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目一·异史氏曰——阳间鬼狐地府人
1.曾经以为《聊斋志异》只是一本鬼故事集,蒲老先生收集起这些故事就是专门用来吓唬小孩儿的,于是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和聊斋有关的关键词除了那些凄美的爱情故事,便只剩了“吓人”二字,再无其他。
后来读了才知道,在蒲老先生笔下,鬼狐才是人,而那些我不曾惧怕的活生生的人,才是真正的鬼。
2.蒲松龄,自留仙,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人,清朝文学家,短篇小说家。
崇祯十三年,他出生在一个已渐趋败落的小书香家庭,如当时大多数贫寒人家的孩子一样,蒲松龄从小就读书勤奋,热衷于考取功名。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有眼,他的的确确是天资过人,十九岁那年,他接连考取县、道、府三个第一名,名震一时,就在所有人以为他要平步青云开始走向大好仕途的时候,老天爷忽然又瞎了。于是接下来的多次乡试,他一次未中。蒲松龄也不服气啊,于是就拼了命地考,从意气风发的少年考到两鬓发灰,仍是不中。他变得穷困潦倒,中年时一度在异地做幕客,其余时间都在家乡做塾师,直到七十一岁援例成贡生,四年后与世长辞。
——这是百度百科上给的简介。
我看到的时候就在想,一个人的人生,真的是这短短几百字能说清的吗?
于是我再次回过头去读聊斋这本书,在无数的人鬼狐妖之间,看到了一个真正的蒲松龄。
3.《聊斋志异》的故事主要可分为三类,抨击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摧残的,揭露统治阶级的残暴和对人民的压迫的,还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
在蒲松龄笔下,有一身浩然正气不惧鬼神者,有阳奉阴违欺软怕硬者,有为爱不惜飞蛾扑火者,有无恶不作自食其果者。上百篇奇闻异事,有的以人为主角,有的以鬼狐为主角,众生百态,善恶美丑,在其中交织不清。
于是,就像司马迁在史记里常写“太史公曰”,蒲松龄在许多篇故事末尾也写下了“异史氏曰”。简单截取几段。
“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痴之癖,举世一辙。‘小惭小好,大惭大好’。若公然带须眉以游都市,其不骇而走者,盖几希矣。彼陵阳痴子将抱连城玉向何处哭也?呜呼!显荣富贵当于唇楼海市中求之耳!”
这是他对于世人不分妍媸的愤慨。
“古今痛哭之人,卞和惟尔,颠倒逸群之物,伯乐伊谁?……天下之昂藏沦落如叶生其人者亦复不少,顾安得令威复来,而生死从之也哉?噫!”
这是他对于千里马无缘遇伯乐的悲痛与对当权者有眼无珠的讽刺。
“阴司之刑,修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然关说不行,则受残酷者不怨也。谁谓夜台无天日哉?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廨耳!”
这是他对于善恶有报与公平正义的赞扬。
“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独是成氏子以蠹贫,以促织富,裘马扬扬。当其为里正、受扑责时,岂意其至此哉?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信夫!”
这是他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与对底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庚娘坚贞不渝,他说“千里烈丈夫中,岂多匹俦哉”;两条青蛇之间诞生了友谊,他说“独怪俨然而人也者……亦羞此蛇也矣”;乔生与连城一笑定终身,他说“此知希之贵,贤豪所以感结而不能自己也”;贿赂长官的白甲死而复生却安歪了头,他说“窃叹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
他赞扬,他讽刺,他慨叹,他怒斥。
他用笔把这人间与地府相连,撞破“不语怪力乱神”之言,以一生的悲苦为墨,写下这一句句“异史氏曰”。
血与泪混在一起染红了纸面,《聊斋志异》摊开在世人面前,带着异史氏跨越时空的话音,在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压迫之下生生撕出了一条通向自由的路。
4.郭沫若曾评价蒲松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活在清朝的蒲松龄,早早看透世态炎凉,因为他听过,看过,经历过,于是在他笔下,鬼狐妖物在阳间游荡,阴曹地府中待着的所谓的鬼,却是活生生的人。
人间地下一交换,那些不可思议的故事霎时变得合理了起来。可再仔细想想,人与鬼真的能分清么?地府的鬼狐入了阳间,阳间之人却比鬼还可恨,本身不就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么?……
5.《聊斋志异》至今仍然是世界闻名的短篇小说集,人鬼狐妖的故事继续吸引着千千万万的读者,他们或惊奇,或大笑,或气愤,或落泪。这本书所呈现出的奇幻世界,背后藏着的,是聊斋居士迎风而立的背影。
一句句的“异史氏曰”,跨越百年的时空,终于还是回荡在了世间。
百年前的蒲老先生看到这一幕,会不会感到欣慰呢?……
篇目二·数人世相逢,百年欢笑,能得几回又
——《田七郎》改写
1.细细想来,我认识田七郎,已经是四十余年前的事了。
2.周公身边真是什么奇怪东西都有,我这样总结道。
本来只是睡了一觉,梦里莫名其妙冒出来一个人,我甚至没发现那人是怎么出现的,一团似雾非雾的白气蒙在那人脸上,别说认不认识了,是男是女我都看不出来,倒像是个鬼。
我看见这位时被吓得一激灵,后来想想我也奇怪当时为何没吓醒,总之在我准备拔腿就跑时,那人幽幽道:“你结交了那么多朋友,却都是泛泛之交,唯一那位能与你共患难的,你为什么反倒不认识呢?”
