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冯小刚电影《芳华》的喜爱,找来严歌苓的原著读。相对于电影的温情戏剧小说更显得残忍而真实。
深知身在情长在—刘峰
无论是小说中看到林丁丁出糗后的负责到底,还是电影中的一见钟情,刘峰都是爱林丁丁的,这种来自人性中最真实最纯朴的爱却也成了他人生中悲剧的起点。
刘峰是那个时代的活雷锋,大大小小的奖项拿了个遍,本来是可以在社会主义光辉照耀下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当然也正是“活雷锋”的光环让他“理所应当”丧失掉作为人或者说作为男人的欲望,这个欲望是丑陋不堪的,人人都认为他圣洁却又盼望着某一天他能像个正常人一样出错,就像今天的我们在内心深处萌发的邪恶念想,希望那个样样优秀的学生代表出个大洋相,这样便给了我们嘲笑的理由甚至是鄙弃的借口,或许在我们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恶毒的不为人知的卑贱种子,见不得别人好却又享受着别人对我们的好。影片中由黄轩饰演的刘峰是近乎完美的,因此削减了人物身上的悲剧色彩,我们自然而然的更排斥和讨厌林丁丁,其实在我心里黄轩并不是刘峰的真正合适的人选,小说中的刘峰169的个子,相貌平平大笑时会露出牙龈,从描述上看应该属于一个普通憨厚的老好人形象,因而在后面的“触摸事件”爆发时会让林丁丁大呼“救命”变得情有可原。
刘峰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一旦被扣上资产阶级茅坑的帽子,以往的光辉以往的功绩便一笔勾销,因此在刘峰被下放的前一晚决心将过去的奖章奖品舍弃,却给正要送行的小萍要了去,刘峰当时该是多失望才会想要与过去淡然离别,花了半辈子积攒下对组织的奉献竟落下个虚伪肮脏的名头,仿佛是青春错付后的心灰意冷。
刘峰亦是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范,刘峰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不自知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小说里在战争中刘峰身负重伤没能等来救护车而是恰巧碰到一辆迷路的卡车,而这辆卡车是要给弹尽粮绝前线战士送去弹药,卡车司机原想让刘峰指路将其送至救护所治疗,而刘峰:下巴向左一歪,选择了迷路的卡车应去的步兵所。读至此处时,我早已泪流满面,可能是触击到内心中的英雄主义情节,总觉得在战争的时代背景下做出这样决定在意料之中,或许正如作者所言刘峰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的,但却不可磨灭他是用生命带路的事实。这可能也是那个互相揭发互相伤害时代柔软内心的光辉吧,无论真实与否都是打动人的。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在沐浴改革春风享受物欲横流的满足后会对那个向往平凡向往伟大的英雄主义奉献主义心生鄙夷和不屑。
时间轴滚到了现代,失意的刘峰在经历癌症折磨的时候对老朋友选择避而不见,“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健康的时候随你嘛烦他,没了健康也绝不麻烦你。”
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何小曼
相对于电影中略带倔劲饱满的何小萍我更喜欢小说里面模糊的回忆体,像一个过客参与到他们的世界而后带着失望匆匆离去。
从小不被善待的小曼原也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但是被宠爱的日子也从被判上右派的父亲自杀而结束了,直到遇到那个愿意在所有人孤立时伸出友好之手的刘峰出现。我想或许每个人都能从小曼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渴望被爱渴望得到肯定,回想待过的集体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成为大家的笑料,在其他人心中那几个人好像是天生低人一等,在一个时间段被所有人孤立讨厌,而那个集体也因为有这样几个人的存在而更加默契更加团结,在相视一笑里夹杂着众多复杂的感情却未有过怜悯,只会自我安慰的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聊以自慰然后继续心安理得的排斥,显然小曼就是这样的人,因为多年寄人篱下的生活让她的诸多生活方式与旁人不同,也因为强大的自尊心让她努力掩饰住自己的缺陷,随即而来的便是暴露后咄咄逼人的威胁和嘲笑。也许你不是这样的人但你的生命中一定出现过这样的人。
无论是书中还是电影中和小曼都陪伴着刘峰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时光,甘之如饴的照顾苦难的刘峰,是对他曾经善意关爱的回报还是对自己爱情的交代?似乎这些在时间和生命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平淡的青春记录者—萧穗子
正是有了这个后来当了作家的萧穗子才让我们见证了他们的芳华岁月,也难怪冯小刚在电影结束后感动落泪。
在看书时脑海中常常会回忆电影中萧穗子的语气语调,用一种娓娓道来的方式,将回忆中的事件点点滴滴串联在一起,带着一种冷酷的态度和看淡世事的心态说完一个故事。
冯小刚用了最大的善意致敬了青春,用了最柔情的滤镜过滤时代的污渍。给了刘峰和小萍相依相伴的结局,给了林丁丁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形象以及“幸福肥”的生活状态,抹去了郝淑雯对萧穗子横刀夺爱的情节,同时抹去了她们失败的婚姻。取而代之的便是清澈的泳池,鲜活的年轻肉体,以及舞台上婀娜跳跃的舞姿。或许正如豆瓣网友所说:“这部电影的缺陷如此明显,但了解的人,也都原谅了。这是一个时代的《广陵散》”
“你触碰了我”是《芳华》的原标题,你所触碰的是我对你圣洁印象的保护膜,是集体主义时代一尘不染的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