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综合考查代位权和撤销权,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
A项考查债权人撤销权,关键词为“撤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乙(债务人)以遗赠的方式将10万元债权赠与戊,甲(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故A项正确,当选。
B项考查代位权,关键词为“去世前”和“可直接”。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四,分别是:1.原则上,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注意:只能是金钱之债)均合法且到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题目关键词“法律措施”,即“或起诉或仲裁”,否则将被认定为“怠于”);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危害债权人债权;4.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本题中,乙欠甲6万元(2006年8月10日到期),丙欠乙5万元已届满7个月,但乙“未对”(该关键词表明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丙采取法律措施。因此,在乙去世前,甲可行使代位权,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故B项正确,当选。
C项考查专属性债权的认定,关键词为“去世前”和“可直接”。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本题中,虽然乙对丁享有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但该债权属于“专属性债权”,不得对其行使代位权。因此,在乙去世前,甲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考查代位权的法律效果,关键词为“胜诉”。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因此,如甲(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丙(次债务人)财产中支付,而非从乙(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