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标准与课程内容三者之间的关系
核心素养/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标准与课程内容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些时候一下子难以厘清。今天看到这个比分,个人觉得很贴切:
我们把三者之间的关系比作是人品、酒品与酒量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把核心素养(课程目标)比作人品,那么学业质量标准就是事品,如酒品,棋品等,而内容标准就是能喝某种酒的量,即酒量。
如果我们要评价一个人的人品,一种常见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创设情境让其在情境中做事,如和他一起喝酒,可测其酒品,与其一起下棋,可观其棋品……以此推断其人品。
当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就是过于强调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评价,即对“酒量”的评价,导致“内卷”问题严重,而忽视了对“酒品”的评价,缺少对过程与方法的关注,最终无法实现对“人品”的评价。
新课标提出学业质量标准,并以其来重建评价观念与方法,通俗地说,就是要重视评价“酒品”,而非“酒量”,因为仅通过“酒量”无法推论一个人的人品,只有通过“酒品”才能推论人品,才能检验课程是否真的在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