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了《自卑与超越》第九章。犯罪及其预防。
一、重要的前提观念:
通过个体心理学,我们开始了解所有不同类型的人类。我们发现,也应该认识到:
1、人类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不同。罪犯和问题儿童、神经症患者、精神病患者、自杀者、酒鬼和性变态者等等,都表现出同样的失败:他们在解决生活问题时都失败了,而且他们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失败——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利益上失败,他们不关心他们的同胞。
2、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没有人能够成为完美合作或完美社会感情的典范。
犯罪分子的失败只是普通失败的更严重程度。
3、我们应该认识到,对于理解罪犯来说,还有一点是必要的。他们和我们其他人一样,都希望能够克服困难,都在努力实现未来的目标,通过实现这个目标,让自己感到强大、优越、完整。所谓犯罪分子的独特之处不在于他的方式奋斗,而在于他的奋斗方向,他因为不了解社会生活的要求、不关心同胞而采取错误的奋斗方向。
二、犯罪行为的心理基础:
我们在罪犯之间发现了同样的倾向。在罪犯的所有行为和态度中,都显现出他是在挣扎着要成为优越,要解决问题、要克服困难。但是他们与常人追求优越感的不同之处在于:
1、追求的方向不一样。
罪犯的目标总是在追求属于他私人的优越感;罪犯的目标不包括对社会的有用性;
罪犯所追求的东西,往往对别人一点贡献都没有。
2、他不跟别人合作,缺乏合作能力。
人们的行为是受到限制的,合作能力有许多限度。当达到一个限度,他们就不再献出自己的力量了。他们拒绝再合作,并且加入犯罪的阵营。
当生活中产生太多的自己无法应付的问题,就开始犯罪了。犯罪成为他的认知范围内的他的应付问题的方法。
3、他们不了解社会生活的要求,不关心他的同胞。
犯罪分子对这个世界有一种错误的看法,对自己的重要性和别人的重要性,有错误的估计。
4、他们用简单的方式获得需求。
如果犯罪分子看到有吸引力的东西,并想以简单的方式获得它们,他们就会得出结论,他们必须将这些东西从这个他们根本不感兴趣的敌对世界中带走。他们对世界的看法错误,对自己和他人的重要性的估计错误。
5、罪犯全部是都是懦夫。
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应付的问题,他们选择逃避。除了他们所犯的罪行之外,我们可以在他们面对生活的方式中,看出他们的懦弱。即使是在他们的犯罪行为中,也可能看到他们的懦弱。
比如,他们掩藏在僻静和黑暗中,恐吓过往的行人,在行人能够采取防卫措施之前,先亮出了武器。罪行是懦夫模仿英雄行为的表现。他们追求着一种自己幻想出来的个人优越感目标,他们以为自己是英雄。
但是,事实是,他们缺乏常识。他们之所以懦弱,是因为缺乏成为有用的能力。缺乏成为有用的能力,是因为缺乏合作的能力。他们对合作之道一窍不通。
6、有的罪犯的思维方式跟孩子一样,沉迷在要成为强者的观念里。
比如,问“我是拿破仑,还是一只虱子?”这样的问题。罪犯们经常用这一类的想象来欺骗自己,激动自己。
三、罪犯形成的早期失败的教养环境
1、父母的责任——父母技巧不够,尤其是母亲的技巧不够,不能使孩子跟自己合作。
当父母在孩子面前抱怨糟糕的时光和糟糕的环境时,可能会阻碍社会兴趣的发展。如果他们总是指责自己的亲戚或邻居,总是批评别人并表现出不好的感觉和偏见,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难怪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对自己的同胞的看法是扭曲的。
2、孩子对自己在家中地位的误解,以及没有人在旁边开导他。
比如,如果孩子一直觉得自己是家庭中的霸王,但是,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另一个孩子出生了,他从王位上被拉了下来。
比如,如果孩子的家庭中有另一个孩子特别杰出,或者天赋特别高,获得了最多的注意,他自己觉得气馁,因此而愤愤不平,就拒绝合作,因为自己既想奋力竞争,却又没有足够的信心。
被别人的光芒作遮掩,没有机会表现自己的才能,这样的孩子有着不愉快的发展经历,容易产生罪犯、神经病患,或者自杀者。
3、贫穷也容易使人对生活产生错误的解释。
出身贫寒的儿童在家庭之外可能会遭到社会的歧视。他的家庭可能衣食都感到困乏,终日笼罩在忧愁之中,搏斗之中。他会觉得,富人享受到的权利是不应该比自己多的。嫉妒绝不会产生有用的目标。他们会以为得到优越感的方法就是对金钱不劳而获。
当父母在子女面前抱怨生活艰难、世道险恶时,他们也会妨碍孩子社会兴趣的发展。
4、特殊的孩子
(1)身体缺陷产生的自卑感
