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生命交集的微光

        全文8277个字,快读3-7分钟,精读10-15分钟,以回忆为主。

        光阴缓缓流逝,来至人间也已而二十好几。从记事起,家里面陆陆续续养过那么几只动物,终究也只以过客的形式交集在我的记忆当中。现在,人在多地奔波,大抵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家中父母虽来自农村,但也提不起对动物的兴趣。惘然,回想起来,还是诸多片段留下烙印,久不磨灭。



        孩提之时,便在农村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父母远在他乡打工,虽当时一穷二白,不提鸡与鸭,但终归是要养狗看门护院的。印象里,先有过一只较为健硕的黑狗,与它有何交互我并没能留下记忆,我听说它是病死的,打过针,却依旧逃不过病魔。对它最后一张画面便定格在,它爬满蛆虫的身躯静静地侧躺在沟壑里,露出皑皑肋骨,内脏几近啃食殆尽,苍蝇也肆无忌惮地在它头顶上盘旋、起落。多半我是被如此画面吓到了,这也是我在5岁以前留下的唯一记忆,当问起长辈时,长辈也难掩惊讶。

        继黑狗之后,爷爷又弄来两只狗,一白一黄,买来的还是亲戚送的,我已无从知晓 ,此时,院子里便多了两个新伙伴。小巧的是那只白色的狗,中华田园犬没有特分品种,也分不清它是什么来头,只是大小跟贵宾犬相似,特别爱叫,便把它安置在护院大门的正对门[1],逢人必叫,只要它一直在叫,便知道有人来了。而安置在白狗正对面的黄狗则相反,虽然体型较大,却不怎么爱叫,喜欢“呜~呜~呜~”,每次爷爷奶奶给它用盆装剩菜吃时,它便“呜呜”,兴奋地摇着尾巴,即使从它眼皮子底下拿走食盆也从不生气,依旧摇着它的尾巴,温顺亲人,特别讨爷爷奶奶欢心。而吃食默不作声的白狗却不那么令人讨喜,有时在想,要是它能把对陌生人那番精力放一部分在亲人身上就好。

        农村的动物大多是很随意的,没有起名字这个仪式,像我的姥姥到现在还没有给她自家的猫狗子起名字,吃饭、召回全靠吆喝,虽然不通言语,他们也是记家的。爷爷奶奶当时也按颜色、大小把他们分做小白和大黄。由于他们两个性格截然相反,而且小白也确实不待见我,童年的我似乎带着某种偏见,特别偏爱大黄,时常给大黄送饭,顺着摸摸它的头、捏捏它的肚子、扯扯它的尾巴,它也特别听话,尾巴摇得特别欢实,任人抚摸把弄。小白则一直由爷爷奶奶喂养,一开始我喂它的,只有石子和木条子——每次趁着爷爷奶奶不注意的时候,往它身上丢石子,偶尔带上捡回来的长木条子抽它,它面对我发出的声音,也变得只有“嗷嗷”声。也有过一两次它恼羞成怒,对着我冲过来,奈何两只狗都被铁链拴着,也只能悻悻作罢。久而久之,小白变成了只要一看到我就往狗窝里躲。而童心作恶,我丝毫没有怜悯的意思,哪怕它躲回狗窝了,也会偶尔丢上几颗石子听它的哀嚎。也不知是爷爷奶奶说过我还是自己慢慢理解到了错误,我也开始有模有样地学着爷爷奶奶给小白喂食,也再也没拿过石子或木条打过它。一开始它略有抵触,直到我离开了它才肯从狗窝出来,反复确认我的存在,只要一发觉我,马上回窝;渐渐地,它也变得能在我眼皮底下舔舐狗盆,之后也就一直没有凶过我。

        遗憾的是,父母逐渐在城市扎根,我和爷爷奶奶也即将搬离,就四处联络亲戚好友,有没有人愿意领养这两只狗。最先被带走的是小白。它是晚上被带走的,第二天我并没有如约听到小白的狗叫声,狗屋也变得空寂,便四处找寻,直到爷爷奶奶不经意间说出真相,我才恍然失落。而不知为何,一向亲人的大黄却没人领养,即将远行,爷爷联系了狗肉贩子,让他过两天来取狗。而说起来也奇怪,听长辈讲,联系好的第二天,大黄像赌气一样被偷狗贼偷走了,但估计改变不了它原本被宰割的命运,而它空旷的狗屋并没有像小白的离去一样给我带来太多失落。



