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集市(jí shì),又称市集,是指定期聚集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形式。主要指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和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集市起源于史前时期人们的聚集交易,以后常出现在宗教节庆、纪念集会上和圣地,并常附带民间娱乐活动。集市,即农村或小城市中定期买卖货物的市场。集市上分行业设市(肆)。据《清会典》记载,清代“凡城庙衢市,山场镇集,舟车所凑,货财所聚,择民之良者,授之帖以为‘牙侩’,使之辨物平价,以通贸易。集市大多位于位置适中、交通方便的中心村镇、寺庙胜地和城镇边缘地区;也可引伸为进行交易的场所或聚落,称为集镇。”
我不记得集市是哪一年开始在我的老家形成的,自我有记忆来,每逢“二”“七”(比如初二,十七这样的农历日子)爷爷便会提着以前当财会时用的黑色手提包,在天微微亮时,乘坐村里小卖部老板的皮卡,“呜呜”地就消失在村头的转角处去镇上赶集。
很小的时候我是不被允许去赶集的,第一带我去的话就会被要求买好多好吃的,第二的话害怕照顾不慎我就被陌生人拖走了。所以那个时候赶集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儿。
于是我抱着我的猫,牵着我的狗,等着爷爷提着鼓囊囊的手提包爬上坡,出现在家门口。
爷爷买的东西很少,偶尔会给我买几块散装的饼干,泡一袋奶粉泡着吃的开心的飞起来。当然,每次零食的一半儿都进了我的猫和我的狗的肚子。
最兴奋的时候,是全家三四个人一块儿赶集的时候。当然他们也会带上我,比如奶奶专门负责看着我。就是赶年集的时候,腊月22,腊月27,集上的人挤得动弹不得。我拽着一个氢气球,被奶奶拽着手在人群中穿梭。
那个时候对所有的事情充满好奇。这家摊子上的零食是不是很好吃,那家摊子上的鞋子是不是最漂亮,那家摊子上的苹果桔子是不是最甜。
我抬着头观察着每一个从我头顶经过的大人,他们满面春风,丝毫不会因为人群的拥挤而感到烦躁,因为要过年了啊,家家户户都乐呵呵的。
集市上的东西很便宜,也很丰富,当然质量也参差不齐。虽然爷爷奶奶给我买的鞋子总是穿不了几天就开胶了或者鞋底磨出洞了,对于到集市上买东西还是乐此不疲。
再后来,我开始自己赶集,背负着要为一家人购置蔬菜瓜果的使命,走到集市上和那些摊贩讲价还价。八九岁的年纪,根本就分不出物品的好坏,只是像过家家一样,用自己的钱去跟别人交换自己想要的物品。
那个年代,赶集似乎成了庄稼人唯一的娱乐和消遣。镇上只有一家供销社,面积很小,种类也很少,除了酒水和日化还有鞋服其他的也没有了,所以集市上的东西极大的满足了人们的物质需求。
而当我长大了,却发现赶集的趣味性并没有那么深了。摊子上的东西还是小时候那些东西,却赶不上时代的变化也没吸引力了,而集市的两边街道,也陆陆续续的开起了一些看着很高档的精品店。
之前有些来自城市里的好多同学,她们以前的时候没有接触过集市。等接触过集市后,便被它的便宜和新鲜所“收买”。其实,集市的意义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了。
现在各种超市都开了起来,供货齐全,方便快捷,而且天天营业,人们不必非得等个五六天才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种小时候的期待感已经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