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欧阳崇一
原文
崇一来书云:“师云:‘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窃意良知虽不由见闻而有,然学者之知,未尝不由见闻而发。滞于见闻固非,而见闻亦良知之用也。今曰‘落在第二义’,恐为专以见闻为学者而言,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如何?”
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孔子云:“吾有知乎哉?无知也。”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则是失却头脑,而已落在第二义矣。近时同志中,盖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说,然其功夫尚多鹘突者,正是欠此一问。
大抵学问功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发用流行。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故只是一事。若曰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则语意之间未免为二。此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虽稍不同,其为未得精一之旨,则一而已。“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既云“择”,又云“识”,其良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则已失却头脑矣。崇一于此等处见得当已分晓,今日之问,正为发明此学,于同志中极有益,但语意未莹,则毫厘千里,亦不容不精察之也。
注评
【崇一】,邓艾民注,欧阳崇一(14951554),名德,号南野,江西泰和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历任至礼部尚书。嘉靖三十二三年(15531554)与徐阶(15031583)、聂豹(14871563)、程文德(1497~1559)主盟京师灵济宫之会,学徒云集至千人,其盛为数百年所未有,有《欧阳南野集》。参见《明儒学案》卷十七。
【多见而识之】,参陈荣捷注,见《论语·述而篇》第七,第二十七章:“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
【专求之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邓艾民注,见《答顾东桥书》
【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邓艾民注,参见黄檗禅师《传心法要》:“然本心不属于见闻觉知,亦不离于见闻觉知,但莫于见闻觉知上起见解,亦莫于见闻觉知上动念,亦莫离见闻觉知觅心,亦莫舍见闻觉知取法。不即不离,不住不著,纵横自在,无非道场。”
【吾有知乎哉?无知也】,邓艾民注,语本《论语·子罕篇》:“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扣其两端而竭焉。’”(第六章)
【既云“择”,又云“识”,其良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则已失却头脑矣】,邓艾民注,参见王畿《钱绪山行状》:“辟龙泉中天阁,请夫子(守仁)升坐开讲,君首以所学请正。夫子曰:‘知乃德性之知,是为良知,而非知识也。良知至微而显,故知微可与入德。唐、虞授受,只是指点得一微字。《中庸》不赌不闻,以至无声无臭,中间只是发明得一微字。’众闻之,跃然有悟如大梦之得醒。”(《龙溪先生全集》卷二十)
笔记
知是德性之知,不是知识,所以,为学的宗旨在致良知上,见闻酬酢是良知发用处。致良知不是为了在见闻上择善而从,择善而从是良知发用的自然体现,而择善而从也是致良知的具体功夫。
如果务求多闻多见,就成了一个知道分子,一个储存数据的硬盘。这很显然不是良知之学,但是如果致良知是为了在见闻上、事功上有什么效果,仍然没有抓住宗旨。致良知就是良知之学的目的,在光明良知外没有其他的追求,如果有其他追求,致良知就成了功利之学。但是良知之学又不脱离实际,见闻事功都是致良知的用功之处,在每一件事上格正自己的心,是具体的用功方法之一。良知光明,其效用也自然体现在见闻事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