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税与政府行为
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分税制改革
1985-1993,“财政包干”及后果
财政承包始于198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之间对收入和支出进行包干,地方可以留下一部分增收。逐渐造成中央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国财政预算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全国财政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也越来越低。
分税制改革与央地博弈
1994年分税制改革把税收分为三类: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同时设国税地税两套机构,与地方财政部门脱钩。改革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分税制改革,地方阻力很大。朱镕基总理亲自带队用两个多月走了十几个省,文中描述了与广东谈判的情景,比如以1993年为基数,地方突击收税,引发第四季度的收税狂潮。
2018年,分立了24年的国税与地税再次开始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