        北方的农村还有三只鸡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一只是隔壁家的大公鸡,听说长相像斗鸡,身体健实、昂首挺胸,颇有气质。有一次,我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它迎面走来,不知怎的,突然冲过来,煽动翅膀跳起来啄了我一下,大概是相当的疼,我当场就坐地上哭了。事后,爷爷也去他们家院子说了这一回事,发现这只鸡原来不是初犯了,特别凶,别说小孩子,大人走过来都要嘬两口,然后被一脚踹得自己飞。之后我便一直躲着这只鸡走。

        另外一只鸡则是一只小鸡仔,全身纯棕黑色,比较能叫,也不知怎的吸引了我,我觉得它很可爱,给它取名叫“小乖乖”,偶尔放在手心或者炕上把玩。有一次,抱窝的母鸡不乐意了,当我拿起小乖乖的时候,那母鸡狠狠地啄了我额头一下,但这也不能阻挡我拿走小乖乖。小乖乖被我带多了,也记住了它自己的名字,每次喊“乖乖”的时候,它都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偶尔,当自己找不到事做的时候,也会去田里、去原野给它捉蚂蚱和扁担沟,回来就只喂给乖乖。小鸡直肠子更短,经常在炕上留下标记,因此也被奶奶数落,她说:“别看这小鸡子小时候这个色,长大了跟那些老母鸡一个色。”不幸的是,奶奶说对了,这只鸡稍微长大一点我便开始分不清。

        最后一只鸡便是自家的大公鸡。这只鸡与小乖乖是同一窝鸡,随着这窝鸡成长,这只公鸡便显现出它独有的魅力:它尾巴上的翎羽相对较长,呈墨绿色,特别油润鲜艳,太阳下能看到斑斓的反光,当时我便称它为“大龙花”。时不时的,我特别喜欢挑逗大龙花玩,虽然这只公鸡长相健硕、器宇轩昂,但丝毫没有隔壁家那只公鸡的傲气与架子,几天稍微多喂两遍苞米便熟知了,偶尔也会跟在我后面讨食儿吃,也任我鼓弄抚摸。而且大龙花鸡鸣也十分清脆婉转,没有杂音,不似一般公鸡气短沙哑——原来公鸡也有颜值和嗓音之分。之后,我便对手掌屠刀的爷爷宣示,这是我的大龙花,不许杀了吃肉。被我施加了“免死金牌”的公鸡也顺顺利利地成为这队集群的“元老”,气势不减。

        而天有不测风云,过年时分,各大亲朋好友串门而来,坐上两桌,抽烟、喝酒、吃饭、打麻将,小孩则被抛在一遍,百般无赖,我便去鸡棚里寻我的大龙花,而忍着恶臭扫遍鸡群都没有发现大龙花,留下的全是母鸡,不禁心头一震。回屋问爷爷,而奶奶抢先回答:“杀了吃肉了,你刚刚吃的鸡腿就是它的鸡腿,大公鸡不杀了吃肉留着过年干啥?”这便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所谓的“生离死别”,稍微有点脱力,便躲在仓库里哭并赌气,直到大人深夜夜宵才知道少了个孩子没在屋里。听长辈说我哭得特别伤心,不愿意回屋里,大抵是大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之后怎样,便忘得一干二净了。

        农村的动物们活跃了田野,也活跃了人家。北方的故乡早已遥远,我已归属他乡。虽千百里难及,但回到姥姥家南方的农村依旧能感受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依旧能够唤醒我那熟睡的往昔。



        感谢父母的努力与付出,此后,我便在南方的城市定居、念书,时间也来到了小学。

        当时的监管以及手续并没有那么完善,小学门口经常有一些地摊、小贩经营着一些“小本生意”。除了香气四溢的煎饼、包子,还有各种奇趣的小玩意儿以及可可爱爱的小动物,时时刻刻都能抓住小孩子顽皮的内心,每次放学都会有人在门前驻留,给门口的保安叔叔添堵。我也是其中的一员,只不过我对两个物比较钟情——活物和食物。食物向来过肠不过脑,记忆尤新便是那些活物。除了兔子、乌龟和小鸟这些常驻动物外,门口的“动物贩子”时常会季节性的带来一些小动物——小黄鸭和桑蚕,这也算是我们这代人再熟悉不过的童年“玩物”了。        

