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孔子在这里又提到富贵与道的关系问题。只要合乎于道,富贵就可以去追求;不合乎于道,富贵就不能去追求。那么,他就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此处可以看到,孔子不反对做官,不反对发财,但必须符合于道,这是原则问题,孔子表明自己不会违背原则去追求富贵荣华。
这一章,孔子所讲的,是如何求取财富。孔子的态度是这样的:如果财富是可以求得的,那即使是执鞭之士,我亦愿干。如果不可求,那么,就听从自己的爱好。什么叫富而可求?就是通过符合道义的方法,就是用正当的、合法的手段可以取得财富,那么,即使是最卑贱的工作,如文中的执鞭之士,他都愿意干,孔子这是在强调求取财富的正当性、合法性,对此说法,后世变成了这样的说法,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那么,当财富不可求时,必如颜回一般贫穷,这时又该怎么办呢?孔子说是“从吾所好”。好的是什么呢?从孔子对颜回的赞不绝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好的是“道”,即安贫乐道,也即要做到“君子固穷”,在穷困时,做到固守道的修养和秉持。
綜上,孔子是在告诉人们,对待财富,求取时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一定要正当、合法,符合道义,不可求时,不得“红眼病”,听从自己的爱好,做到“安贫乐道”,固守自己的品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