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我很不喜欢这样的下雨天,空气是清冷的味道,还有些许湿漉漉的气吸。最主要的是我这人矫情,雨天总觉得心情会变得糟糕。而这纯粹是天气引起的。
今天开始读《万历十五年》,利用所有闲暇时间阅读。吃过了午饭走了很远的路去超市,一路上也是阴天,只是还没下雨,天气是闷热的,我一边走路一边读书,是真的一个字一个字读出声来,声情并茂的朗读着。还好那一路行人很少,而我沉浸在一个人的阅读里,那一刻是非常快乐的。
以前常常一边看书一边神游太虚,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看的书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现在也还是会这样,这种时候我往往会一个人读出声来。一个字一个字的读给自己听。哪怕这样子看书速度会很明显闹矛盾,但那又怎么样呢,我很喜欢在读书这件事上浪费一点时间。和读书沾边的事,浪费 吗能叫做浪费吗。
昨天前天,利用了两天时间读完了一本《生吞》,我可太喜欢这种节奏的小说了,虽然读完以后挺难过的,也说不清是为了谁的结局而感到难过,但这应该是一本我不会一读再读的小说吧。年纪大了,不太热衷于沉迷于痛苦了。追求的心态是波澜不惊的,最好无悲无喜就好。
每天的这个时候我都换衣服出门散步了。今天下雨,恐怕是没法出门了。有点强迫症,固定的时间不做某事会有一点不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和我一样。但我很喜欢此时此刻。才买的简易桌子,宜家同款,敲打着喜欢的键盘,和很多年前还在读大学的我一样,记录着心情,记录着生活。漫无目的的写着。不为了取悦谁,也不为了给谁看。只是因为喜欢这件事,然后坚持着。
既然提起了大学的那段时光,那不妨把它写出来。年纪大了,记性不好,许多事我不写出来很怕慢慢就忘了。尽管我只是不想说话岁而已。可我真的忽然意识到自己记忆力在减弱,常常记不住事情。
大一开始吧,那时候很流行写博客,有的人在新浪写,有的人在搜狐写,不是几句话的微博,是真的很长篇幅的博客。那时候我每天都会更新,吃了什么,做了什么,想了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听了一首歌,做了一个梦,都会详细的写出来。那时候真的是好爱记录生活啊,尽管大学生活几乎每天都雷同,但总还是能写出好多好多东西来。会听歌写,听网络流行歌曲,郑源的,许嵩的,还有好多好多好听的硌手唱的歌,我都不太记得住歌名了, 但每当那熟悉的旋律响起我还是会发呆,回味一下逝去的青春。
年轻真好啊。牛肉汉堡一口气能吃两个。还记得那汉堡的味道吗。只记得给的辣椒包很好吃很好吃。前门的盒饭,菜和饭都装进一个盒子里,只觉得好好吃好好吃,总会统统吃完。学校食堂的馄饨总是清汤寡水的,但有时候还是会重蹈覆辙去买它,一边吃一边后悔,然后下次还买。喜欢的男孩换了又换,每一次好像都是真心的,每一次好像真心都好快又换了一次真心,以至于多次以后我都不晓得自己到底拥有几颗心。
只坐过一个男孩子的单车后座,是初恋不是吗。胆小的我,自己骑车都怕摔,居然横着坐在后座,紧紧搂着男孩子的腰,居然忘记了害怕。我那时是长发吗,那一天有风吗,我的长发有没有随风飘扬如今好像再也记不住了。
此时天就要黑了,我可能是太孤独了。没有一个可以聊天的人。慢慢的也习惯了自己消耗掉这种倾诉欲,不去因为寂寞而招惹什么人。真的是过了做梦的年纪了,回头看一眼正在客厅看偶像剧的儿子,孩子都上初中了,还做啥梦呢。生活的真谛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当我不在做梦,好像日子都变得平静了。我好爱现在的平静,每天吃得下,睡得着,没什么烦恼,每一天都在平凡中醒来,也在平静中入睡,这样就很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