        当时早午晚餐都在家里吃,我也便没了零花钱,每次买东西都是央求着爷爷,爷爷也向来宠溺我,小黄鸭一只两块钱买两只作伴,四块钱便从爷爷裤兜的买菜钱里扣,就这样,两只黄鸭便被带回了家。很多动物小时候都很讨人怜爱,长大了却不然,农村大鸭子向来操着一口沙哑的低音,而且特别容易把自己弄脏,而小鸭子叫声更加尖锐婉转,叫声也十分有规律,离开鸭群时,便几步叫六声,抖露着小尾巴,四处张望,可爱十分。我也十分喜欢把玩,把他们从箱子里放出来,看着他们满地来回跑、四处叫,有时也让他们坐在怀里,任我左捏捏右摸摸。当时对于小黄鸭的态度,大抵也就是个玩物,年少也确实不懂责任一说,两三次买回来的鸭子,不出意外地,两三天都死了,而他们的死也并没有带来太多愧疚与失落。后面也听长辈讲,这些被卖弄的小黄鸭都是公鸭,对于农村人而言,留一两只好的公鸭配种就行,公鸭爱叫又没肉,不如小时候卖出去处理好。



        在那个时期,我也养过蚕。对于小孩子而言,那种刚出生的小蚕,全身黝黑、能看见刚毛,小却不可爱,是没有吸引力的。贩子们也深谙这一点,拿来卖的基本上是白白胖胖的大蚕。大蚕肉嘟嘟的,摸起来很圆润很有质感,而且正值夏天,那冰冰凉凉的身体也着实诱人,所以,我很喜欢拿起蚕放在手上任他们在手掌、手臂上爬,有时用脸去蹭蹭,让脸也沐浴一下冰凉的质感。虫子类的动物,唯独钟情桑蚕,其他的虫子带给我更多的是本能的恶心与恐惧。   

        而对于城市里的小孩子而言,养蚕最大的危机便是食物危机。每次买蚕,小贩都会附送一小点桑叶,可那点桑叶哪够满足一天只知道吃的蚕啊。蚕趴附在桑叶上,弓着身子,千足和虫嘴并用,往下划一下,桑叶便缺少一条,那点桑叶,拿回家两三个小时就告罄了。超市超市没有卖,山野山野也没有采,当时只能找卖蚕的小贩高价购买桑叶,比蚕这个活物都要贵,但也撑不了两三天。在我的苦苦哀求下,父亲同意每次周末从外地带回桑叶给我。第一周是最难熬的时期,望眼欲穿等着父亲回来,父亲也相当给力,从车上拿出一大捆桑叶,蚕一周的伙食便不再发愁了。之后父亲也遵守承诺,每次回来都是一大捆,这也使得冰箱里的一栏放得全是桑叶。蚕也不负众望,全天都在吃吃拉拉,变得白胖白胖,肉质也更加得有弹性。

        蚕蜕两三次皮便开始结茧了。每只蚕独占一个角落,吐丝,先形成一个轮廓,晶莹剔透的茧里还能看到他们来回摆动、忙碌的身影。渐渐地,厚实的茧像牢笼一样,完全吃掉了蚕,扯掉旁丝,再拿起来时,里面已经没了蠕动的声音,取而代之的是物体来回碰撞的声音。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蛹化成蝶,天真地以为蚕宝宝吃累了,自己织了一张被子,在那里面睡觉,便不再打扰。桑叶也一直屯在冰箱里,担心他们醒来肚子会饿。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醒来的身姿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陆陆续续地,几只蚕蛾破茧而出,年少懵懂,在我眼里这些扑凌蛾子是杀死蚕的“罪魁祸首”,他们趁着蚕睡觉痛下杀手,而蚕蛾出来向来是要排泄的,我便认为那是被杀死蚕的血。半恐半慌,向奶奶寻求办法,奶奶便告知我,这些虫子都是要羽化成蝶的,这些蛾子就是蚕。被解释说道一番,我信服了,放下警惕,观察、抚摸蚕蛾。

