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富贵 勿相忘(1)

文:剧不终



苟富贵,是一条狗。

想来是因为它生来残疾,左前腿微跛,不到两个月大时就被遗弃,从此挂着一个野狗的名头流浪街头。它在市井街巷的各处垃圾堆和小吃店旁游荡,不断靠近不断被驱赶。仗着身子灵活,练就一身迅速夺食的本领,倒也生命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毛发早已污浊不堪,辨不清本来面目。从头顶、额角垂下来的长长毛发,遮住了它的眼睛,更添几分浪子的沧桑不羁。

在这样困顿的环境里,它在无数个被害怕被咒骂被驱逐的日子里渐渐变得麻木,也渐渐变得旁若无人。

所以,在艳阳高照的正午,它趴在镇中学围墙下的草垛旁舒服地打盹时,对走近它并且蹲下来的林琳只象征性地抬了抬眼皮。

一阵香味扑鼻而来,女孩伸手递到面前两个大大的肉包,还带着热气。它倒也不拘礼,大大方方地把头伸过去叼进嘴里。

也许是个错觉,在它狼吞虎咽的时候,好像有只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不太真切。它停下了咀嚼,试图品味一下有生以来从未体验过的掌心温度。然而,那只手已经离开了它的头顶。

一旁,有个男孩的声音在阻止,“太脏了,会有虱子和传染病。”

女孩好听的声音里夹杂着浓浓的怜惜,“小狗太可怜了。天宇,咱们把它收养了吧。”

男孩叹着气,“别同情心泛滥了,你我它都是一类人,谁又帮得了谁啊?”

一个半小时后,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香波味的小狗湿漉漉地站在一处破旧的、堆满各种废品的院子里瑟瑟发抖,说不上是因为冷、因为新鲜、还是害怕。

它身上的毛发一缕一缕地贴在皮肤上,在十来盆水里漂洗过之后,这些毛发终于显露出本来的白色,有些地方还透着皮肤的粉红色,这样的它,可能让自己都感觉又陌生又难为情。

挡眼睛的刘海被剪了下去,使得它再也无法装作无视这个世界的样子。它歪过头瞄了一眼刚才给它洗了平生第一个大澡的那两个年轻人。此刻,浑身上下也已经被它折腾得湿透了的两个人,累得各自瘫坐在一张破旧的竹躺椅上。

那个叫林琳的女孩问,“还真是一只漂亮的小狗呢,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叫天宇的男孩不假思索地答,“狗儿子当然随它爹姓,就叫苟富贵好了。”

女孩轻轻地笑,“人家是母狗,当你狗女儿差不多。”

男孩开始傻乐,“苟翠花苟天仙苟月亮?还不如苟富贵这名字响亮大器呢。”

女孩无奈了,“它可真是倒霉,摊上你这么一个不负责任又姓苟的爹。”

但在心里,她默念了好几遍:苟富贵勿相忘。

从这一天起,这只还算漂亮的小母狗有了自己的名字,苟富贵。

从这一天起,这只名叫苟富贵的京巴狗有了自己的家,归了林琳,不,是归了天宇。

但马上要去香港上大学的天宇没法养,只能寄养在林琳家里,由天宇按月提供狗女儿的抚养费。

不然,林琳一家人自己生活都困难,又拿什么来养活苟富贵呢?

这一天,林琳拿到了离家20里地的一所师范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国家给了师范生免费教育的优待,如果能够顺利读完三年,能够拿到一纸大专文凭,能够找到一份每月开工资的安安稳稳的工作,她已经很知足了。

而5天前,回省城参加高考的天宇,兴奋地赶回镇上告诉林琳,凭借高考的好成绩,拿到过国内竞赛铜牌的科技特长生,再加上自己母亲的多方奔走,他被一所港属大学录取了。

从省城转学到镇上的那天,苟天宇被教务主任带进高一(二)班的教室里。这个穿着一身耐克,长得白白净净的帅气男孩,和坐在下面的二十多个乡野气息浓厚的男生显得格格不入,像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女孩们开始相互递眼色,窃窃私语。

