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纯
陆锦川先生教学多年,但并没有系统地讲授过三晳,因为历来的传承是非灌输式的。传法的老师重在启导,关键的内涵要自己参悟出来,然后再向老师求证。
2009年时,陆老师曾经对我说:“我写了那么多书,相信一定会有人看得懂。”所以我想,在他写的书中一定隐藏着玄深的“秘密”,应该有一些内涵可以从中得到印证。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可以从书中求证,那是不是直接看书就可以明白了?不看老师写的书,当然不会明白他讲的东西,但只看不悟也不能明白。所以有些人读了二、三十年也没有明白。因为三晳的内涵有很多层次,而能直接看得懂的,是自己已经懂了的那些层次。自己不懂的,很难通过看书来明白,除非是刚巧碰上书中的某句话启发了你。但是三晳的内涵博大精深,一个人即使是穷尽一生,又能碰巧多少次呢?所以要想真正进入三晳智慧的境界,必须自己深入参悟。
对待,易懂难精,因为对待的内涵很繁复。陆老师在讲课时,往往是相对、对待、对待观一起讲。例如在《仿佛谈道录》中,关于对待的关键要素那一段:
古来讲的阴和阳是一个对待,这个大家都理解。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事物都这样,有上就有下,有左就有右,有明就有暗,有高就有矮,有正确的就有错误的。
好,我现在问大家:正确和错误,高和矮,是相对还是绝对?
---“相对”?
为什么是相对呢?我比你高,就比你高,没有什么相对的,为什么说会相对呢?
……
---“对待的差异是绝对的”?
你说对了,但没有说清楚。本来很简单,在我们这个有界,能产生对待的、比较的,就是高下、对错、好坏等相对观念,产生这个必须要有个要素,这个要素是什么?
……
---“标准”?
说得好,就是这个!
必须要有一个标准。而且是绝对的、固定的标准,以便由绝对生相对,由绝对成相对。所谓高和矮,我们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这就是说,我们要站在同一个水平上,我们两个才能比高矮。好和坏,也必须有一个共同的规范,没有这个共同的规范,我们就没法比好坏。长和短,明和暗,等等等等,所有这一切比较,无不须先立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便是我们对比的要素。
于是大家就记住了一句话:没有标准,不成对待。
然而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这里讲的其实是:
标准是相对观念的关键要素。
相对是对待的一个内涵,所以相对观念即归属于对待观。而相对观念是虚的对,即理与理的对;那么虚与实也是对,与虚对相应的是实对,即物与物的对,例如天与地、水与火、山与泽、人与万物等等。而界定一个物,以及界定一个物与其它物的区别,必然是以界限为界,因此物与物之对的关键要素是界限。没有界限,也就没有物与物的对待。又,物与物的对待,属于对待现象;理与理的对待,属于对待哲理,两者都是对待。所以,对待有两个关键要素:
标准是理与理之对待的关键要素;
界限是物与物之对待的关键要素。
明白了这两者之后,就容易理解陆老师在《仿佛谈道录》中的那句话了:
对,必须是产生了对待以后才能观,观之成理乃能为对。
“观之成理乃能为对”这个“对”,是指对待观,因为对待观是因理而行。而“必须是产生了对待”的“对待”是指对待现象。
那么对待规律又是什么一回事呢?
陆老师在早期的一些重要的文章和书籍中,讲的是对待,并没有讲过对待观,例如《易理哲解》和《气道针经》。而在《气道》中,讲的是“对待规”:
生灭、对待、流变,为万物之必然,而“气”则本来不与,故惟“气”乃实。其化生规、对待规、流行规,参后文“气道”大哲一章中“太极门理说”一节。
在后文的《象数交变化》一节中是这样写的:
三大哲规,应其万类之情。无化生之规,无为无以生法;无对待之规,法法无以相对;无流行之规,修为无以进退!故有界之修,无能出其道矣。
接着在《理以应道说》中分别讲化生规、对待规、流行规的基本内涵:
化生之规
先天无中生,道生一,一而万,万本一;
后天有中化,二而三,三而一,二合一。
对待之规
相对中(外)之绝对;绝对中(外)之相对;
相对中(外)之相对;相对中(外)之非对。
流行之规
事理流则变,变则通,通则融,融则寂;
物情行则化,化则极,极则反,反则复。
这里讲的规,是指规律。也就是说,化生、对待、流行这三个晳都是规律。
那么,为什么后来要讲“对待观”呢?
陆老师在1999年的第二期三晳研讨班是这样说的:
对待跟对待观有什么差别?我提醒大家,当对待进入对待观的境界,它也是三晳一体。
……
对待观就告诉我们,当你在看对待的时候,要把化生和流行这两个晳加进去,这才叫对待观。所以对待和对待观有本质的差别。
陆老师在2015年时还说过:
后三晳是我自己参的。没有前后。实际上都是三晳,六个字是我父亲讲的,九个字是我讲的。规、观、律三个字不加,大家理解起来困难。
前者是强调三晳一体,后者是为了易于理解三晳。
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窥知陆老师在不同时期对于三晳内涵的一些不尽相同的阐述。
总而言之,对待应当包括对待观和对待规律。当然这仅仅是一个粗浅的看法,更多更深的内涵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研究和参悟。
三晳学邮箱:sanxixue2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