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随笔(二)
何昭鹏
国庆七天假期已经过去一周了,马上又到了七天不出局的交作业时间了。上次的国庆假期随笔当时想写七个主题,结果只写了三个,分别是观阅兵式、儿子军事训练营和重阳节探望父母。还有三、四、五、六这四个主题没写。
说出去的话总要兑现。于是今天决定把这四个主题写下去,善始善终,也是一种交代。
国庆期间一般是不办公的,但是作为律师,休息日接到电话咨询也是很常见的。都说律师的最大成本是时间,但并不是每一次法律咨询都能够收到钱,尤其是电话咨询。所以我就把电话咨询当成了一对一的普法了,也算是一种社会公益吧。这个国庆假日,有三个电话咨询印象深刻,可以分别作为三个主题,下面分别给大家分享这些个真实的故事以及引发的思考。
(三) [endif]一起纵火案
打咨询电话的是我的微友(仅限于双方互有微信的关系),他在老家(山东西部某市)的刚满18岁的侄子在一场纵火案中不幸丧生。起因是某人实施纵火,将楼下的服装店付之一炬,在二楼租住的三位房客不幸遇难。可以说真是祸从天降,一场大火,三条生命。纵火犯被公安机关抓获,不出意外等待他的将是死刑判决。
当地政府对此次事故非常重视,也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当事人咨询是如何和政府协调赔偿金的问题,我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给他进行了分析。包括政府部门的态度、追偿的对象以及接下来的程序等等,既有法律方面,又有实际常理世俗人心的建议。当事人对我的咨询很满意,还非要进一步委托我全权代理。因为是国庆假期,律所不上班,加上我本来业务范围不在这类案件,于是我便婉言谢绝了代理的请求。
在火灾中不幸丧生的人,真是一场灾难。不幸往往突如其来,毫无征兆,正如前几天发生在无锡的高架桥垮塌事故,让人难过,哀叹世事无常,不幸和明天有时真的不知道谁先到来。尽管意外事故时常发生,但是这种发生在日常生活场景下的瞬间突发的灾难,对人们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会经过高架桥,在房间内睡觉更是每天都会做的事。但是,作为被高架桥压扁的汽车内的司乘人员,作为睡梦中被纵火犯烧死的无辜居民,也绝不能解释为命运无常这么简单。
火灾过后,对于死者家属,可以依法提起索赔,当然直接责任人是纵火犯,但是丧失人性犯下纵火罪行的人,一般也没有赔偿能力。这时候,政府的作为和表态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这种重大事故一般受害者会领到一笔数额不一的补偿款。这个案例中,当地政府已经在采取行动了。相信最终能够有一个好的结果吧。
(四)13岁少女夜不归宿的背后
假期的某天,接到一个女人电话,电话里说叫某某是我老家同学,还没等我把名字和记忆中的模样进行对照。女同学就说要咨询个事,事情大致是这样的:家里13岁的小女儿一夜未归,早上才衣衫不整的回到家,在家人的逼问下,才支支吾吾的道出:被一名社会青年拉去宾馆住了一夜。
女同学又羞又气,再三盘问得知:这个男青年女儿之前并不认识,一个偶然的机会加了微信,男青年整天缠着她,终于还是连哄带骗的给拉进了房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女同学还是不放心,就给我这个做律师的同学打电话咨询。我安慰了一番后,告诉他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配合进行体检和物证提取等。我国法律规定:和不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基于双方自愿,都要以强奸犯罪处理,这一点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父母的略微一疏忽,社会上坏人的乘虚而入,不良的社会风气和孩子们易于被蛊惑引诱,都让做家长的揪心,担惊受怕。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者成为害人者,这种现象的确应当引起关注。孩子是无辜的,社会、学校,还有家庭,真的应该营造出一种安全、宁静的氛围,为了孩子不再受伤害,健康快乐的成长。
希望我同学的孩子能够早日走出阴霾,健康快乐成长;希望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昨天,通过网络看到昆明李心草的遭遇,作为社会阅历还算丰富的老律师了,该是感到一阵的寒意。希望真心大白,希望正义的阳光能够照耀到每一寸地方。
(五)一块土地的转让
有一位老板同学打电话,问道他们集团公司要全资收购一家公司的100%的股权,其真实目的是为了取得该公司名下一处价值5000万的土地。这种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资产收购的交易模式非常常见,老板同学知道我研究法税业务多年,特意咨询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税负问题。
我大致了解到其交易背景,该目标公司有两家企业股东,大股东占80%股权,小股东占20%股权,其中目标公司欠大股东3000万。大致的交易路径是:收购方支付5000万给小股东或目标公司,用其中3000万归还大股东借款,然后大股东平价将80%转给小股东,然后小股东再以市价将股权全部转给收购方。
针对这种交易,我给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法律风险的控制问题,目标公司债务状况的尽职调查,另外,该5000万以谁的名义支付,支付给谁,以借款名义,还是直接以预付款名义,需要考虑,并作出选择和设计;第二,税负问题,建议采取承债式转让,即在正式股权交割前,该目标公司始终保持3000万的负债状态,以使得转让时保持相对较低的溢价,避免产生过多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要注意股权转让中避免被税局进行土增税的纳税调整;第三,要考虑交易模式和商业价值,以股权转让的税负承担问题和对方进行商业谈判的议价。
经过我专业的指点,老板同学频频称是,说思路一下子清晰了许多,连忙称谢。但我知道这种商业咨询除非形成委托,否则也是很难收到咨询费了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感觉这次咨询是整个假期提供的免费咨询中最为轻松的一次。
(六)节后第一天的咨询
节后第一天,接待了四拨客户。除了一个谈业务合作的之外,其余三个都是咨询经济合作中受损的。一个是被老板冒名成立注册公司,作为10%股权的小股东,结果老板欠下数百万债务,公司被人起诉判决后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要求在60万元出资额度内承担债务;第二个是三人合伙开公司,当事人投资30万赔光后,公司还欠下100多万债务,另外两名股东要求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第三个是承租酒店投入大量装修,因房东解约赔偿损失诉讼,请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法工(不具有律师执照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贻误了鉴定评估时机导致案件败诉的。
这些日常中常见的法律咨询,充分说明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多么淡薄,但凡当初事先有那么一丁点法律意识,顺便咨询一下律师,就可以避免纠纷或者在纠纷萌发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后面更大的损失。
这就是我近期法律咨询中的几件小事,真真切切的事,活生生的人,实实在在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