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说:“顾客并不知道他们自己想要什么。”
的确,苹果产品的出现给我们带来这么多的惊喜,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原来科技能如此便利我们的生活。这也是乔布斯被誉为21世纪的开拓者的原因吧。
但是,人们只看到了苹果的巨大成功,却没能看到伴随着成功的失败。
乔布斯之误一:Mac电脑错失市场
1984年,Mac电脑问世。可以使用鼠标操作以及具有领先的图形界面操作系统的优势,使得Mac一经推出即受到市场热捧。
然而,好景不长。1985年微软也推出了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Windows。尽管Windows技术上不如Mac先进,但是微软公司更加注重市场,与英特尔以及各家PC厂商达成联盟。
很快,Mac因为高价格和兼容性问题大败,乔布斯也因为这一失败被迫于1985年离开苹果公司。
而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直到今天仍然拥有大约90%的全球份额。苹果公司的损失至少是数千亿美元。
乔布斯之误二:拒绝推出小尺寸iPad
2010年,苹果公司推出iPad平板电脑,获得巨大的赞誉和市场成功。
但是,iPad因为缺少键盘、外接口、办公软件等而无法取代笔记本,同时由于10英寸的屏幕因此机身较重。旅行中既要带笔记本又要带iPad,让人不堪重负。
于是,很多消费者希望苹果公司能推出小尺寸iPad,但被乔布斯拒绝了。
此时,三星、谷歌、亚马逊等纷纷推出小尺寸平板电脑,迅速占领市场。iPad的市场份额已从2010年第二季度的超过90%一直降至2013年第二季度的28%。
乔布斯之误三:大屏iPhone迟到的代价
从2007年到2013年,苹果共推出7代iPhone智能手机,成为全球销量最大的智能手机,2012年,苹果市值首次突破6000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
然而,时代在进步,顾客的需求也在变化。当时,竞争者开始提供更大屏幕的智能手机,苹果却一直不改变屏幕大小。
到2013年,三星已经占据全世界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的1/3左右,而苹果只有大约14%左右。相应地,苹果市值在2013年跌破4000亿美元,蒸发了2000多亿美元。
“顾客或许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他们一定知道如何选择。”这是作者回应乔布斯的话。
全球管理学鼻祖彼得·德鲁克先生说过:“营销和创新是任何企业都有且仅有的两个基本职能。”
企业想要成功,营销和创新都要做好。但是,如果非要说哪个更重要的话,对于企业来说,营销显然比创新更加重要。
因为如果只有创新没有营销,这些创新技术可能根本找不到顾客,企业也就无从发展。
例如,苹果公司的诞生来源于斯蒂芬·沃兹尼亚克这位天才技术工程师和史蒂夫·乔布斯这位天才营销师的结合。
虽然乔布斯根本不懂技术,但如果不是乔布斯将沃兹尼亚克的技术转化成蓬勃发展的生意,就没有今天的苹果公司。
反过来,即使没有技术创新,只要企业拥有优秀的营销能力,品牌能够不断创造顾客和保留顾客,仍然可以百年长青。
例如,可口可乐,还是100多年前的那个饮料,并没有什么创新,但依然全球畅销。
因此,作者认为,营销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没有之一。而以顾客为导向的营销理念是作者极力推崇的。
作者认为,企业要做到顾客为导向的营销,就必须做到以下的关键三点:第一,企业要为顾客创造价值;第二,企业要为顾客提供满意;第三,企业要为顾客创造忠诚(长期关系)。
以上是摘抄书中我个人认为很精彩的部分,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去阅读《营销》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