我本来心肝都在颤,结果猝不及防听到这句话,脑子一下蒙了。
我这人喜好交朋友不错,所交之人虽多为知名人士却都相交不深也不错,可这能与我共患难的……我倒是想认识呢,可您问我为何不认识,那我也不知道啊……
我寻思这难道是周公给我托梦来了?我终于能找到知己了?我虽然奇怪却也大喜过望,于是匆匆忙忙问道:“那您说的那位是谁啊?”
“为什么不结交田七郎呢?”
田七郎是谁?
我还没反应过来,那人手中突然凭空出现了一个什么东西,劈头盖脸向我砸来,我下意识往旁边一躲,结果头一歪狠狠撞上了床头的墙面。然后我就醒了。
真是疼啊……我一边揉着脑壳一边思索那人的话,尽管对方最后的反问句让我有点不爽,但这好奇心却是越来越重压不下去了。
这田七郎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神仙专门托个梦让我结交?
我决定去认识认识这位梦中人口中“能够共患难的好人”。
3.就是这了,我站在东村一户人家门口想道。
问遍了身边的朋友们,幸好还有人知道这田七郎何许人也,说他是东村一个打猎的,于是我便带了礼叫上一个小随从,一路追到这东村来找。
我用手中马鞭敲了敲门,听那房中没甚动静,正欲再敲却没曾想那马鞭竟在门上留了道白痕,我顿时放弃了继续破坏别人家大门的想法,静静等在门口。
门内响起了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哐的一声打开了。
开门者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门一开便向我深深一揖,我第一次见如此重礼之人,连忙回礼。又听他问我哪里来,我说我叫武承休,辽阳人氏,想找户人家借间房子休息一会。我趁机打听田七郎住在哪处,他说他就是,随即将我请进院中。
这算不算歪打正着,我心想。
院中只有几间破房,东倒西歪的,我随他进了一件小屋子,看见那抱檐柱子上挂满了虎皮和狼皮,再没有凳子和卧床可坐,他便将一张虎皮铺在地面上,带着歉意请我坐下。
直到此时我才认认真真观察了一下他的外貌。虎目蜂腰,身材高大,身上却扎着一条黑布围裙,那围裙上还满是补丁。与他交谈的过程中,我发现他言语朴素,是个老实本分的人。看他家中情况并不好,我便命随从拿出先前准备的钱财赠予田七郎,他却坚持不收。我俩推来推去,来来回回几个回合过去,他决定去请教他母亲的意见。趁着他进屋,我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怪不得周公要给我托梦,这位田七郎确实是个值得结交之人呐。”
就在我发愣之时,田七郎回来了,再次将财物摆在我面前,说他母亲也认为不能收,还请我带回去。我心里更高兴认识他,于是坚持要送,正在他推辞之时,他母亲缓缓走出房间,声色俱厉道:“老身只有这一个儿子,不想叫他出去侍奉贵客!”老人出面,我无话再说,只能惭愧地离开田七郎家。
回程路上,我对随从道,只是不知他母亲那句话什么意思。我那随从倒是开了口,说他听见了田七郎母亲对儿子所说。
“我刚才看了一眼武公子,他脸上有倒霉的纹路,一定要遭受奇灾大祸。听人说承受别人的友情就要分担其忧愁,接受别人恩惠就要在对方有急难时见义勇为。富人可以用钱财报答恩情,穷人只能用义气报答恩德。无缘无故得到很多钱,是不祥之兆,你恐怕要拿姓名去报答人家的恩情了。”
我真心尊敬这位老太太,虽是平常人家的一位妇女却能有如此见识而重恩情,实在是少见,令人钦佩。听了这番话,我便知道田七郎的品德是跟谁所学。品行如此端正,却因贫困而籍籍无名,这世道是怎么了,我仍旧只能叹气。
我有一种预感,他真的会是那个与我共患难的挚友。
于是我决定隔日再去拜访田七郎。
4.田七郎这个人,真是越了解越让人觉得他值得深交。
自认识田七郎以来,我便常请他来我家喝酒聊天。他总是辞谢不肯来,我就厚着脸皮跑到他家去要酒喝,他也不恼,反倒盛情款待我,闹得我自己脸红。不过既然决定结交他,脸皮不要也罢,我这样想道。
我送给他的钱财他不接受,最后只好说我想买他的虎皮,他这才收下。他为了凑够虎皮,进山打虎,不想妻子重病离世,卖掉不少,贮存的那些又被虫咬坏,我再怎么叫他来做客他也不来了。我跑去他家,拎上坏了的虎皮就跑,他追了两步又泄了气,我听他嘴里嘟囔着要去再打一只给我,没曾想几天后他真的带了一整只虎来我家。我目瞪口呆,惊讶之余更加敬佩他如此守信。
