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位民间哲人所说,有时一本烂书不用看几页就知道是本烂书,正如一坨狗屎不必品尝既知是一坨狗屎。此话是何等的重口味啊,在掩面默记以备日后骂人之余,还得说,好书也是这样的。比如说这本书吧,虽然只看了几章,个人就敢以一本好书的名义来写笔记了。
最近又毫不意外的遭遇一场所谓职场的失败,亲切如老友拜望,又一场言胜行负的浮世相,微小的都谈不上较量便已收场。如果偏要加上标签那就不是悲剧也不是喜剧而是闹剧。细节之风趣如此书中搞笑的细节一样。
引文:毫无意义的讲话没完没了。执委会已经决定把所罗门兄弟公司的资产卖掉。这笔交易已成定局,这次会议只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就像一场法庭审判,目击证人看见被告扣动了扳机,没有证据能够减轻他的罪刑,法官指示陪审团仔细商议之后做出裁决。所有陪审员走进陪审团会议室,领头的那个问道:“他犯罪了吗?”
12个陪审员马上同时回答:“有罪。”
“那我们回去吧。”
“不行。我们必须考虑充分。我们坐下来再讨论1小时吧。”
那天在塔里敦,我们也这样讨论了60分钟。我们是所罗门公司的人。我们是严肃认真的。有人询问了有关企业文化的问题,有人询问收入前景,还有人提出了关于管理结构和员工职能重复的问题。
可是,我的内心仍然无法平静,以后如果再提起公司,那将是讨论别人的公司,而在此之前它一直也是我的公司。如果他们说:“我们有另外一个工作岗位给你”——然后打通阿富汗办事处的电话——我会在一秒钟之内接受这份工作,就像1979年我的职业发生转折一样,那时比利·所罗门和约翰·古特弗伦德让我放弃负责销售业务而转行去管理计算机系统。
我在看到上面那段时就确信这本书是我的菜,这种派去阿富汗的含而不露、意味隽永的幽默风格正是我最喜欢的。
好了,说到细节,个人的真实经历一如上面的引文一样搞笑且在富于戏剧性方面胜出,虽然段落大意上非常丰富,但中心思想无非还是会做不如会说,辛苦做事不如努力做人等等滥觞到老套的东西。但所谓读书人对现世生活的处理总是那么富于书卷子气,在个人如相声灌口样的长篇大套后,有人默默的给我推荐了这本书。
尤其是书里的很多段子,请注意,下面将有大段的引用:
比如:作者早出晚归,以厂为家,爱厂如家。顺便省下买报钱,重要的是,和领导搞好关系是多么重要。
我乘坐地铁去上班,到公司之后读办公室里的《华尔街日报》,好省下在报摊买报纸要花费的15美分。我每天早上7点钟到办公室,除了比利·所罗门之外,比其他任何人到得都早。如果他想借个火或者聊聊体育比赛,我是交易室里惟一一个另外的人,所以他就跟我聊。在26岁的时候,我成了主管合伙人的“哥们”。除了约翰·古特弗伦德之外,我每天下班比其他任何人都晚。当他需要有人在非工作时间给那些最重要的客户打电话,或者听他抱怨那些已经下班回家的人,只有我在场。而且我可以免费搭他的车回家,他可是公司的二号人物。让我自己随叫随到并不是个苦差事——我喜欢我所做的事情。而且,不用说,跟那些掌权的人保持一种密切的工作关系,也不太可能会损害我的职业生涯。
比如:作者做为一个哈佛毕业生,第一份工作一开始的工作内容只是当小工,后来还要每天给大家削铅笔。
1966年6月,我走进了位于华尔街60号的老旧的所罗门大楼,我在那里的第一个夏天是在“囚笼”[美国著名的科幻电视剧《星际旅行》最初试播剧集的名字——译者注]里工作,用双手费力地一张张数那些证券。对于一个哈佛毕业的MBA来说,这样的起点相当低。在一个没有空调的银行地下室里,我们穿着内衣像奴隶一样地苦干,偶尔来一箱六瓶装的啤酒,让自己感觉好受一点。我们每个下午都要数出几十亿美元的债券和股票凭证,然后送到各大银行作为隔夜拆借贷款的抵押品。然后,第二天早上,那些需要交给客户的凭证被一些衣冠不整的老头送回来(下曼哈顿的街上到处都是这样的老头,负责在各家公司之间运送“持票人”债券和股票),我们核对之后再把它们重新入账。到了80年代,这种做法就已经像马车一样稀奇了,已经被信息时代的电脑淘汰掉了。然而,那个时候不是。
