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协调法
1. 协调的多向性。办公室处于中枢位置,上下,左右,内外,都需要办公室进行对接协调,多向性同时决定了其复杂性,其中的交叉、矛盾、意见分歧难以避免。
2. 协调的主观性。协调对象不同,所以主观性较强,纯粹的就事论事只能是理想状态,多多少少都有私心杂念,怎么去化繁为简,统一思想,难,但必须做到。
3. 协调的明暗有别。在摆上台面决策之前,往往大量的工作是在私下协调完成的,如果没有提前沟通妥协,即便是台面上领导压下去了,后果可想而知,消极怠工都算是小事,背后捅刀子的事也不是没有。
4. 协调不是意味妥协。做老好人不是正确处事的目的,谁也不得罪,到头来,事办不成,首先挨批肯定是办公室这个中枢部门,当然办得好,领导自然看在眼里,所以万事不必贪功,协调的前提首先不能自身事外,要躬身入局,公字摆在前面,就事论事,适当合理让步,从工作大局出发,争取最大理解,最大支持。
## 方法贴示:碎片时间利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