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有明确的写作主题,确切说是是不知道要写什么了,决定尝试自由书写。上午十点二十分接到原告代理人的电话,说人堵在路上了,要晚一些才能到,感觉这个律师很不靠谱。开庭时间定在十点半,十点钟了还没出乌鲁木齐,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
原本以为不来的被告老太太倒是准时到了。因为这个案子自己时半路接手,对案情不是很了解,从庭审中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在2011年签订了一个干洗店转让合同,被告陆续把转让费付完后,发现店里的洗衣设备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在相关行政部门验收无法通过,店无法正常经营,2012年时,被告把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原被告间合同解除,原告返还被告以付转让款。
本案原告拒不返还转让费,被告对原告转让的设备也未尽合理的看管义务,导致部分设备灭失。
在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返还洗衣设备并赔偿损失,被告认为原告该退还的钱一分钱没退,那里有权利主张损失。
一边记庭一边好奇,2012年的判决到现在都5年了,原告你要求被告返还设备早干嘛去了?原告还主张要求支付安装调试费用8000元,就我这样的法律小白看来这都是一条非常不合理的要求。
代理人说这8000元的安装调试费估算出来的,我就好奇了,原告代理人也是正规律所的律师啊,没有证据只凭估算的数字也能拿到法庭上来么。
随着记录案件的增多,感觉律师真是一个奇特的行业,不停的在刷新我的三观,我想在记一段时间庭之后可能我就会打消以后当律师的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