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个校长说“宁愿孩子成绩平平,老师也不要去批评打骂学生”,对这种观念你有啥看法?笔者认为,从教育理念和责任上来看,校长的观点是缺乏责任心的、是错误的;从现实教育实践上来讲,校长的观点则是很实际的、是正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各位耐心听笔者解析。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就是“传道授业解惑”,使学生成为一个有知识有能力的社会有用之人;育人就是管教孩子,使学生成为一个懂道理守规矩的社会好人。教书和育人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统一体,两者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宁愿学生成绩平平,老师也不要去批评打骂学生”的观念,是割裂了教书和育人的整体联系,孤立、片面想问题办事情的教育观和方法论,既是不负责任的,又是极端错误的。
教育惩戒学生,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两码事。教育惩戒是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使犯错学生的良知受到自我谴责,从而幡然醒悟改过自新的一种有效教育手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指运用暴力手段摧残学生身心,使之受到伤害的错误教育行为,是《未成年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严厉禁止的行为。打骂学生就是一种典型的体罚行为,会严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批评学生则是正当的教育惩戒手段,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
学生“成绩平平”和老师“批评打骂”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用“批评打骂”的方式提升学生学习成绩,是一种落后陈旧的教育教学手段;新社会新时代,更加强调人性关怀和心灵感化教育方式,突出以德育人、以理服人,老师和学生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关系,应该互相尊重,和谐相处。学生学习成绩好坏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决定的,靠“打骂”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尤其是大力倡导全面素质教育的今天,“打骂”教育应该被摒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体罚学生是绝对不允许的,适当教育惩戒又是必须的,那种所谓“明哲保身”的教育理念,不仅是不负责任的,而且非常有害的。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妥善政策,明确教育惩戒的权限与尺度,让我们的教育更加积极、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