我请他留下参与宴席,送他新衣,又去他家拜访,不巧田七郎不在家,他母亲前来开门,堵在门口说我绝没有好意,让我离她儿子远点。
我张口结舌,解释的话在舌尖滚了半天也没能说出来。我没想到自己会被误解,但我想肯定是我的行为出了问题,不然田母这样有道德的人也不会这样指责我。或许太过热情对他们来说并不好接受,于是我向她施礼道歉,心有惭愧地退了出来。
我盘算着要找到田七郎细细说明我并非出于歹意与他相交,也希望他能与他母亲解释,可是接下来半年我一直没有见到他,直到我的随从告诉我他被扯进了命案下了狱。我大吃一惊,探望他后匆忙去贿赂县官,又给他仇人很多钱财,最后把他救了出来。
花钱消灾毕竟是个不光彩的事,我没有给田七郎说,但他早晚会知道,或许那时他也不愿把我视为朋友了。所以他出狱那天我没有去接他,一个人坐在房内给自己开导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救回人命比什么都重要。但一想到这友情大概也就断送在此了,不郁闷肯定是假的,我一头栽在桌上。
直到家仆说他跑来找我了,还说不知道该如何报答这份恩情之类乱七八糟的话,我瞬间从桌上爬起来,一路飞奔去门前接他。我安慰他不用报答,只要常来我这喝酒聊天即可,从此他便常来我这,送他东西也接受了,也愿与我敞开心扉交谈了,我很高兴,终于觉得自己的努力起到了一点效果。
好像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了,我想。
5.我生辰那天,请了不少亲朋好友来作客,晚上屋子不够住,我和田七郎便挤了一间,三个仆人睡在床下。我们一直聊天到二更,突然,他挂在墙上的佩刀自己从刀鞘里蹿出好几寸长,铮铮作响,光闪如电。我惊讶地爬起来,只见田七郎脸色都白了,皱着眉问我睡在床下的都是谁。我说都是仆人。他告诉我,他这刀见到坏人就会发出声响,自己蹿出刀鞘。他提醒我要远离小人,或许还有幸免的希望。
他再也睡不着,我便宽慰他福祸都是命中注定,不必太过忧虑,他说他没什么害怕的,只是家中老母仍活在世上。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便问他为什么说这样的话,他却牛头不对马嘴地回了一句世上没有坏人就好,我更迷糊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起疑心,床下三个仆人中,有一个与我常年不合,我想那坏人定是他,于是将他辞退,以为从此便可高枕无忧了。结果没想到,田七郎一语成谶。
一日我出门办事,回来的时候家里闹得一塌糊涂,我连忙问儿子出了什么事,原来是那日床下三个仆人中的林儿趁我儿子不在调戏我儿媳,对她不怀好意。我大怒,林儿真是个厚颜无耻的混账,我派家人们四处寻找,几天后才知道他躲去了一个御史家中。我与那御史有旧,写信给他弟弟要求把林儿放回来,对方却当了耳旁风。我写状子告到县官那里,衙役也不去捕人。就在我火冒三丈之时,田七郎终于赶来了。我苦笑着把事情告诉他,他脸色变得煞白,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但我没时间再去管那么多了。我派出去搜捕林儿的仆人趁他出门将他抓了回来,我一见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命人拷打他。那小子倒是一点不惭愧,挑起本来就细的眉毛扯着嘴向我大喊大叫,什么下流话都骂出来了。我暴怒之下拎起棍子往他身上抽,他一遍喊着救命一边躲,又被绳子绑在原地动弹不得,只能疯狂扭动身子,像只蛆一样在地上滚着。
闹出的动静太大了,房间门突然被人一把推开,我叔叔武恒慌慌张张冲进来拦住我,生怕我将林儿打死惹祸上身,劝我将他送进官府用官法处置他。我心想那也好,事实如此清楚,官服也不可能再有什么让他逃了的借口,于是我亲自押着林儿送进公庭,恭恭敬敬把他交到了县官手中。
两天后,我在家门口碰上了得意扬扬的林儿,活生生地站在大路中央带着胜利的神色瞧着我,忽略他的表情,就好像他没有调戏我儿媳,我没有派人抓他回来拷打,他也没有被我送进官府……
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6.县官因为御史弟弟的一封信将林儿放了。
