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完美的人生,不完美才是人生。
沉浸式看完了上校的一生。浮浮沉沉,敢死不叫勇气,活着才需要巨大的勇气;同时也是一段中国史,个人的命运与祖国息息相关。
故事以一个7岁小男孩的视角回忆乡下小村庄,有沉默不语的父亲、一肚子大道理的爷爷、爷爷一生的对头冤家老保长、小瞎子父子、上校和他的母亲。上校的古怪事迹,在那个年代的小村庄足以被唾沫星子淹死几百次,然而他却镇定自若,怡然自得的养猫,帮助别人。
人心呐,其实是最难猜测的东西。不得不说 ,麦家在故事里也把人性写的最有张力。
喜欢里面的爷爷,大小道理总是讲的恰当适宜,不卑不亢。他说惊蛰不能动土,因为虫茧在地下产卵繁殖,你一动,它就死掉不能投胎,耽误了别的东西投胎就是罪过。一生要强的爷爷明辨是非,但是却因为心病,检举了上校,害他坐牢,到最后疯掉。小村庄的人,虽然风言风语,爱嚼舌头,搬弄是非,但是在这种大事大非面前,心里明镜似的。人言可畏,也心怀愧疚,到临终也抬不起头,一家人也分崩离析。
上校,一个传奇般的男人。他传奇在于在那个时代,人畜吃不饱的年头,却可以大方拿出钱救人。他的一生吃尽苦头,少年开始背井离乡,每件事都可以做到最好。比如木匠,做出的木桶,滴水不漏,可他的父亲,却漏的像个筛子一样。比如军医,靠着自学救治无数战场上回来的伤兵。战场上的种种事迹,走南闯北的经历,让一辈子在村庄的人足以叹为观止,视为传奇。上校一生的耻辱就是被人在肚皮上刻字,被视为汉奸走狗。害他被入狱,疯癫。就是这样一个最为耻辱的地方,在他疯之后却自己主动露出来,给当时已经不在年轻的我看。不禁泪目,那么一个高傲的男人,固执的宁愿去死,也不愿揭露的伤疤,在他疯后却完完全全的忘记。
书中的我,无疑也是那个年代的受害者。受爷爷影响,知道在村庄里活不出人样,开始颠沛流离,流浪到西班牙,用他的话说就是亡命天涯。几十年过去之后,对害他离家的小瞎子,出手施舍,最后连恨也没有了。
人生海海,浮浮沉沉,活着已耗尽所有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