        而蚕蛾给我的第二印象便是,他们这么胖,能飞起来吗?他们也确实飞不起来,只能在箱子里四处爬着,偶尔抖露抖露两下翅膀,做着飞翔的梦。而蚕蛾的肚子虽不似蚕身体那么紧实,但却嫩嫩的、软软的,触摸的时候略带蠕动,惹人喜欢。

        我还像养蚕一般,定时给他们喂食桑叶,却从不见桑叶减少。奶奶告诉我,蚕蛾是不吃东西的,他们在蚕的时候就吃完了,此时的他们只为了生儿育女,当宝宝们被产下的时候,也是他们的死期。我便肃然起敬,每次回到家里,洗完手就奔向蚕蛾,看着他们屁股对着屁股连理在一起,有时也去抚弄两只蛾子的肚子,软软的滑滑的,应该是双倍快乐。有两只肚子很大的蚕蛾单出来了,为什么他们两个不像其他蚕蛾一样屁股连在一起呢?我“牵线搭桥”,把他们两个关在一起,他们仍然不愿屁股相对,好不固执。直到这两只蚕蛾同时开始产卵,我才知道,原来蚕蛾没有百合。也正如奶奶所说,他们尾巴分开了,肚子小的蚕蛾不久便死去了,而肚子大的蚕蛾,肚子一蠕一拱,一粒卵就产下了。他们在里面产卵,我在旁边看着,不知产下了多少枚卵,我就被叫走吃饭做作业。晚上再一眼望去,还有一两只蚕蛾仍在辛劳;翌日,蚕蛾无一存活。从奶奶口中知道了他们的终末,我并没有那么难过,只觉得生命的奇妙,为了子女甚至可以不吃不喝,那布满箱子的卵就是一个个奇迹。

        当我想着能孵化第二窝蚕接着养的时候,奶奶直接给了我当头一棒——过了两天,奶奶直接把箱子丢了——这玩意又没用还占地方,不如丢了。也觉得不可思议,告诉无知的我一切生命奇妙的人是奶奶,奶奶却亲手把他们丢了。小辈们也无权质问,现在已经无从知道原因了。我也只赌气了几天,便忘了这回事。

        中间也养过乌龟,不过印象也不是很深了。因为家里面觉得浪费钱,没有弄一系列的设施,乌龟也都是在大一点的盆子里养,放几块石头、加一点水,便是乌龟的家。其中一只乌龟是巴西龟,在花鸟市场买的,喜欢吃肉,每过几天就要喂一顿肉、换一次水,是家里活的最久的乌龟。其他的乌龟,有校门口买的也有在小区池塘里捞的,都是短期居住的过客,没过多久都离开了龟世,只剩下这只巴西龟孤零零地留在盆子里。有时我也会去逗弄它——故意踢一踢盆子,看它四处在水里奔游;手上吊一块长条肉,逗弄它吃,每次要吃到的时候赶紧收回来,看它又羞又恼。总的来说,更多的时间它都是在石头上静静地呆着晒太阳。最后,也不知怎的,或许是染上了恶疾,第二天起来再看它的时候,它的头和四肢伸得长长的、侧倒在一遍,静静地死去了。



        紧接着,我们家就开始养狗和兔子,他们都是亲戚送来的。

        小狗率先来到我们家,大小跟小白一样大,是黑白相间的花狗,活泼爱动,叫声短促清脆,不是标准的“汪”,而是“嗷汪”。由于它特别的欢实,对新家和新主人有很快的接受度,我们便给它取名叫“欢欢”。这下子,屋子里一下子就充满了欢悦的氛围。欢欢喜欢围着人转,天天可以听到它在木地板上“吧嗒吧嗒”的跑步声,一会从客厅跑到卧室叫两声,一会跟着爷爷奶奶进厨房转来转去。爷爷奶奶除了做饭、做家务、接送我以外,找到了新的兴趣,一改以往不爱外出的习惯,天天带着我和欢欢出去散步。欢欢就算是被牵上狗绳也不老实,跟二哈一样,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左嗅嗅、右看看,时不时地冲出去,又被狗绳扯回来。还好它是小型狗,如果大一点的话,可能就是狗溜人了。拜天天出去散步所赐,欢欢几乎从未在屋子里排遗过,但是排尿却有过那么几回。