我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几乎吐了血,本以为官府能主持公道,现在看来真是我想多了。
那林儿完完整整出了官府之后便住在御史弟弟家,每天什么都不做,只去人群聚集的地方大讲特讲,说我儿媳已经与他通/奸。我儿媳只要从人群中走过,便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她,一根根手指在她背后指指点点,看她的眼神好像在看一个妓女。她再也不敢出门,整日坐在家中以泪洗面。
我看到自己家人被一个小人污蔑成这个狼狈样子,愤怒之余更添了几分恨意,一时冲动,我跑到御史家门口破口大骂,把我这辈子学来的所有脏话都喊了一遍,最后被赶来的邻居们七手八脚拽了回去。
几天后,突然有家人向我报告说林儿被人杀了,大卸八块扔在了野地里。我又惊又喜,这口恶气总算是出了,我想。
我以为这事到此就结束了,然而不久之后,御史的弟弟竟告上官府,说是我和我叔叔合伙杀了林儿,县官叫我们去公堂上对峙。
我们去了,然后我叔叔就死在了衙役的棍下,再也没有回来。
没人听我们申辩,因为事实根本就不重要,我们说到底只是户家境不错的人家,如何能抵挡得住御史那当官的一句话?
我彻底崩溃了,但我还没认命,我想找田七郎来商量商量,可周围人都说再没见过他,我叔叔葬礼时他也不来吊唁。从那天起,我每次喝醉骂人时,都会多骂周公几句。
好周公啊好周公,这就是你告诉我值得结交能够共患难的人,我昂起头望着半空中并不存在的老天爷,半晌,扬手将酒杯摔了出去。
7.就在我叔叔下葬后没几天,那位御史的弟弟去拜访县官。恰巧赶上早上往衙门里进柴进水,忽然有个打柴的樵夫来到两人跟前,放下柴担,不知从哪抽出把锋利的钢刀,直奔御史的弟弟。那小人惊慌失措,竟用手去架刀,于是樵夫手起刀落,斩断了他的手,不等他反应过来便又是一刀结果了他性命。
县官大吃一惊,撒腿就跑,高声呼喊衙役们来制服那樵夫,那樵夫原本还在慌慌张张地寻找,一看衙役们手里拎着棍子跑来,干脆刀一横自杀了。原本气势汹汹的衙役们被这一刀打了个措手不及,顿时成了无头苍蝇,只能聚在樵夫的尸体旁不知如何是好,仿佛那不是个人而是个可以叮的蛋,看了半天,终于有人认出那樵夫便是田七郎。
县官从门口哆哆嗦嗦走进来,怕的抖若筛糠。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瞧那田七郎的尸体,刚一低头,那没头尸体便跳了起来,手中钢刀狠狠捅进了县官的胸口。
须臾之间,三刀结束了三人性命。
我到的时候,御史之弟和县官的尸体已经被人收走了,只剩下田七郎的尸首仍然留在地上无人管。我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周公其实没有骗我,田七郎不只能与我共患难,更能为我两肋插刀。
我把田七郎的尸首带了回去,挑了个日子下了葬。御史命人去追查他的母亲与儿子,可祖孙俩早就离开了东村,我才意识到那些天没见到他是为什么,他早就想好要替我报仇,于是早早安排好了后事,然后抱着必死的决心,为他早已决定交付生死的朋友奋力一搏。
他曾说“世上没有坏人就好”,杀死县官的那一刻,或许真的是老天爷不忍心看见他死不瞑目,于是让阎王爷暂时放他一马,直到他完成自己的愿望。
我的大仇终于得报,但我知道,我这一生或许都不会再遇到一个像田七郎这般的朋友了。
8.再后来的事就与田七郎没什么关系了。
他的儿子逃往外地,直到前不久才回来。我已经八十多岁了,快要去见他父亲了,便带着他去了田七郎坟上,也算完成了我一个让他家香火不断的心愿。
几十年过去,我终于决定把这件事写下来。何梦桂有诗云:“数人世相逢,百年欢笑,能得几回又。”我也不知道这个故事会流传到哪,但我想,只要后世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如此知恩图报侠肝义胆之人,也就够了。
百年太短,能遇如此一人,足矣。
篇目三·一点点关于鲁迅《药》的想法
“学医救不了中国人。”
这是鲁迅面对近代中国愚昧的百姓发出的慨叹。
一九一九年四月,五四运动的前夕,鲁迅写下了著名的短篇小说《药》。这篇题目只有一个字的作品,如同一段被点燃的爆竹,平地一声惊雷。
