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殿堂级的美国文学经典名著,是美国精神的集中代表,被称为美国的“民族史诗。
美国人有多爱这本书呢?几个小例子:
美国人编写生物史,把《白鲸》里描写的利维坦鲸直接改用作者的名字命名,叫梅尔维尔鲸;
美国人考古发现了远古物种化石,起名叫“梅尔维尔海怪”;
写出神书的梅尔维尔也是个神人,他小时候家里很富有,后来家道中落,不得不辍学谋生,去船上当水手。
他曾在南太平洋小岛有食人族之称的泰皮人共同生活过,在多艘船上当过捕鲸水手,甚至加入过海军,海洋是他第二个故乡,这为他创作《白鲸》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但他本人对这本书的自评和广大美国人民不太一样,他个人表示:“我写了一本邪书。”
首先,这本书的主角不是人,是一头鲸,一头有姓名的鲸。这就让这本书具有了强烈的奇幻色彩。
很多人认为,既然是写人和鲸嘛,肯定是在讲述“人与大自然的搏斗”,是暗示生态恶化,白鲸自然代表着浩瀚海洋的莫测与凶险。
但这本书神就神在,并没有局限在“自然”这个层面。
这本书实际上描述了一个人类,作为肉体凡胎所能进行的最恢宏的搏斗——自由意志与宿命的搏斗。
我们先从故事讲起:
莫比迪克,一头凶猛而狡诈的白鲸,在大海上一再让许多捕鲸者失肢断臂、船破人亡,成为让那个年代的捕鲸人闻风丧胆的妖魔。
它比世界上绝大多数鲸都大得多,能以极快地速读游动,额头雪白,背上有一个高高隆起的山丘,下颌畸形,像一把大镰刀。
最为惊人的是,它还有着无与伦比的机智和阴毒,有疯狂的毁灭倾向。
一位名为亚哈的船长,在一次捕猎中,就让这头怪物咬掉了一条腿。
但和其他所有被白鲸吓得肝胆俱裂的捕鲸人不一样的是,胆大妄为的亚哈,竟然失去理性,充满复仇之念,踏上了反杀这头白鲸的旅程。
这就是《白鲸》这本书的故事梗概。
亚哈捕了 40 年的鲸鱼,据他自己说,生活在陆地的时间不超过三年。他结婚多年的妻子完全守了活寡。
亚哈自从遭遇了白鲸,被咬断了腿之后,人生唯一目的便是猎杀它。
虽然他作为裴廓德号的船长,理应带着大伙儿一起去赚钱。但他一出海,就直奔着白鲸而去。不管手下人怎么劝他,他都以自己的决心、勇气、甚至武力,威胁着大家一起追捕白鲸。
他甚至不高兴跟任何一个陌生人进行哪怕五分钟的交往,除非,对方能够为他提供一点白鲸的消息。
整个故事的情节极其简单,就是亚哈漫长的寻找猎杀白鲸之旅。
而到最后的时候,大 Boss 白鲸才出场。
三天的追击战,非常惊心动魄。
整船人死的很惨烈:亚哈终于遭遇了自己的梦中情敌,但再次搏斗失败。整船人全部葬身大海!
全落下帷幕,惨烈而悲壮。
鲸,在很多人眼里,它是白鲸。在那个年代的捕鲸人眼里,它是妖魔。
但在亚哈眼里,它是宿命。
白鲸随随便便咬断他的腿,就如同宿命随随便便剥夺他生存的权利。
亚哈恨透了宿命这种轻飘飘、毫无歉意的玩弄,凭什么人类永远要在白鲸面前低头认输?就因为你比我厉害,你咬断我一条腿,我就要认命?
亚哈痛苦极了。许多别的伟大小说告诉我们,爱是人类生命的原动力,但在亚哈身上,恨就是他灵魂的根源。
他痛苦,极端,不死不休,不惜代价,告诫宿命:我一次也不会屈服。一次也不。
03
在《白鲸》这个漫长却简单至极的故事里,亚哈从头到尾都在重复一件事。他问每艘遇见的船:你们看见过白鲸吗?
我要找到你,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即使你再庞然,再博大,我也要与你搏斗,直到我流干鲜血。
虽然我们明白,亚哈对白鲸的执着,不是一个有关理想的健康的追求,而是对宿命走火入魔的憎恨,是一种终极的痛苦。
但我们能否认这种恨意的震撼吗?
这种让人震颤的决心并非是一种飞蛾扑火的悲勇,因为某种程度上,一个人越去反抗宏大的事物,就越是同样宏大的存在。
就像那句俗语,看一个人真正的层次,不是看他的朋友,而是看他的敌人。
对白鲸来说,亚哈这样不死不休的敌人,又何尝不是可怕的怪物?
亚哈把他的生命,他的灵魂,完全奉献在了这场伟美而恐怖的战斗中。
这是一场无需鉴定输赢的战斗。
因为在亚哈决定以肉体凡胎奋起反抗的那一刻,在他身上那种超越世间秩序的力量面前,输赢就失去了意义。
在亚哈身上,我们看到这样一种精神:再弱小的存在,也有誓死捍卫自己权利的自由。再惨烈的失败,也有绝不认命的自由。
这就是自由意志。这就是人类存在的根基。
在《白鲸》中,亚哈曾经说过一句话,“有些人死在退潮里;有些人死在浅水滩里;有些人却死在洪水中。”
即使是面对骇人到无解的宿命,人类的自由意志,也依然可以迸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