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方大雪纷飞的冬夜里,右手手机打字,左手暖手宝,冻得清涕直流,只为按时完成笔记,当然,也是拖延症复发。
读完整本书,回过头看前言所写的“探索未知,固然勇敢;质疑已知,更需勇气”,深以为然。《改变》的全名是《改变:问题形成和解决的原则》,说实话,初看此名,又以为是讲鸡汤的书,小时候《读者》《青年文摘》之类的不知道看了多少本,对此早已有了免疫力。然而,第一章引出了“群论”和"逻辑类型理论"之后,怠慢之心便立减大半。三位作者借以数理领域的概念,阐释了问题是如何形成的,将纷繁复杂的现实事物统归于抽象概念。
一、群论(由数学天才迦罗瓦提出)
1.群由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成员所组成,群可以可以是数字、物体、概念、事物或任何可以组在一起的东西。群的第一个特性即允许在群之内产生无数的变化,但是任何成员或成员的组合,都无法置身于系统之外。(钟表上任意一个数字无论怎么变化,都仍为该群的一分子。)
2.群的另一个特性是,成员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顺序来组合,而组合的结果仍然相同。(物理领域有个著名的双球悖论,一个球完全可以复制成另一个球,是因为出发点虽不同,但结果相同。)
3.每一个群皆包括一恒等成员,其特性为:任何一位其他成员与该恒等成员组合,其结果仍为该成员本身。这一概念的重点,在于某成员可能有所行动但却不造成任何改变。(在加法里,恒等成员为0;在乘法里,恒等成员为1)
4.最后,在任一符合群概念的系统中,每一成员皆有其相对或相反的成员,任一成员跟它的这个相反成员组合,结果为恒等成员。(5+-5=0)
二、逻辑类型理论
该理论与群论一样,也是以一组因某一共同特性而结合在一起的“东西”作为出发点,整体的组成分子也叫做成员,但这整体叫做“种类”。《数学原理》说过:“凡涉及某集合的全部成员者,必定不是该集合的一员。”人类是种类,并非是一个个体。
重要结论:1.逻辑层次必须严格区分,以免矛盾混淆。
2.从一个层次转到较高一个层次(即从成员转到种类)需要一个换挡、一种跳跃、一个超越或转型———一言以蔽之,即一种“变”。
群是第一序改变,种类是第二序改变,群只在第一序改变的层次上维持不变,但并不排斥第二序改变层次上的变化。因此,群论和逻辑类型理论看来不只是兼容的,甚至也是互补的。
(以下有关概念因未摘录到印象笔记,所以以后补充。)
由此引出全书重要的观点:第一序改变和第二序改变。作者认为,大多数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也是人们将第一序改变与第二序改变混淆的结果。“越是改变,越是不变”这句谚语正是描述了原地踏步、用第一序改变而不得的状态,甚至使解决方法成了问题本身。除此之外,还存在着本来问题不存在,却急欲改变的状况。
鸵鸟心态,乌托邦似的追求,悖论便是陷入第一序改变的症状。很不幸的是,我三者都中枪,特别是后两种状况。这我在前两篇笔记已经分析过了。值得去研究的是第二序改变的“问题的重新框定”,作者认为这便是解决之道。“不是事情本身令我们困扰,而是我们所持的意见在困扰我们”,以我自身经历来看,的确如此。以理论为基础,作者又提供了勺子,告诉我们该如何改变:清晰界定问题——寻找前人经验——对想要达成的改变有清晰定义——做出计划。
我看到有书友感慨:承认错误,死不改正。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倾向,欲望太多,自我意识太过强烈,说到底,放不下那个“我”。想起当年明月说过的一句话:
能改正的,叫缺点;不能改正的,叫弱点。
《改变》这书将改变这事看得容易,推向人性深处时更有无力之感。借基督教的观点来看,最难容易改变的,是我们无时不刻的傲慢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