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上,五名聚餐的大学生遇到一对情侣争吵,其中男子不慎落入水中,同行的朋友去救人也落入水中,五名大学生便手拉手组成人梯去拉,但其中两名大学生何鑫和罗东来不慎坠河。
最后热心的市民赶来,救回了最早落水的男子和他朋友,但何鑫和罗东来两人却再也回不来,他们都才只有21岁,分别是重庆建筑职业学院和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的大三学生。
3月14日,剑阁县政法委员会授予何鑫、罗东来等5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这件事情的发生非常让人痛心,毫无疑问,这五名大学生都是少年英雄,有一副热血心肠,值得获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但我却非常不支持不赞同这种见义勇为。
是的,我们从小便被教导要见义勇为,做祖国的好少年,但这种见义勇为是建立在自己平安没有危险的基础上的,因为要被救的那个人的生命重要,但我们本人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父母养育之恩还未报,怎么先让父母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之苦呢
两位少年英雄的牺牲应该带给我们更多的警醒,让这种事情这类事情不再发生。
每个人都要爱护好自己的生命,不负父母养育之恩,老师教导之恩,国家栽培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