妙的东西,看得见说不出,似有形又似无形,竟让一个相貌平常的女子浑身充满了灵性的美。他有些埋怨自己怎么能忽略这样的一张脸。也许那一天自己太疲惫,也许他向来只关注孩子,从来没有关注过那些家长,就如那些家长从来没有关注过他。
就这样,念蕾成了元皓关注的第一个家长。每次上课,元皓都会貌似自然地看上她几眼,但从不多看。他的注意力,更多地还是集中在江一帆身上。渐渐地,他发现,这绝不是一个好辅导的孩子。他的思维太跳跃,注意力也不够集中,往往把话题转移到他感兴趣的事物上,一说就如滔滔江水般没完没了,想拉都拉不回来。可是,只要念蕾略带嗔怪地说上一句:“小帆,好好听讲。”小家伙就会不好意思地挠挠毛茸茸的头发,乖乖坐下来听课。因此,念蕾陪听的课,效率都比较高。这大概是念蕾每次都要执著地陪着孩子上课的原因了。
其实,课堂上大部分时间,念蕾都安静地坐在那里,认真地听元皓讲课。尽管她反复对元皓说自己不懂英语,但从她专注的表情中,元皓看得出来,她的确是在听。一次,一篇介绍乡村民谣的文章中出现了“The Beatles”的字样。当元皓告诉小帆这是一个乐队的名字时,小家伙立刻热情高涨地问这问那,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本来对摇滚音乐不甚熟悉的元皓眼看招架不住,一旁的念蕾出人意料地开口了:
“The Beatles,应该是英国的披头士乐队,也叫甲壳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中你最爱听的那首歌《Hey Jude》,就是乐队中的保罗·麦卡特尼当场演唱的。”
“哦!那约翰列侬怎么没唱?”
“他在三十年前就去世了,是被他的歌迷枪杀的。如果你好好听这节课,回家后我就给你讲这支乐队的故事,好吗?”
小家伙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终于把注意力集中到课堂上。一旁的元皓悄悄向念蕾竖起大拇指。念蕾不易察觉地摇摇头,示意他继续上课。
还有一次,另一篇课文中出现了一本小说的名字《Little Women》。小帆翻译成“小女人”。当元皓纠正他应该翻译成“小妇人”时,小帆的执著劲儿又上来了:“‘Women’不是‘女人’吗?您怎么就肯定这本书非要翻译成《小妇人》呢?”这时又是念蕾解了围:“《小妇人》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创作的长篇小说,以南北战争为背景,讲的是四个女孩在艰苦的岁月里成长的故事,为了体现‘成长’的主题,翻译的时候就把表示性别的‘女人’翻译成‘妇人’。咱们家就有这本书,你可以回去看看。”一席话,把爱抬杠的小家伙说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这样的情况在课堂上出现好几次。元皓发现,很多涉及欧美文化的知识,包括那些比较冷僻的知识,念蕾都信手拈来,而且解释得恰到好处,既满足了孩子的好奇心,又不过分影响课堂的节奏。几次之后,元皓对念蕾的博学不禁刮目相看——难道她什么都懂一点吗?
后来,元皓向同事陆鲲提起了这件事。陆鲲是元皓在“基石”里最好的朋友,也是初中和高中语文的王牌教师。他的教室就在元皓的教室对面,小帆已经在他那里补了三个月的语文课了。尽管只隔一条不到两米宽的走廊和一扇玻璃门,元皓之前却从没注意小帆和念蕾。陆鲲对念蕾的印象倒是相当深刻:“你那几件事算什么,她的语文功底才叫深厚呢!字词句段篇,古文现代文,名著加常识,她就没有不懂的,文字功夫更是过硬,写的长篇小说在国外都发表了两部。我常说她应该教中学,初中高中都没问题,教小学实在可惜了。”
元皓这次是真的被惊到了。陆鲲是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高考语文138分,身上也带着股文人特有的清高和傲气。能让他折服的人实在不多。“不过,”元皓蹙了蹙眉,“她水平既然那么高,为什么不亲自教孩子,而非要花这么多钱给孩子补课呢?”
