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招标投标的若干往事(六)
——评标专家的受贿案件
由于工作的变动,我到了一家省直部门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与市场管理。
一天下午,一家招标人打电话给我,说当天早上本应进行的评标工作取消了。经了解,原来是早上8点左右的时候,一位专家打电话给招标人,说昨天晚上有人到他住的房间,说是招标人代表,要跟专家沟通一下,之后就送了1万元给他。这位专家感觉不妥,于是早上打电话给招标人,并把1万元钱交给了招标人,并写下了情况说明。招标人接到电话、收到专家上缴的钱,经招标人公司商量,决定取消本次评标。之后将相关情况告之其他专家,并送各专家返程。
这次评标抽取了JT部的6位专家,招标人自己派了1位专家。因为是异地评标,早几年的时候,对于JT部专家,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接送。本次招标人安排了2位驾驶员接送专家,经询问,2位驾驶员均表示只是把专家接到宾馆,之后没有再与专家联系。通过2位驾驶员提供的通话记录,也没有发现异常的情况。在了解这些情况后,我们通过电话与各位评标进行询问和证实,请各位专家介绍从下飞机后直到第二天早上进入评标时的活动情况,有专家表示确实是由招标人代表到房间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并没有其他特别的情况,也不存在向专家送钱的情况。
经向招标人询问,招标人表示他们没有任何人进入专家房间,更不存在给专家送钱的事情。在纪委的帮助下,我们调取了宾馆的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在几位专家门前敲门,并进入了专家房间内,经过调查相关视频,发现了嫌疑人乘坐的车辆。经过相关调查以及招标人的辨认,发现嫌疑人是其中的一家投标人。
于是我们对嫌疑人进行了询问,嫌疑人承认他拜访了几位专家,并送给几位专家钱,仅1位专家接受了,另外几位专家均拒绝了。因在对驾驶员的调查中未找到有关泄密的线索,于是询问道嫌疑人是怎么知道专家住的宾馆以及房间的,以此了解招标人是否有人泄密。
唉,结果出人意料,招标人没有泄密,而是嫌疑人太狡猾啦!
嫌疑人告诉我们,因是外地的专家来评标,应该住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近的宾馆。于是他们就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近的几家宾馆前台,以他们要开会需要预订房间。顺便了解最近1-2天是否有6人左右的房间预订,于是一家宾馆前台告诉了相关专家的信息,嫌疑人用手机对相关信息进行拍照。在后来调查中,宾馆前台证实了嫌疑人的说法。
我们很高兴这么快就真相大白,这样很快就可以结案啦!
我们还是想得太简单啦!
嗯,这里有些不对!嫌疑人说向专家送钱,只有一位专家接受了,其他均拒绝啦。可是,另外几位专家均未说嫌疑人送钱、他们拒绝的情况。于是我们再次通过电话对专家进行询问,并明确表示嫌疑人已经承认给专家送钱啦,如果他们诚实说明有关情况,可以既往不咎!
在此压力之下,有三位专家表示嫌疑人确实送了1万钱,他们表示我们提供帐号,他们马上转账过来。专家这么一说,我们傻眼啦!嫌疑人不是说他确实送了钱,可是除了一位专家接受了,其他专家均拒绝了。可是现在另外3外专家表示收了钱,并马上上缴?
于是我们再次询问嫌疑人,并告之嫌疑人另有3位专家收了钱、并准备马上上缴。这时,嫌疑人才真正坦白,他确实给6位专家各送了1万钱,6位专家均收了钱。他之所以给专家送钱,他其实只是投标单位在该地区的代理人或合作人。在请示公司老总后,老总表示可以与相关人员接触一下。为了开拓该地区市场,嫌疑人于是就想出给评标专家送钱的歪招。唉,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唉,任何对嫌疑人的低估都可能造成失误或错误!
我们再次对2位未承认的专家进行电话询问,说明嫌疑人已经承认送钱以及专家收钱的情况。一位专家表示立即上缴所受的钱,另一位专家还是不承认收钱的事。
我们对不承认收钱的专家表示,如果不承认收钱的事,我们将发公函到专家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并且我们会亲自到专家公司进行调查。如果专家承认并上缴所收的钱,我们既往不咎,仅在电话里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到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将会进行严肃的处理,上报JT部进行处理,并进行通报。这种情况下,这位专家最终承认收了嫌疑人的钱并愿意马上上缴。
此时,这起评标专家受贿的案件才真正真相大白!相关的人员/单位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后来,JT部升级了专家抽取系统,评标专家只收到评标的时间、地点等地点,没有人统一预定宾馆,更没有专人接送,相关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评标的保密性!
对此,你对阻止对评标专家的受贿行为有什么建议?