执行我在公用事业部的另一项任务后来却把我害苦了——或者是把我拯救了,这取决于你怎么看。我还担负着一个重大职责:每天早晨在他们到达的时候把6支削尖的2号铅笔放在伊拉面前、6支削尖的3号铅笔放在康妮面前——也可能铅笔类型正好相反。反正有一天,为了缓解厌倦情绪和表现我自己,我故意把铅笔放错了,而且还把笔尖弄断了。康妮没有怎么样,而伊拉站起来冲着约翰·古特弗伦德尖叫,说我应该被炒鱿鱼。铅笔对伊拉很重要。
再比如作者那看起来深已入骨的勤奋精神和无可救药的对工作的疯狂的爱,这么说可能不太对,但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从来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人不这么做——让工作离不开他。我读研究生第一年和第二年之间的那个暑假也是这么做的,当时我在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市哈佛广场的一家小房地产公司工作。学生们到城里来就是为了找一个9月份可以搬进去的地方,他们总是很着急,很迫切地希望能尽快回去过暑假。我们在报纸上刊登了三、四个租金水平不同的广告,每个广告里我们列出了20套公寓。每天,那些新来的求租者起得很早,抓起宾馆里的报纸,看房地产版,然后打电话,跟“下一个有空的经纪人”约好时间去看那套听起来比较合适的房子,然后回床上睡觉。当天的晚些时候,他们才会出门去看房。
我早上6点半去上班。到7点半或者8点的时候,所有来到坎布里奇的潜在租房者都已经给我们公司打过电话跟在那儿的人约好了看房时间。当然,就是我,我是惟一一个愿意不辞劳苦地这么早来接电话的人:那些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成年“专职人员”(我只是个“打暑期工的学生”)9点半才上班。于是,一整天,他们都坐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接一个的人走进办公室找布隆伯格先生。
说实话,因为这书信息量太大,断断续续,几天的时间才看完,说是几天看完,是因为这本书实在不适合在睡前、饭后一类的闲适时间看,内容太正了,全书通篇职场励志范儿不说,比如主人公说:
伍迪·艾伦曾经说过:人生中有80%的时间都不过是让自己到场而已。我相信这句话。你永远也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生存状态。你无法选择你起步时拥有的优势,当然也无法选择你天生的智力水平。但是你可以控制你工作的勤奋程度。我相信在某个地方有某个人足够聪明,不用努力工作就可以“胸有成竹”地获得成功,但是我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你干得越多,就干得越好。就这么简单。我总是比别人工作得更加勤奋(如果我不是这样做的,那现在就会是别人在写这本书了)。
尤其是下面这个段子,好吧,我知道书里说的都不是段子,是事实。只不过这种励志事迹太有段子之嫌了。当然,推荐人之所以着重让俺看这一节也主要是为了让咱学习下人家这种没有抱怨、只有奉献的精神,虽然俺看了差点儿来了句,臣妾做不到哇!汗了。
关于耐心的回报,最好的例子(也可能是世界历史上最好的例子)就是当我认为我应该被提升为所罗门兄弟公司合伙人的时候却没有,而我依然没有放弃。
我被雇佣之后的六年里,一切都进展得非常顺利。我就是那个金发男孩,华尔街最具发展潜力的公司里最引人注目的部门里的大宗交易超级明星。我是公司两位高层管理者的宠儿。我迎接所有来访的重要客户,接受所有重要报纸的采访,我还经常在社交活动中扮演华尔街最具实力的经纪人的角色。比“我自己心目中的传奇人物”更加传奇。当其他顽皮的年轻人坐在一起讨论谁会获得被提升为合伙人这个终极奖赏的时候,我被他们排在第一位。
