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活着》,福贵的苦难仍然萦绕着自己,但再读并不是上一次的重复,而是寻找着自己想要的东西。
苦难,一个人究竟能承受多大的苦难?这似乎就是苦难中仍然活着的理由。苦难留下的印记远比快乐烙的更深,也许唯有苦难才能让人珍爱!
作者在他的5篇自序中都没提到爱,也许他认为爱太浮浅了,不能表达活着的本质,他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书看到一半时实在读不下去了……合上书,脑子里却满是孩子小时候的情景,妈妈告诉她爸爸快回来了,孩子等在门口,小脸被冬天里正午的阳光照着通红,一下车就扑了过来,紧紧的抱着,那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愛! 我确信那就是爱!唯有爱能克服恐惧,唯有爱能克服孤独,唯有爱才是生活的意义!这理论上应不和作者活着的本意冲突,因为活着虽只是活着本身,但并不反对给活着赋予一个意义!
福贵的一生是悲苦的一生,但就象书中开头那首他唱的歌:“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这种得意的调侃似乎告诉人们,太多的苦难已经让他放下了所有,活着也只是为了活着的本身。
唏嘘嗟叹着几次放下书,又几次拿了起来,一个人,当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都先他而去时,他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也许上天还让他活着就是让他体会失去爱后的孤独和绝望……老人讲完他的故事和牛渐渐远去,他粗哑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和书中开头的歌一样,老人用另一首歌诉说着活着的本身:
“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生活里,我们活在当下,却最不明白当下,不少年的我己能明白少年的游荡,似乎也能理解老年做和尚的放下一切,却独不能明白当下应怎么做。
苦难中的活着,这是怎样的一种孤独呀!书的结尾:"炊烟在农舍的房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