“任何宝刀都削不了自己的刀把啊!”陆鲲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说实话,每次她在旁边听课,我都如临大敌,生怕自己出一点错。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元皓感到后背有些发凉。那个声称自己不懂英语的女子,莫非也是隐藏在他教室里的“扫地僧”?
“你是说,她是个教师?或者,是个作家?”元皓又问。
“写作是业余的。她的正式身份是小学语文教师。”陆鲲顿了顿,又补充道,“一个极其出色的语文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正高级。”
元皓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正高级!相当于大学正教授!全国一千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不足一万,绝对是千里挑一。更不用提这座不知道是四线还是五线的城市,大概万里挑一都达不到。在元皓心中,只有那些干了一辈子教育工作,白发苍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才能被评上。“正高级?”他又下意识地重复一遍,“太年轻了吧。”
“是啊!”陆鲲点点头,“多少人干一辈子都达不到这种高度,她在四十岁就达到了,实在让人佩服。”
“四十岁?”元皓仿佛被针尖刺了一下,“她……有那么大吗?”
“想什么呢!”陆鲲捶了元皓一拳,“老弟,你现在要是有个小孩,等孩子十三岁时,你也四十岁了!”
“少开玩笑!”元皓半嗔半恼地回了句,心中却有一种微微的失落感。
“不过,她的确不像四十岁的女人。”陆鲲收起笑容,“她的皮肤很好,是肤若凝脂那种白,脸上没有一点皱纹。最主要的是,她没有中年女人的沧桑感。或许,”他突然哲人般地来了句,‘她也有,却只藏在心里,而没有挂在脸上。”
元皓努力回忆着念蕾的皮肤,似乎……真的很白。之前,他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些。一个不俗的女人,总是让别人看到她的灵性,而忘记她的年龄。
“你见过小帆的父亲吗?”
陆鲲摇摇头:“从来没有,江一帆也从没提起过爸爸。他在作文中涉及到家庭生活时,只有他和妈妈,没有爸爸,也没有其他亲人。”
元皓的眼前,不禁又浮起夕阳下那对孤独而又温暖的背影,不知怎的鼻子竟有些发酸。在这对母子的身上,没有人会看到孤独和沧桑,他们带给别人的,永远是温暖。
元皓又想起了第一天,念蕾送给他的面包和牛奶。那顿简单的晚餐带给他的温暖,至今仍留在他的心底,尽管在第二次见面时,他就把钱如数还给了念蕾。
“姐,你一定把钱收着,不然我心里不安。”元皓固执地说,顿了顿,又诚恳地补充了一句,“钱虽然还给你了,但这顿晚餐的味道,我会永远记得。”
说完这番话,元皓自己都有些吃惊。机构里的老师为了表示亲近,经常管学生的母亲叫“姐”,但元皓却从来没有这样叫过。他对孩子的亲人,无论什么身份,永远只有一个称呼——家长。这是第一次,他脱口叫了声“姐”。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感到任何不自然,似乎这声“姐”是顺理成章的,而且以后也一直这样叫下去,从没改变。
念蕾默默地收下了钱,什么也没说。可是之后的日子里,每次小帆来上课,不管是不是英语课,都会带着自制的小甜点,分给教他的所有老师,连“学管”晓妍都有一份。这些小甜点对其他老师也许只是加餐,但对于忙得经常吃不上饭的元皓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尤其在周末,元皓的那份甜点要比别人多出一倍来。面对元皓的推辞,小帆总用他清脆的童音可爱地回敬着:“妈妈说您经常吃不上饭,所以多给您备了一份。您推辞了,让其他老师怎么吃?”甚至有一次,小帆还趴在他耳边悄悄地说:“这是我妈妈亲手做的,您想给钱也没地方给去。我妈妈做饭一般,做甜点可是一流的。”说完一溜烟跑开了。
元皓默默地看着桌子上的甜点,只感到一种无言的暖意在体内弥散,就像秋天的阳光,不强烈,却很舒服。他拿起一块海绵蛋糕卷细细咀嚼,柔软,绵滑,搭配上淡淡的香橙,吃在嘴里,有一种幸福的味道。
念蕾做的甜点,的确是一流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