钱不是问题。我早就还清了我的贷款,过着即使不算奢华也是相当体面的生活。我坐地铁去上班,到中央公园听免费的音乐会,我最浪漫的约会是深夜和女朋友在斯坦顿岛的渡轮上喝啤酒、吃比萨饼(来回船票5美分,食物和饮料另算)。我在同一个小单间里住了10年,也不想买车给自己添麻烦。我从不花很多钱,但我也不记得我曾经需要什么东西却不能毫不犹豫地出门就买。美妙的时光、要好的朋友、热爱的工作,大把的现金:这一切我都拥有了。
不过,对我来说,合伙人这个名声比世界上其他任何东西都要重要。那相当于骄傲地向世界宣布:我是最好的,我在竞争最激烈的环境之中登上了顶峰。这个商学院毕业的年轻人运用他的才智和技能努力奋斗而飞黄腾达。我有资格成为合伙人,而现在,我希望自己的价值这一次被公众永远地承认:我是大池塘里的大鱼。可能这是我自己脑子里想出来的一切,是我复杂的自卑心理在作祟。但是,毋庸置疑——成为所罗门兄弟公司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是我长久以来的神圣梦想!
终于,那一天到来了,1972年8月的一天。新合伙人的名单公布了——而我不在其中!每个人,其他每个被预期的人都在上面。所有那些不如我有资格的人都在上面,甚至那些根据公司里的小道消息根本没有机会的人都在上面。这么多人都被认可了,而我却被忽视了、被羞辱了。这太糟糕了,甚至没有一个其他人也被剩下来跟我同病相怜。我被荒废了。直到今天,也没有人解释过为什么我没被选上。
我眼里含着泪水,开始的时候无法相信这是事实。然后我开始考虑疯狂地报复计划。我要找一个人为此负责。“我要辞职”,我开始嘟嘟哝哝地自言自语。“我要杀了他们。”“我要自杀。”我怎么有脸再去面对其他人?他们都会看着我,然后在背后嘲笑我。我知道我不应该那么高傲自大。该死的,我从来就没学过。
很幸运,我下班之后像平常一样在黄昏时候沿着河的东岸跑步,让我把怒火发泄在了坚硬的路面上,而不是管理层身上。第二天早上,我去上班,并且做成了到那时为止公司最大的一笔交易。我给每个i加小点,给每个t划横线。我专心致志。我认真工作。我面带微笑。我拨打电话。我比其他任何人都坚强吗?没有人能跟我比。即使没当上合伙人,我也要跟我原来以成为合伙人为目标的时候做得一样好。“让他们好看!”
就先引用到这里吧,再引下去就要引文比正文还要多了,当然以上这些个人深以为是绝对办不到的。虽然书的后半本写的一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说主人公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体。而且作者对它家的机器说了这小半本书的内容吧,但个人对这套终端系统还是有点儿似懂非懂。问专业人士,专业人士也不能完全说清,当然,也许这能众另一个角度证明这本书真的是作者亲笔写的,因为只有作者自己才知道这些东西,从文风上看绝不是代笔能达到的。
我看过许多许多的职场书,虽然都没什么参考价值,只能算课外读物,不是说书不是好书,只是现实一般都和图书有出入,很大的出入。点头,就好像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回家和家人诉说时,总先要有一大堆背景解释,然后通常得到一堆不靠谱、或者没有任何可行性的答案,因为单位里那些藏在日常工作表面背后的事情通常都是一言难尽,人情之细微只有用心体会,无法用寥寥数言概括全面。所以家人在收到一堆错误信息后自以为是的用自己的经历观点去套,自然也不可能给出你正确答案。活人尚如此,何况是死书,所以个人觉得那些脱离实际的职场小说也就睡不着觉的时候看看得了,不脱离实际的可供参考,也仅供参考,原因非常简单,知是知,行是行,理论不等同实践,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天下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