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唐山、江西南昌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国务院食安办对此高度重视,分别公开约谈两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提醒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校园食品安全大于天,直接关系孩子的身体健康,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原料、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每个节点都可能存在风险隐患。在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链条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相关主体:学校、教育部门、食堂承包者、食品供应商、市场监管部门等。一方面必须对其分清职责,压实责任,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另一方面,要联合各方力量,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凝聚合力,才能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共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落实各方责任。校方要做好“第一责任人”。必须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承担起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管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属地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督促整改问题,严惩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
促进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参与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继续创新社会共治模式、更新社会共治机制、发展社会共治力量,真正以更高水平的社会共治支撑起更高质量的食品安全体系。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要加大违法案件处罚曝光,引导市场化机制健全技术保障,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努力从“单向管理”向“社会共治”转变。
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乎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长。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为未来积蓄更多发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