(2)孤儿和私生子,被遗弃的孩子,他们认为没有人要他们。
(3)英俊潇洒的男孩或者男人,被宠坏的孩子
他们也是生长在一个很难发展出社会兴趣的生活环境里。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存在,觉得自己很重要,而不愿意作任何有创造性的努力。这种孩子缺乏奋斗的能力,他们一直希望有人来注意他们,也一直期待着某些事情的到来。如果找不到可以满足他们的简单方法,他们就会开始责怪环境。
四、如何矫治罪犯——教之合作之道
专业咨询辅导人员有一项罪犯无法抗拒的利器,那就是我们对他人的兴趣。对罪犯的兴趣,可以让我们找出真正能够帮助他的方法。
1、我们要了解一个罪犯,要寻出的关键点是他在合作中失败的程度和本质。
罪犯之间的合作能力是不相同的,有的缺乏得很严重,有的则较轻微。为了要了解罪犯的种种不同,我们必须更进一步地了解他的生活样式,找出罪犯在儿童时期所遭受的对合作的妨碍。
如果我们要改变他,我们必须找出他行为模式的根基。我们必须发现他失败是从什么地方最先开始的,以及造成此种失败的环境。我们必须寻找到他对世界错误解释和态度的最初的根源。
比如,假使一个人认为“天下人都在侮辱我,亏待我”,他就会发现许多能使他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的证据。
2、打破罪犯对自己的勇气和机智的评断方法,修改他对世界的错误解释。
让罪犯明白他对生活估计的错误所在。我们只有在追溯出他儿童时代最早的误解时,才能设法劝服他。
可以在家庭、学校或者感化院里做到这一点。
3、增进他们的合作能力。
4、罪犯尚可挽救的余地,是他们还有某种程度的合作能力。只不过是这种合作能力不足以供应社会生活的要求。
5、鼓励他先由自己开始,与他人合作,不必管别人合作不合作。
6、培养应付生活的能力
7、我们必须向他指出,他是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采用这种无用的方法;同时,我们还要鼓励他对别人发生兴趣并且和别人合作。并训练他的合作能力。
8、让罪犯认清,犯罪是懦弱,而不是勇敢。那么,罪犯最大的自圆其说也站不住脚,而且也没有人愿意永远在未来走上犯罪的道路。
9、给予罪犯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上获取成功的信心。
罪犯与其他失败者有一点不同。由于他长期不断地接受反对合作的训练,他已经失去了在正常的生活任务中取得成功的希望,其他人也失去了对他的希望;但是,他又是具有某种活动能力的,只不过是用在了生活中无用的一面。但是,他在无用的地方表现得足够积极,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与他认为与他相似的人、他自己的类型以及其他罪犯合作。所以,罪犯只是活动范围非常有限,有时除了犯罪的可能性,什么都没有。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他是缺乏勇气,而他的缺乏勇气,是因为没有合作能力。而没有能力,就没有信心。
因此,给予罪犯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上获取成功的信心。
10、如果我们不能改变每一个罪犯,我们可以做一些事情,采取某些措施,来减轻那些没有足够力量对付生活问题的负担。例如:
(1)在失业、缺乏职业培训和技能方面,我们应该让每个想工作的人都能找到工作。这将是降低我们社会生活要求、让很大一部分人不会失去他们最后的合作能力的唯一方法。毋庸置疑,如果这样做,犯罪分子的数量就会减少。
虽然我们无法知道缓解社会经济状况的时机是否成熟,但是我们当然应该为这种改变而努力。我们也应该对孩子们未来的职业进行更好的训练,让他们更好地面对生活,有更大的活动空间。这种训练也可以在我们的监狱中进行。
(2)通过集体治疗来帮助有问题的人。
我们应该就社会问题与大量罪犯进行讨论,就像我们在这里一直在考虑问题一样;
我们可以提出问题,让他们回答;
我们应该启迪他们的心灵,将他们从自己的迷梦中觉醒过来;
我们应该让他们抛弃掉他们对世界的个人解释,抛弃对自己能力的过分低估;
我们应该教导他们不要限制自己,消除他们对必须面对的情况和社会问题的恐惧。
(3)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我们还应该避免一切可能对罪犯或穷人和构成挑战的事情。
构成挑战的环境之一:贫富悬殊,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氛围
如果社会上贫富悬殊,贫穷的人容易愤恨不平,变得烦躁;
因此,我们应该减少炫耀浮夸的风气,没有必要总是夸大一个人拥有多少百万。(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社会风气问题,笑贫不笑娼)
构成挑战的环境之二:过度传播罪犯的行为
