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观概念中,一切都是思想、是主观的。在这一部分,我们过渡到相反的观点及一切均是客观的。在理念中,我们将看到,真理表现为一切均同时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
客体不等于事物。
错误的观点会说,把宇宙看作客体,而不是思想,是退回到存在和本质的观点,回到了那些范畴诸如事物及其特性等。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事物和客体。一个事物,可以与主体无关地存在着,这是唯物论的主张;但客体这个词根本上意味着是思想的客体,概念学说总的观点就是世界是思想。但思想包含两项:主体和客体。说一个事物是一个客体意味着它根本上只为一个主体存在,即它是思想。我们说“一棵树”,等同于在说“关于一棵树的知识”,因为作为客体的这棵树只为我存在。在黑格尔这里,本体论就是认识论。
和其他范畴一样,客体这一范畴既是对世界,也是对“绝对”的描述。首先,一切东西都是一客体,没有什么东西不是与思想、主体无关的。没有什么完全与主体绝缘的不可知的客体,不存在康德意义上的物自体。第二,“绝对”是客体;上帝是绝对客体。这一观点如果加以抽象地理解,则意味者上帝并非同时是主体;这样,就会把上帝看作“一黑暗而敌对的力量”君临于主体之上,作为一个与主体的生活与主体性完全敌对的东西与主体相对立,一个与主体完全格格不人的外在力量,因而只能敬畏而不可亲近。这就是迷信和奴隶式的畏惧所持的观点。当我们达到一个更高的真理,即上帝不仅是客体而且也是主体时,作为主体的上帝就不再是一仅仅外在的、与我们对立的力量,而是我们自己的真实和最内在的自我,它就寓居于“我们的心中”。这就是基督教的观点,上帝不是在我之外,在我之上,而就是最本真的我。
因此,客体自身发展过程将是向主体性的逐步回复,这种回复表现为三个阶段:(1)机械性,(2)化学性,(3)目的性。最后过渡到理念。
机械性表明宇宙被看作毫不相干的客体的聚集或堆砌,没有内在关系的连结,只是被外在地加在一起。外在性是它的主要特征。学生的学习如果只是简单的记忆,没有感官、表象和思维的联结,他所掌握的知识只能是僵化,或者说,他并没有学到什么,即使他可能会有一个看得过去的成绩。一个信徒,他的祈祷、行为严格遵循仪式的法规,如果他所做的事,他自己的精神和意志都不灌注在他的宗教行为中,他的信仰对于他便是外在的,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信徒。
机械性只适于描述无机世界,对于有机世界却是浅薄的范畴。
目的性的核心在于区分外在目的和内在目的。
外在目的把手段与目的看作完全不同的客体,其中每一个都能够离开其他而独立自存。如金钱可以用来作为手段去获得面包。面包和金钱是完全不同的客体;面包可以离开金钱而存在,反之亦然。
相反,内在目的是目的性的真正形式,它意味着手段和目的处于这样一种关系中:它们每一个只有存在于对方中并为对方而存在,其一不能离开其他而存在,归根到底,其一与其他是同一的。活的有机体提供了内在目的或真正的目的性的最好的例子,它没有外在于其自身的目的。它是自身目的。作为目的,它是形式、结构原则或统一性。作为手段,它是注入这个形式的质料。
手段和目的只是一个客体即有机体自身的两个方面。所有的官肢或不同的部分都从属于整体的目的而活动。这个整体的目的就是整体的生命之自身。它不是外在于有机体的任何东西。有机体是为自身而存在。部分只由于整体而存在。因此,部分是手段,整体是目的。但部分与整体是同一个东西,既可看作多样性,又可看作统一性。所以这里的手段和目的是同一个东西。
从多样性的角度看有机体是一个手段,从统一性角度看则是一个目的。手段和目的不是两个客体,而是一个客体的两方面。
在国家中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国家可以看作国民个人的目的,但同时国家就是所有的国民个人,个人不能被看作一种手段,好像每一个单独的个人无足轻重,只要国家在强盛的意义上,恰恰相反,每一个人都体现国家的目的性,个体的幸福或成功就是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目的。以这样角度看待的爱国主义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国民关系才是健康可持续的国民关系。
对于“实现了的目的”不能作时间上的理解,这样就好像宇宙的目的尚未完成。善,绝对的善永恒地在世界上完成其自身,它不是等待着我们去实现,它已经自在并自为地在世界上实现其自身了。恶、谬误或缺陷等的存在,不仅仅是主观的幻象。它们是真实的,然而它们却可以和至善永远正在并且已经完成因而宇宙是完美的这一事实和谐一致。
黑格尔说道:“理念在它发展的过程里,自己造成这种错觉,并建立一个对立者以反对之,但理念的行动却在于扬弃这种错觉。只有由于这种错误,真理才会出现。”“扬弃了的错误或异在,本身即是达到真理的一个必然的环节,因为真理作为真理,只是由于它自身造成它自身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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