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卫所与海上走私
军士和走私牵连在一起再明代实在不足为奇,这是明朝制度长期演变而产生的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
我们先看明朝军事基地的划分,一般可以划分为五个主要系统:
1,北部边疆和京师地区(最集中)
2,西南边疆的卫所
3,驻守大运河沿岸,维护运河畅通的卫所
4,广泛散布帝国复地的卫所
5,沿海地区的卫所
卫所的分布规律说明:
首先,抵御边疆地区的游牧民族和外国势力威胁。
其次,确保皇室的安全。
再次,护卫大运河上源源不断向京师输送的赋税。
第四,维持国内稳定。
最后,在东南沿海地区控制倭寇和走私。
其实,明朝开国之时,中国南部沿海,日本和东南亚早已开展贸易。
朱元璋并不想完全切断海上贸易,而是希望加以官职和约束。朱元璋认为过继贸易,会破坏自给自足的乡土秩序,会激起百姓的贪欲。
朱元璋把海上贸易和外国势力视为统治的直接威胁的理由:在他征战的时候,好几个对手都曾静用强大的水师与他对抗,他要确保这样的威胁不在出现。
朱元璋的对外贸易政策三大要素:
第一,他将外国对华贸易限制在朝贡贸易范围内。
第二,他严禁对外出口贸易,中国商人禁止出海做生意。
(当然,这两项措施的实行未能尽如人意,声称朝贡使节的外国商人来到中国的港口频率远超允许的限度,沿海居民也常以出海打渔的名义,继续从事对外贸易。)
第三,沿海卫所的制度
(驻扎在沿海卫所的军队和内地不同,他们基本的军事任务就是在海上巡逻,打击非法贸易)
卫所里生活并不如意,军官们贪污腐败,士兵经常领不到军饷,哗变、逃兵,屡见不鲜。东南沿海地区也经常骚乱频繁。
朝廷用精明强干的将领以募兵为主力的军队,平定了乱局。
但是倭寇的根治之方,在于放宽明初以来对海上贸易的限制。隆庆元年,朝廷颁布新的执照制度,允许中国商人合法前往西洋(东南亚)和东洋(东北亚)做生意,沿海骚乱终于得到平息。
有明一代,官兵参与走私与外国人做生意并时而行事如同海盗,究其原因,要么是生计所迫,要么投机取巧,然而对明代军户成员而言,还有独特的因素,这些因素都是明初军事制度演变的直接产物。
1,人口的变化
卫所里人口持续增长,却没有任何制度性机制来适应这一变化。
从财政角度看,人口没有变化。一个拥有1120名士兵的卫所,始终保持着1120人兵力,甚至还有减少(逃兵)
明中叶以后,官方报告就开始区分“原额”士兵数量和“现额”士兵数量。
一个祖军无论有多少后人,他们都会被籍入一户名下,该户只派一人当兵,相应地只领一份军饷,而且还有拖欠军饷的问题。即便不被克扣,军士也无法解决军眷的生活问题。
朝廷下令,给军眷提供耕地,军眷们要么成为普通军民,要么投入各行各业之中。
2,在走私和海盗活动中享有竞争优势
人口压力只是一方面因素,还有一些其他因素。
军户们更容易接触到船只和航海技术,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卫所是唯一可以合法建造大型远洋船的地方。
军户们享有的最大竞争优势在于,负责控制取缔非法海上贸易的人,就死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戚。
士兵及其家属的“再域化”与他们在军营周围地区建立的新社会关系,违背了军方强迫他们在卫所安家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