过度传播犯罪行为,会让罪犯他们认为他们正在与他们的环境交战,所以他们助长了他们的气焰,更让他们坚持他们的态度。
如果我们保持沉默,不提罪犯的名字或让他们大肆宣传,可能效果更好。
我们不应该相信严厉或温和可以改变一个罪犯。严刑峻法没有用。因为严刑峻法反倒让他们产生了挑战的英雄感。另外,最多罪犯并不十分喜爱他们的生命,严刑峻法根本吓阻不了他们。他们沉迷在证明警察也对他们无可奈何的“英雄气概”中。
只有让他更加了解自己的处境,才能改变他。当然我们应该是人道的;我们不应该想象罪犯会被死刑吓倒:正如我们所见,死刑有时只会增加游戏的刺激性,即使罪犯被电死,他们也会想到他们犯的错误他们被抓住了。
同样重要的是,罪犯不应在监狱内或出狱后受到羞辱或挑战。如果选择合适的人选,增加缓刑官的人数将是有益的;缓刑官自己应该了解社会问题和合作的重要性。
(4)我们还有另外一种方法,一种非常实用且非常成功的方法——训练我们的孩子达到适当程度的合作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兴趣。
如果能够做到这些,犯罪分子的数量就会大大减少,并且效果会在不久的将来显现出来。这样的孩子就不会被煽动或引诱:无论他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麻烦或困难,他们对他人的兴趣都不会被完全摧毁,他们合作和圆满解决生活问题的能力会提高。
我们相信,如果孩子们得到正确的教育,他们会影响他们的整个家庭生活。独立、前瞻、乐观、发育良好的孩子,对父母来说是一种帮助和安慰。合作精神将立即传遍全世界;整个人类的社会风气都会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在我们影响孩子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影响家长和老师。
(5)我们如何选择最好的攻击点,要找到什么方法来培养儿童,使他们能够承受以后生活的任务和问题。
有一种方法是可行的,并且能够提供真正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可以让教师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动力,我们可以训练我们的教师来纠正儿童在在家庭中养成的错误,并发展他们的社会兴趣,使之扩展到别人身上。这是学校的自然发展的方向。
(6)传播和培植合作和贡献的理念:
我们在现代文化中所享受到的所有利益,都是许多人奉献出自己力量的结果。如果个人不合作,对他人没有兴趣,也不想对整体做出贡献,他们的整个生命必然是一片荒芜,他们身后也留不下任何痕迹。只有那些有贡献的人的工作才得以保存。他们的精神会延续下去,他们的精神万古长存。
如果我们以此作为教育孩子的基础,他们也就自然会喜欢上合作工作。如果他们遇到困难,他们不会示弱。他们将有足够的力量,能够面对最困难的问题,并以符合众人利益的方式来益而解决这些问题。
1.犯罪心理
罪犯对别人都不感兴趣,他们只有有限的合作能力,超过这个限度时,他便开始犯罪。当一个问题难得他无法解决时,他的合作限度便崩溃了。
个体心理学告诉我们,生活的问题可以分成三大类。
第一类是与其他们之间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友谊问题。
第二类问题是包括与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
第三类问题包括了所有的爱情问题。
贫穷也很容易使人对生活产生错误的解释。在这种环境中的儿童很容易发生误解,以为得到优越感的方法就是对金钱的不劳而获。
2.罪犯的类型
罪犯可以被区分成两种类型。有一种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所谓的同胞之爱,对它也完全没有经验。这种罪犯对别人有一种敌意的态度;他的外貌充满敌意,并且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敌人看待。因此,他根本不会发现有人欣赏他。另一种类型是被宠坏的孩子。
3.合作的重要性
罪犯只对他自身和自己的观点感兴趣,他有他自己观看和倾听的方式,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他对和他自己生活解释不一致的事物,一概不予注意。因此,除非我们能获知他各种解释背后的意义,和他各种观点的成因,并发现他的态度最初开始时的方式,否则我们就无法劝服他。
当父母在子女面前抱怨生活艰难、世道险恶时,他们也会妨碍孩子社会兴趣的发展。
防范犯罪的最佳方法就是适当程度的合作。
4.如何矫治犯罪行为
我们发现,在形形色色的罪犯之间,在各种不同的失败者之间,他们最主要的共同点就是缺乏合作精神,缺乏对别人及对人类幸福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