他有点腼腆地自我介绍:

“我叫苟天宇,苟且的苟,这个姓不太好听,大家就叫我天宇好了。”

姑娘们不好意思争取,一帮秃小子扭扭捏捏地抢着邀请——“和我同桌吧。”

下课了,一群外班的男男女女有意无意地从窗户边走过,竞相围观从城里来的文弱书生。对,班里的女孩们是这么形容的。

然而,天宇的好人缘只维持了不到一个星期。除了林琳以外的所有人,都挂了一脸的不屑,连名带姓地叫他——苟天宇,带着一股决裂和叫骂般的狠劲和快意。

借着教务主任上高二的儿子的快嘴,全校师生很快就知道了,他是住在镇东头胡老太太家的外孙。而镇上十个人里面就有八个人知道,胡老太太唯一的女儿,是在城里给人做着情妇小三,所以才有钱源源不断地输送回来,翻新房子,添置电器家具,把个儿子和老娘打扮得亮丽光鲜。

有钱又如何?脏的。人人都这么忿忿地唾弃。

苟天宇从来也没有见过母亲的情夫。他虚无地存在于周围人们的交头接耳中,还有母亲买别墅、买商铺、供他上私立学校的事实里,也或许存在于这个让他极度讨厌的姓氏里。他挣扎过几次,想改随母亲姓了吴,但都没法撼动母亲在这件事上的坚持。

他从城里逃到了镇上。但逃出来之后,16岁的苟天宇才知道他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他不得不背负着这样的事实活着:无论走到哪里,也不可能摆脱掉他是他母亲的儿子这一事实,他也改变不了被人指指戳戳、冷眼相看的命运。

“看不起”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瘟疫,再没有人愿意和他同桌,最后接纳天宇的,是林琳。

其实也不是接纳,林琳只是无所谓而已。

她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在大街上洒扫的有点轻微智障的母亲今天是不是手脚麻利,有没有犯病,是不是又被坏小孩扔了石子;患有腰椎间盘突出,重度口吃的父亲此刻是不是趁着打扫两处公厕的间歇,哈着腰一路小跑着,去帮母亲推车倒垃圾;明天又该去给在家里卧床很久的奶奶抓药了,可是镇上已经欠了环卫队两个月的工资,钱从哪里来;放学后是先去看一早下在溪沟里的挂子里是否有鱼,还是去下午休市的菜市场捡些菜叶子......

每逢下课,林琳就拎着个尼龙丝袋子,在楼上楼下操场上各处转悠,捡垃圾桶里别人扔掉的饮料瓶子、易拉罐。如果遇到有人招呼她“喏,你把这些废草稿纸作业本拿走吧”,这简直就是当天额外的运气。

因为怕梳头耽误时间,怕洗头浪费洗发水,她常年留着一个假小子样的短发,甚至为此练就了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家人理发的绝技。

因为生活的不易,快乐也来得简单。一家人常常因为一点点小事幸福着、快乐着,比如领到镇上的一笔慰问金,奶奶一天都没有发脾气,母亲独自一人完成了2/3的工作量,同学送了一块旧的三角板,涨水后溪沟的挂子里多出来几条鱼......

她忙乱地招架着一波接一波的生活压力,哪里管的了身边坐的是什么“情妇的儿子”,更何况,她自己不也有个名字,叫做“智障的女儿”吗?

平心而论,她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但再是不管不顾的年龄,又有哪个不开眼的少年敢于招惹她背后那样一个家庭、那样一种生活?

在苟天宇默默搬来和她同桌后,林琳的脑袋里闪现过一个问题:

像我这样有家没钱的,像他那样有钱没家的,哪一种日子会比较好过一点?


- 未完待续 -

Endless

故事会有怎样的结局


文 | 剧不终

图 | 据CC0协议引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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