        小区里的狗也不知怎的,有些品种的狗相见就如杀父之敌一般,冲向去就要干架,但从未有狗凶过欢欢。也许是它活泼开朗的性格感染了其他狗?抑或是太小不足以为惧?不过,欢欢的到来确实给小区带来了一丝活力,爷爷奶奶也变得热衷和其他养狗人交流,交好最深的是一家养金毛的养狗人。这只金毛的名字很特别,叫“喜喜”,跟“欢欢”这个名字搭配起来便成了“欢欢喜喜”,老人也是带点迷信的,因此,两家便时常一同散步。欢欢对有了新玩伴这件事感到开心,有时会围着金毛转,导致狗绳缠在一起把他们两勒住。每次勒住了,欢欢也不老实,好心帮它解开,它却反方向使力,折腾个好半天;所幸,金毛是温顺安静的,我也时常摸摸它的头和狗耳朵,虽然很少摇尾巴,我却能读出它的顺从之意。

        这般光景也持续了一年半载,但意外还是发生了,而且是因为我。中午,日常回家吃饭,家里面炖的排骨,我们吃完的排骨都丢给了欢欢,欢欢也安静地在旁边吃。我先吃完离开饭桌,想寻欢欢玩,孩童贪玩,没注意它在吃食便把它抱起来了。欢欢没有低吼,也没有挣扎,直接在我的右手大拇指和食指的连接处来了一口,四个狗齿印立马出了鲜血,滴答滴答往下流。当我对爷爷说我被狗咬了的时候,爷爷弹起来查看我的右手,叫我马上用肥皂水洗手,我照办了。之后,爷爷拿起扫把,便对欢欢一顿抽,任欢欢躲到桌底还是电视机底下,都是一顿鞭笞,骨头也吃不成了。下午,爷爷替我请了假,带我前往当地社区打狂犬疫苗,这也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打狂犬疫苗。还记得医生叮嘱我不要喝可乐,结果我在打最后一针前喝了父亲带回来的可乐,喝到一半才想起医生的叮嘱,很心慌,反复询问爷爷奶奶要不要重打几针。

        而欢欢也在咬了我两天之后被送走,回到相对偏农村一点的地方,在那里能够充分发挥它无穷的精力。而再听到它的传闻也是初二了,听说它又咬了人,没人愿意抱养,被处理了,就这样结束了一生。


        欢欢被送走后,除了平常少了一个活物在身边转悠,爷爷奶奶业已养成了每天散步走的习惯,生活没有太大变化。不久,别人又送来两只兔子,一白一灰,关在小笼子里。爷爷奶奶想身边留一两个活物给我作伴,便接了下来。

        兔子的窝是爷爷找来木板一根一根用钉子钉上去的,方形的大窝,窝边做了点装饰,窝底下加了一层不用的垫子,垫子上只铺了两层报纸。当初,一家人都没有养过兔子,也没有刻意去查证这些,便按照农村人的思维饲养,没想到兔子小小的屁股这么能拉,隔两三天就得换报纸,包括喂食、饮水,重担自然而然地落在了爷爷身上。

        兔子显得比较安静,我从未听到他们叫过,如果人不主动与他们交互,可能会一直瘫在窝里吃喝拉撒。正因为太过于安静,不似鸡狗一般叫名字就奔过来,也就没有取名字。我喜欢那只大一点的白兔子,红润的长耳朵、鲜红的虹膜、嚅嗫的嘴鼻、圆鼓鼓的身体还有毛茸茸的小尾巴,简直是一只教科书式的标杆白兔;而灰兔子显得病蒙蒙的,还不如白兔子好动,自然不讨喜。

        可是好动对于兔子而言并不是件好事。白兔子活力足一些,我经常揪着它的耳朵把它提起来[2],看它蹬着后腿、身子来回晃悠,看它缩着前腿、嚅嗫着小嘴,感觉它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几次后,可能它想明白了拿我这个双足猿没办法,索性放弃抵抗了。而每次放学在家看电视的时候,我会把它从窝里面拎出来,放在腿上,一边顺毛摸着它的兔头、捏捏长耳朵、揉揉小肚子,一边看电视。有时它也会厌恶地跑开,在沙发上晃悠,我没有限制它这方面的自由,它的活动领域扩大到了沙发。只不过,兔子时不时掉落的球球状的“金坷垃”可不是能控制的,每次它上沙发一番,我都要处理后事。有一次被奶奶看见,少不了一顿数落。但摸兔子,确实也是一件很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

