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来潮地,想写点东西。
最适合的BGM应该是那首Starry Starry Night,结果点开一听——咦,不是心里想的那一首。
原来歌名叫Vincent,第一句歌词是
Starry, starry night
paint your palette blue and grey
look out on a summer's day
with eyes that know the darkness in my soul.
繁星点点的夜
给你的画板抹上蓝与灰
在某个夏日里向外张望的
不正是你那双能看透我灵魂的眼睛?
语言,真的是很有意思。
这些年做的很多事情,看似毫不相干,可是都和语言有关系。
高中的时候觉得“中文”很美,那时候对于“中文的美”仅限于觉得普通话很美,想着分清平翘舌是一件很酷的事,毕竟从小说的方言没有卷舌音。
所以我给父母说想考播音主持类的专业,这个想法自然是被否了,在父母和我自己都没搞清楚这个专业到底是啥之前,被否了。
当时的细节想不起了,只记得在电话里对着他们大哭了一场,嘴里一直念叨“我要做我喜欢的事”,大中午的,吵得同寝室的人都没能睡午觉,仍然僵持着,最后我爸来一句“那你喜欢什么呢?”
我哑口无言。
于是高考志愿“专业”一栏,我统统勾选了服从调配。
学什么都可以,于我而言,学什么都没有区别。
最后我被法学专业录取,家人对这个专业也很满意。
大学生活还是挺有意思的,法律学起来也没有想象中那般枯燥,案例分析课也好玩儿,不出意外的话,可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
当时是这么想的,所以通过法考后,又开始准备考法学硕士。
现在想想,我当时说要考研,应该只是单纯不想工作,或者说不想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法律学起来很有意思,但是从法学生成为一名法律人,我好想真的从来没想过。
结果当然是没考上,最后复试线是多少我都没看。所谓的“备考”,实际上是给了自己一个间隔年。心里头好像早预见了这种情况,毕业前的兼职费都攒了起来。
那一年做了些乱七八糟但有趣的事,比如在磁器口的素食馆做义工,学了几天茶艺,编了些长长的故事,还去见了网友——那时候,“面基”还是比较新鲜的词儿。
但最后还是不得不工作,大四一年也就罢了,毕业又一年,没投过一份简历,没上过一天半,着实不像话。
然后当了英语老师,也不单纯是做教学。比起纯粹的教师岗,“学习指导”这个岗位更具综合性,确实更适合我。
就这么过了七年996的生活(老实说996其实有美化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