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贵贱贤愚,莫不营营以惜生,斯甚惑焉;故极陈形影之苦,言神辨自然以释之。好事君子,共取其心焉。
【原诗】
之一·形赠影
天地长不没,山川无改时。草木得常理,霜露荣悴之。谓人最灵智,独复不如兹。适见在世中,奄去靡归期。奚觉无一人,亲识岂相思。但余平生物,举目情凄洏。我无腾化术,必尔不复疑。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
之二·影答形
存生不可言,卫生每苦拙。诚愿游昆华,邈然兹道绝。与子相遇来,未尝异悲悦。憩荫若暂乖,止日终不别。此同既难常,黯尔俱时灭。身没名亦尽,念之五情热。立善有遗爱,胡为不自竭?酒云能消忧,方此讵不劣!
之三·神释
大钧无私力,万理自森著。人为三才中,岂不以我故。与君虽异物,生而相依附。结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语。三皇大圣人,今复在何处?彭祖爱永年,欲留不得住。老少同一死,贤愚无复数。日醉或能忘,将非促龄具?立善常所欣,谁当为汝誉?甚念伤吾生,正宜委运去。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组诗总评二】组诗中陶渊明委运任化的生命观
“运”是天运,指自然发展变化的规律。“化”是大化,指自然物质的变化。在陶渊明看来万事万物都处在“运”“化”之中,都必须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陶渊明将生命安置在天地大化、广袤宇宙这样宏大背景中,认为生命属于万物运化的一部分。委运任化即顺应自然,听凭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寒暑、荣枯、生死都是自然运化的结果。
《形影神》组诗所阐述的哲学内涵,其实不仅仅是一种生命哲学,事实上包含或者指向一种本体论。首先,我们看到,陶渊明是在宇宙自然即诗中所说的“天地”“大化”这样的宏观背景中落实生命的位置,并且认为生命属于万物运化的一部分,所以要纵浪大化。纵浪大化,即委运任化。
“神辨自然”哲学中所表现出来的委运任化,其实质是强调精神相对于运化的独立地位。就“形”与“影”两个层次来说,生命是直接地受制于物质世界与一般所说的社会的。生老病死,祸福荣辱,乃至于属于主观反映的喜怒哀乐,这一切,都是属于“形”“影”层次的生命内容,都是受运化支配的。而“神”作为最高理性,却是宁静、澄明的。这种宁静、澄明的理性是具有本体性质的。前者陶渊明曾用“形迹”来称呼,后者则用“灵府”来称呼:“形迹凭化往,灵府长自闲。”(《戊申岁中遇火》)“形迹凭化往”,即委运任化的意思;“灵府长自闲”即认为精神可以保持一种永恒的宁静。这里关键是强调精神有一种可以独立于运化、不受运化支配的作用。当然这个精神属于理性的范畴,而非一般理解的心灵活动,尤其与平常所说的心理活动不一样。可以说,这个“灵府”与“神”是同等的概念,具有哲学范畴的特点。这类思想,在陶氏作品中经常出现。如:“既来孰不去,人理固有终。居常待其尽,曲肱岂伤冲。迁化或夷险,肆志无窊隆。即事如已高,何必升华嵩。”(《五月旦作和戴主簿》)
所谓“迁化有夷险,肆志无窊隆”,与“形迹凭化往,灵府长自闲”显然是一样的意思。其中“肆志”即灵府自闲的意思。本诗中所表现的委运任化思想,与《神》诗是完全一致的。此外,《连雨独饮》中的“形骸久已化,心在复何言”也是同样的意思:“运生会归尽,终古谓之然。世间有松乔,于今定何间?故老赠余酒,乃言饮得仙;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天岂去此哉,任真无所先。云鹤有奇翼,八表须臾还。自我抱兹独,俛四十年。形骸久已化,心在复何言?”
按逯钦立《陶渊明集》:“曾本云,一作形体凭化往,又云形神久已死。”又云:“和陶本作在心。曾本云,一作在心。”按宋刊汤汉注《陶靖节诗》、元刊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并作“形骸久已化,心在复何言”。按此两句,实亦《五月旦作和戴主簿》“迁化或夷险,肆志无窊隆”,《戊申岁中遇火》“形迹凭化往,灵府长自闲”之意,特措辞稍异尔。其言之意,是说“形骸”即“形迹”,“形骸久已化”“形迹凭化往”,皆有纵浪大化之意,亦即生命本身及人生之种种遭遇,都是运化所致,主观并无执着与决定之能力,所以只有委运任化。“心在复何言”之“心”即“灵府长自闲”之“灵府”,亦即“肆志无窊隆”。“心在复何言”为感叹自慰之言,此两句言:形骸久已委运任化,然此“心”则是自我之唯一体现,此心即能自我拥有,则迁化之夷险、生命之短长,复有何可系虑者?故上述三诗中的这三联诗句,所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
由此可见,在陶渊明的表达习惯中,“神”“灵府”“志”“心”这些概念,与一般的生理或心理意义不太一样,都是一种具有哲学内涵的范畴。这是因为陶渊明是用这些范畴来阐述一种生命的哲学。渊明诗文中多“心”字,其中最富哲学范畴意味的用法的,即《归去来兮辞》中“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这些表述,都是属于“神辨自然”范畴的内容。可以说,陶渊明将“心”“神”“志”理解为一种独立于形影之上的理性,将此作为真正的自我所在。他对“心”的独立作用的强调,与后来的禅学、心学是有相通之处的。
从以上所论可知,陶渊明并非简单地接受玄学自然思想,而是对魏晋以来的崇自然论者、形神论者及其所有行为方式有诸多的思考与辨析,并落实在人生行为与艺术创作之上。由此可见,“神辨自然”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形影神》组诗之内,作为一种单纯的生命哲学存在,而是包含在渊明思想与行为的整体之中。陶渊明通过对“自然”“神”等旧有范畴的创造性发展,建立了最高理性的哲学范畴,其《形影神》组诗中的哲学表述,也就具有了可与古今中外一切阐述主体精神、理性、本体的哲学相互阐发、印证的条件。
《形影神》的对话由“形”发起。“形”发表这一通有生必有死的看法,并非简单陈述自已的观点,并非自言自语式的,而是针对“影”的观点而发的,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劝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影答形》则是“影”对“形”的答复。所以,这里存在着“形”与“影”的明显对立,但却只能各言其是,因为它们所阐述的都只是伦理学层面的东西,是“善”的问题,而非“真”的问题。《影》诗所说的“立善有遗爱,胡可不自竭”就是反映这一点。只有“神”是超越伦理学的层面,从哲学层面立论,对“形”“影”的观点做出剖析,达成最高的生命哲学。“神”所辨释的这种生命哲学,陶渊明称为自然,亦即“真”的问题。也就是说,陶渊明通过《神释》正面地展示他对作为魏晋哲学最重要的范畴自然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