《药》这篇文章中共有两条线索,明线是华老栓夫妻为救儿子而买人血馒头,但最终未能保住儿子性命;暗线是夏四奶奶之子夏瑜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家而为革命捐躯。一明一暗两线并行,看似分离实则相互交织,串起了整个故事,这在文章的四个部分中都有所描述。
第一部分中,华老栓去刑场买人血馒头,夏瑜在刑场就义;第二部分中,华小栓吃下人血馒头,而人血馒头上的血正是夏瑜的;第三部分故事发生在华家茶馆中,通过茶馆中众看客之口,夏瑜的故事逐渐浮出水面;第四部分与前三部分时间上相隔较远,华大妈给小栓上坟,遇到了同为儿子夏瑜上坟的夏四奶奶。
不难发现,明暗线每次交织都与“人血馒头”这一物象有关,它也是文中最明显与题目“药”相呼应的事物。在明线中,它是愚昧百姓眼中治痨病的救命药,可对于暗线来说,它是夏瑜这个革命者被杀害的证据。同时,明暗线的反复交织,将读者的目光逐渐从明面上华家的故事转移到了夏瑜这个藏在故事背后的主人公身上,这种表现手法不仅突出了夏瑜为革命献身的故事,也更加深刻地讽刺了众看客的愚昧无知与冷酷无情。
再来看文中对于人物的描写。
老栓去刑场买人血馒头时,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老栓“抖抖地装入衣带,又在外面按了两下”,这段描写一下就让读者明白华家是个普通而贫穷的家庭,为故事铺下了发生的背景。紧接着,老栓在路上“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又“按一按衣袋”以确认钱还在。连续几个动词的使用使老栓这个胆小谨慎的形象跃然纸上。当刽子手将馒头递给他的时候,老栓“慌忙的摸出洋钱,抖抖的交给他,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作者在此处正是通过老栓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底层百姓,尽管不失良知但迷信而愚昧。
第三部分中,茶馆中众看客的谈话,使得夏瑜的故事浮出水面。这一圈看客在我眼里真的是全文中最恐怖的存在。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康大叔这三人加上并未出现在茶馆中的红眼睛阿义和夏三爷,道尽了那个时代的人心险恶。花白胡子说三道四点头哈腰,一听见红眼睛阿义打了夏瑜便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驼背五少爷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每日在茶馆中过日,听见夏瑜被打后甚至“忽然高兴起来”。这两人看似发自真心的问话极其讽刺的显示出了愚昧百姓对于革命烈士们所努力奋斗的事业的无动于衷,甚至是迷惑不解。他们被禁锢在封建思想之中,这也是夏瑜的流血牺牲没有唤醒人们的根本原因。
康大叔靠给买人血馒头的百姓和刽子手搭桥为生,而红眼睛阿义是管牢的,他们只想着从百姓和夏瑜身上榨油水,却完全不顾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被摧残。他们凶残而贪婪,如同虱子充斥在社会底层,可恨,可悲。最后一个重要人物是夏三爷。他见风使舵,为了保住自己性命将自己的外甥告了出去,这个无情无义的人才是夏瑜死亡的直接原因,同时,作者也通过此间接反映了革命先辈们在斗争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
夏瑜作为文中最正面人物,意志坚定,对革命事业表现出无限的忠诚。他家境贫寒,却坚持斗争,坚持宣传革命道理,甚至“劝牢头造反”。但尽管他英勇无畏、大义凛然,最终却没能将底层百姓唤醒,不能不算是一个悲剧。
《药》对黑暗社会进行了鞭挞,对腐朽封建制度进行了抨击,对革命志士仁人表示了同情,对愚昧无知的百姓表示了痛心。所以“药”究竟是什么?它不是人血馒头,而是是革命者的理想与生命,这才是真正能救中国的一味“药”。这大概也是鲁迅先生写下这篇文章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