        又是过年前,兔子出事了。除了兔子,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我,而是爷爷。当时,我在书房里写作业,听到外面爷爷对奶奶说:“我被兔子咬了。”我十分诧异,放下手头的笔,刚出书房的门便看见爷爷右手上长条的血迹。听爷爷说,他把白菜放进窝里,那兔子不知怎的,噶一口上来就咬在了他右手上。简单处理过后,奶奶便笑着戏谑:“你看桐桐[3]怎么收拾这只兔子都没事,你天天喂它,它却把你咬了。”当然,伤害过人的动物在爷爷奶奶眼里,基本上算是判了死刑。过年时期,爷爷便委托刽子手把它杀了,退皮,上餐桌,与白兔一起陪葬的还有那只无辜的灰兔。饲养两年,两只兔子都长得非常肥硕,算是有不少肉,但我一口也没有吃。

        关于那只灰兔子,我有时也会带着它随白兔子一起出来,左搂右抱,无论何时都是安静地趴着。对它的记忆,最详细的,也就剩下它左耳朵下不知何时长了一个疙瘩,摸起来有点不顺手。



        爷爷最喜欢养鸟。在北方的时候养了两只,印象里是绿身子、红嘴,除了外貌,有关他们所有事情,甚至是终末,全部都没在记忆中留下痕迹。

        来到南方没几年,爷爷便重操旧业,开始新一轮的养鸟。给爷爷买电瓶的地方旁边是个花鸟市场,爷爷精挑细选看上了一对相思鸟。这鸟儿特征很明显,喙呈赤红色,通体浅灰色,脑袋上灰绿带点黄,喙底下黄中透红,翅膀也略带赤红,鸣声婉转,虽名字有“相思”二字,本身却让人觉得颇为喜庆。

        之后,定时换水、定时换食儿、定时清理鸟粪、定时逗弄鸟儿,便成了爷爷的日常。原先我存硬币的盒子,被他鼓弄成黄粉虫的家,每次从盒中取一点“幸运”虫子成为鸟儿的食粮。对于他而言,看着鸟儿来回蹦跶、饮水、吃食儿,本身也是消遣时间的一种乐趣。时而听到他们悦耳地鸣叫两声,给生活添加一抹生气与惊喜,我也逐渐理解了爷爷的乐趣。

        有一次,爷爷喂水的时候不小心让一只鸟儿跑出来了。爷爷马上让我们关上所有的窗子,折腾了好一阵才把这只屋里飞来飞去的鸟儿堵在阳台的一隅,但这个角落有一点点高。最后,踩着凳子把它轻轻地按在墙上抓住了,我分明能够感受到它小巧的身体里狂奔的心脏,放回笼子里好一会才逐渐安静下来。  

        之后,便是初中的事了,初中是寄宿学校,一周回来一次。这两只鸟儿一直受爷爷照顾,我每次回来挑逗两下,但没有发生过让人印象特别深的事情。听奶奶说,这两只鸟儿有一天下蛋了,但蛋落在了地上摔碎了,我们也并不能分清他们的公母,也不知道是哪只下的,也算爷爷养鸟生涯的一小段插曲。

        又过了一年,有一周我回家看到鸟笼子空荡荡的,便知道出事了。奶奶说两只鸟打架了,后面不吃不喝,是气死的。不管怎样,家里又有两只小生命逝去了,多少还是有点遗憾,想必爷爷的失落感肯定更多吧。

        此后,我们家便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动物了。这对动物们应该也算是一种幸运吧,回忆起来,我们家养的任何活物都没有寿终正寝。所以,对于养宠物而言,我始终抱着一种愧疚。但感谢这些小动物,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为我人生漫漫长路,带来几抹光辉。



解释:

1.以前北方的农村是有庭院的,有一个进入庭院的正大门,宽可通车,两面围墙,图解大概如下。完全凭借记忆画的,没有再回去看过了,可能与实际略有出入。

2.除非是要吃兔兔,养的宠物兔最好不要抓耳朵提起来,可能会导致兔子应激或一些不好当的影响,以上文章取自自己的回忆,不希望带来错误的引导。

3.以前的小名。

by 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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